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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数据逻辑
数据是新媒体传播全过程中伴随性留存的数字化痕迹,也是衡量新媒体传播效果的数字化依据。数据在新媒体内容生产与新媒体传播中无所不在,形成了新媒体特有的“数据文化”。
新媒体运行的核心特征是数据化,即“以数据始,以数据终”。新媒体传播的本质是数字化比特流的传输。从数据的形成来看,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行为和环节都必然产生数据。数据是新媒体传播活动避不开的痕迹。从数据的应用来看,对数据的使用贯穿了新媒体传播的全过程:内容的策划与选题是基于对用户需求的洞察数据做出的;内容的分发和推送是根据目标对象的结构数据采取的行动,最终也落实为用户的触达数据;传播效果既是传播活动结果的数据化呈现,也是下一步传播活动优化的数据起点。从对数据的需求来看,新媒体运行中呈现出对数据前所未有的旺盛需求。从内容生产后端的注意力价值评估与交易来看,其所依据的也是数据化的流量。因此,新媒体内容生产者在传播活动中下意识地、近乎本能地使用数据、依赖数据。离开数据传播就无法开展,成为新媒体传播的主要特征。同时,新媒体传播的精准化与数据化互为表里、相互促进。精准化指明了数据化的效用,数据化令精准化得以落地。
数据逻辑在于,数据的使用不断渗透入新媒体传播的全过程,对数据的广泛使用令新媒体传播活动深度依赖数据。这不仅使数据变为内容生产要素,更令数据取代经验和才华,成为内容方面的第一生产力,围绕数据的需求和使用所形成的数据文化得以形成并不断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