摘要
价值的属人性和主体性,带来价值的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而价值共识所要探寻的是主体间就价值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因而,需要运用价值论的研究方法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角度展开深入分析。
价值共识本质上要解决的是主体间的利益交往问题,是和主体的利益需要直接相关的。主体的目的、需要、欲望、情感、能力等因素是其内在影响因素,而主体又包含着个体、共同体和类等不同层次。个体间的价值共识重点是把握价值主体间价值方向和目标的一致及价值原则的统一;共同体内部的价值共识一方面是通过调动主体的积极性理性参与,另一方面是保障和维护好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和成员的具体利益,协调好利益关系。共同体间的价值共识是双方或多方相互博弈的产物,重点在于把握各方的利益关切点,从更高的层面化解眼前的价值冲突,维护主体的共同利益。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价值主体的自觉性在逐步提高,主体逐渐从一元统领的价值秩序中挣脱出来,正在寻求新的价值定位。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多元文化间的碰撞和交融,使价值主体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和更大的选择范围。传统社会价值共识依赖的是宗教信仰、传统道德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素质、觉悟和理性思维能力的提高,主体对价值问题有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因而,不应以牺牲主体的个性和特殊性为代价去追求价值共识,虚假共识是应该避免的。
在价值共识的建构形式上,重点在于学习和借鉴交往理论的成果,同时,对人类社会中形成的价值共识理论综合分析和运用,强调从主体间性角度通过民主协商等形式化解价值冲突。从达成价值共识的组织建构、目标设定、程序制度、结果采纳等环节完善布局,使价值主体的意志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以达成有效的价值共识。
价值共识的达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处于复杂的发展过程中,这根源于价值的客观性和社会性。根据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分析,人的主体性从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到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过程。人从自然共同体—货币共同体—人类共同体的发展中,交往面在不断扩大,共识程度也在逐步提升,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体间将达到真正的价值共识形式。当代社会中价值共识主要受传统的权威领导型和现代的权利主导型两种形式的影响,二者彼此关联。中国推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需要的顶层设计。要落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践行工作,需要发挥上下合力,进一步调动人民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推进社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从根本上实现人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