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一 研究目标
本书的总目标是定位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即确定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土地是农户重要的家庭财产,也是农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农地流转中,卖方实现土地的家庭财产功能,买方则获得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研究以是否有利于土地家庭财产功能的发挥和是否有利于土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发挥为标准(两个有利于)来定位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总目标被分解为以下三个目标来逐步达成。
目标一: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符合流转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分析流转地片的中介和担保使用情况和影响因素,考察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符合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
目标二: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有利于农地家庭财产功能的发挥。分析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农地闲置情况和流转地片租金,考察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有利于农地家庭财产功能的发挥。
目标三: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有利于农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发挥。分析不同作物和农户的生产效率,考察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是否有利于农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发挥。
二 研究内容
为达成以上三个目标,本书对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
内容一:理论分析框架构建。借鉴现有的农户模型建立农地市场模型,然后利用农地市场模型对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和动力机制进行理论分析,提出假说以备实证检验。根据农地流转的意义,提出衡量土地家庭财产功能实现和生产要素功能发挥的具体标准。
内容二:村集体农地流转职能。依次对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管理者职能、交易者职能和参与者职能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分析村集体参与者职能与农地流转交易费用的关系,对第四章提出的相关假说进行实证检验。
内容三:农地家庭财产功能的发挥。农户可以通过自己经营获取收益,实现土地财产功能,也可以出租土地换取租金,实现其财产功能。研究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土地闲置情况和土地租金三个方面实证分析村集体参与者职能对农地家庭财产功能的影响。
内容四:农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发挥。土地流转通过在不同生产者之间和不同用途之间重新配置土地,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产品产出的目的。研究从土地用途和土地经营者两个方面分析土地流转是否符合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要求,并以此检验村集体参与者职能对农地生产要素功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