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背景
就书中出现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在之后将有详细的论述。这里,为了更快速、简明地进入讨论脉络,需要对背景做一大致的说明。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表明了研究目的,说的是发生在宗教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呈现宗教文化发展与传播的一种社会现象。另一个是“转型期”三个字,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发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然而,受到时代变迁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背景的影响,这一现象表现出不同于过去的新形态、新特点和新趋势,这当然引发了关注的兴趣和开展深入研究的意愿。还有一个需要特别说明的就是“研究”。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观察视角的产生实际上是基于宗教行为、宗教实践、宗教发展、宗教事务、宗教工作、宗教理论、宗教政策等,这些一直是宗教社会学关注的重要领域。将传统宗教“游移现象”作为立足点,对新时期宗教文化发展与传播“游移现象”的研究无论是对丰富宗教社会学理论话语,还是回应现实完善社会治理,都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的缘起
1.作为社会事实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
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下,宗教文化的公共影响和社会功能日益凸显,宗教文化发展出现了社会化与私人化、世俗化与神圣化、群体化与群际化、区域化与国际化等相互交织的态势。其中,宗教“跨界”传播与“跨领域”影响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即宗教间相互影响,以及宗教主动或被动、常态或非常态地进入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发生频次、互动范围和介入强度都明显增多,并产生了多元、复杂的影响,给宗教领域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近年来,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活动/事件包括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世界佛教论坛、法门寺佛指舍利出访、莫迪访华、海上丝绸之路佛教与文化之行、少林寺事件、兴教寺“申遗”事件、都市禅堂、李一事件、“法海事件”、明星皈依、《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之争,以及宗教网站、宗教用品交易会和各类新兴民间宗教信仰,甚至还有披着宗教外衣的暴恐事件等。这些都是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突出反映。因此,在高度关注这一现象的同时,需要反思以往宗教社会学的描述力和解释力,提出和回答适合中国经验的宗教社会学理论体系,并为积极回应宗教领域社会治理创新提供理论与政策支持。
2.作为完善宗教领域社会治理的“游移现象”
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新时代的任务,不断完善宗教领域的社会治理也成为社会转型期需要面对的迫切课题。2018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指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妥善处理宗教关系,使之与时代相适应。中国走出了一条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成功道路。”[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界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宗教工作。[3]我国宗教工作的实践需要基于本土的宗教理论。“游移现象”成为探索新理论、回答新问题、提出解决新方案的契机与通道。这一研究可以为完善宗教领域的社会治理提供理念与实践支持。
3.作为与宗教文化发展相应的“游移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文化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大前提下获得了较好较快的发展。关于我国宗教信仰的发展现状,2018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白皮书指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为主要宗教信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4.4万处。中国的宗教团体约5500个。宗教院校共91所。相比于1997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中提到的“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的数据,五项统计指标数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此外,白皮书(2018)还明确提出,目前还存在多种民间信仰,它们与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宗教的发展带来了宗教与社会互动形态的多样化和丰富性。
4.作为反映宗教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游移现象”
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新时代对宗教发展的本质要求。2018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中清晰地指出,“中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的特点”。同时,在把握宗教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变“倡导”为“引导”,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积极主动的态度,以及基于五千年中华文明的文化自信。“适应”与“引导”正是协调和处理这一关系最核心的内涵和要求。
5.作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
基于对宗教文化发展的客观判断,从社会学视角将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进行类型化、结构化和系统化的归纳、分析及阐释。我国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的多元、多变和多样。与之相应,宗教文化及其传播在信息化、全球化和市场化等力量的推动下变得更加活跃而复杂。社会发展与宗教发展间的互动逐渐频繁,影响也愈加明显。我国有丰富的宗教资源,其现实表现形态为宗教样态增多、信众数量猛增、社会功能凸显和活动“边界”模糊化的倾向等。本研究以社会转型期中国宗教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传统宗教“游移现象”为主线,阐释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类型、关系维度、运作过程、结构功能,及其复杂影响。在此基础上,反思西方宗教社会学理论范式,提出基于中国经验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解释。西方宗教社会学理论中“神圣与世俗”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并不适用于我国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延续了许多传统中国的价值与习惯,如“天人合一”“敬天法祖”等,信仰实践与日常生活相互融合。因此,中国宗教文化传统是丰富多彩、多元一体、均衡包含的。同时,在现代化、全球化的进程中,现实与传统、本土与西方的交叠与碰撞也唤起了本土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本研究探讨了基于本土经验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思考从理论层面阐释传统宗教“游移现象”,丰富体现本土特征的宗教社会学知识体系,推进宗教社会学理论中国化进程。
(二)研究准备
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进行实证描述与理论分析,并不仅仅是运用社会学、宗教学的知识,还包括文化学、传播学、政治学等理论的支持。它无疑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议题。面对这一较为宽泛的研究对象,前期准备十分重要,它关系到在研究进展中有效地利用相关的学科知识、确认研究开展的路径,以及拓展思考的空间和深度。这一环节对明确研究目标、厘清研究思路、指导研究实践、清晰研究推进、调整研究方案、深化研究议题,以及达成研究结果至关重要。在这一阶段,主要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课题类别和必要的知识储备完成了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相关理论的回顾、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围绕研究主题提出了一些开放性、基于质性研究思维的判断与思考。
1.理论回顾
宗教社会学研究曾长期为西方学者垄断,产生了一系列基于西方经验的假设、概念、命题和理论解释。在经典宗教社会学理论中,马克思认为宗教具有意识形态内涵,为统治阶层提供正当化依据,涂尔干则更关注宗教信仰在促进社会整合和秩序上的重要作用,韦伯提出宗教信仰对于既定的社会秩序将产生不稳定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世俗化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认为现代性必然带来宗教的式微。之后,理性选择理论问世,认为开放性宗教市场中宗教竞争度的提高,会带来强大的“宗教经济”以及强劲的宗教活力。再往后,市场论、后世俗化理论崛起,从信仰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重新认识宗教的社会意义,对宗教与现代性、权力、文化等展开讨论。在国外研究中,直接以传统宗教“游移现象”为观察视角开展的理论或实证研究并不多见。只有神学家爱德华兹在早期使用过“信仰游移”概念。在目前学界较有影响的宗教社会学理论则间接地涉及本议题。比如,新世俗化理论认为,宗教世俗化包括世俗生活与宗教规范的脱离以及宗教退入私人生活领域,宗教的作用或影响是与其他因素协力并且通过其他因素而产生的,等等。[4]
一些对中国宗教感兴趣的学者,结合中国宗教信仰实际开展理论反思,提出“弥散性”宗教概念,指出宗教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具有重要贡献,认为管制导致了宗教市场的复杂化的“宗教三色市场论”。也有观点指出,中国宗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公民宗教,其基础是一种社会和宇宙的互相渗透,宗教与世俗不相分离,中国社会是一个生态系统,宗教是这个系统中的一个元素且与其他元素存在互动,分析宗教必须与这些元素相结合,当前中国宗教发展朝着国家主导的世俗化、宗教化、理性化和躯体化方向发展,中国信仰实践将“神圣”与“世俗”掺杂并融合于日常生活,其复兴是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变革及政治和经济合力的结果等。当然,其中一些观点也受到国内学者的批评,认为其概念和理论来自西方经验,不适用中国现实,会遭遇适应性难题等。上述理论注意到宗教的“跨界”特征,但并没有形成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理论分析架构。此外,社会互动理论、传播理论、网络社会理论,以及后现代社会理论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开展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研究提供了支持。
近些年,国内宗教社会学发展进程明显加快,田野实证和理论建构取得一定进展。国内从事宗教学、社会学的部分学者转向本土宗教社会学实证和理论研究,出版有《宗教社会学教程》《美国宗教社会学理论》《宗教社会学》集刊,在中国社会学年会上创办“宗教社会学论坛”,成立专业委员会,以及培养专业博士等,大大推动了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
针对社会转型期我国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研究,国内学界的直接成果并不多见。涉及该议题的主要有,通过对中国宗教历史和现实的透视,在理论上,提出了基于本土经验的相关命题,其中,持“宗教生态多元通和模式”的学者认为,现存的不同宗教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大多适应了我国多民族、多宗教的国情,形成了和谐共处的关系;[5]“三大板块”说则将中国宗教在“一体多元”特征下分为获得国家政治支持的以五大宗教为代表“护持”型的“核心”板块,五大宗教外宗教和教派为“自发”型的“新生”板块和大众信仰、民间信仰、神灵崇拜、英雄及领袖崇拜为“模糊”型的“边缘”板块,并出现政治、社会和文化三个层面的世俗化。[6]也有学者认为,信仰是一种以神人之伦为基础的权力关系的建构,呈现一种个人信仰与家族、伦理、国家、权力之间重叠与互动涉及公共性与私人性的整体关系。围绕理论建设,有观点指出,不能全盘照搬西方理论,也不可过分强调非西方文化的特异性,认为民间信仰是中国“最重要”的宗教传统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包容力。也有学者通过对公众信仰和新兴宗教的实证研究,发现宗教传播中的不确定性与交织性特征;还有学者围绕城镇化进程对宗教的影响开展调研。这些研究对推进宗教社会学的中国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成果大多只涉及宗教活动的跨界表象,并没有形成针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完整梳理、深度研究和系统阐释。
2.基本判断与设想
当前我国发生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大量案例揭示出宗教文化与社会各层面各方面的互动关系及其结果,反映出我国宗教文化发展的现代化、本土化、包容性、开放性特征和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维护国家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特色。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至今的文明互鉴、文化共享等成功经验为当代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源及现实实践路径。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文明实践创造汇集而成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汇。中华文化包含了历史上形成的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走向有着重大影响的多元文化形态。中华文化的主体,是由儒、释、道多元思想学说构建而成的,它广泛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的主流观念和价值取向。中华多元文化的包容并存、互尊互鉴,是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沉淀的优良传统,能够积极广泛地与世界其他各文明价值体系互相接纳、吸收,并进一步互相促进、丰富、发展和共同繁荣。[7]
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多宗教和多神崇拜的国家。“多元一体”格局促成文化上的多元性与同体性互含、相互吸纳、中道不偏的中国宗教文化生态的多元共和模式。[8]宗教以人为本,宗教以人文为主导。在儒家中和之道、佛教和合之道、道家柔和之道的影响下,宗教的和平主义自然成为主流,极端主义不易产生。正因如此,我们所能看到的,多数宗教内部、不同宗教间,以及宗教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均以“和谐”为主调,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系统结构。[9]
如何引导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文化的现代发展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关系如何适应?宗教文化精神性与物质性之间的关系如何?宗教文化研究是围绕社会性与个体性,还是社会化与个人化?在关注宗教中国化、现代化、全球化的同时是否还需积极思考化现代、化全球?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主要议题。
(三)研究意义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对当前宗教文化发展与传播认识的一个新的视角。为此,需要在“游移”描述性的理论思维框架下,对“现象”展开深入的探讨。当然,这一研究一方面是基于社会责任感,对这样一个社会现象需要体现出社会立场、政策取向和社会关怀;同时,又要具有知识生产、学科取向和理论关怀。这项研究中强调“活化”,来自生活和社会现场;“深化”用理论的思考丰富对现象的解释,建构基于本土经验的理论知识;“转化”将研究成果服务于社会治理,服务于理论对话,服务于社会。
1.理论价值
通过对社会转型期中国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考察,揭示其结构、类型及本质特征。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不同领域。本研究以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典型事件为依据,将其分为宗教与市场、宗教与社会、宗教与信息、宗教与现代、宗教与世界和宗教与法治等六种类型,在结构功能分析的基础上,回应当代宗教社会学研究所关心的制度性宗教同非制度性宗教、政治权力与市场经济、神圣-超越性与社会-世俗性、公共性与个体性等关系的讨论,提出宗教文化的本质特征神圣性和社会性正是通过宗教文化的传播实践“游移现象”得以呈现的,而这些实践活动又在不断地扩展或缩小宗教文化的社会影响。
透过对这一现象的阐释,反思经典/传统宗教社会学理论范式的局限,并试图有所突破。纵观以往研究可以发现,其一,在研究视野上,淡化了社会发展与宗教发展的互动关系,忽视了现代宗教发展中的“游移性”特征,缺少对转型期中国传统宗教发展“游移现象”的深度描述、归纳与阐释;其二,在理论运用上,大多以西方经验、理论为依据,其实,当前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正表现出宗教神圣性与社会性的博弈,理性与情感的矛盾,个人化与社会化的竞争,工业化、市场化、商品化与价值性、精神性、超越性的较量等。这恰恰是丰富和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社会学理论的机会。为此,在研究取向上,强化了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使命是为宗教领域社会治理创新服务,期待透过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阐释,应对现实对宗教领域社会治理提出的新的挑战。本研究正是基于以上思考提出的。
以中国经验为知识生产的基础,探索具有一定描述力和解释力的中国宗教社会学话语体系。宗教社会学理论范式要提高描述和解释宗教发展的能力,就要对经典/传统宗教社会学理论范式展开探索性讨论。在建构本土宗教社会学理论的过程中,更要将多元的地方经验作为知识生产的基础。探讨宗教社会学知识离不开对作为其存在背景的本土宗教发展脉络的理解与阐释,也只有在分析和比较大量实务经验、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才能提出宗教社会学新理论范式。宗教社会学是认识宗教现象的一种理论,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正是在反思“西方化”和“本土化”的过程中,试图阐释本土宗教现象的一次理论尝试。中国的宗教社会学研究需要学科的融合,呼唤解释中国本土宗教行为经验的宗教社会学理论。
2.实践意义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发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影响或制约了社会和谐、国家安全,以及改革发展的大局。社会转型期变迁速度的加快和结构的复杂性,使得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频次和强度更加凸显。宗教的公共属性和治理方式的社会化取向,决定了在今后完善宗教政策和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创新的过程中更需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研究结果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宗教政策的适应性和宗教领域社会治理创新的品质。宗教文化的良性运行,是特定的宗教文化在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社会生活、社会思想几大系统的互动中,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适应、良性发展。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发展,一方面来源于内在的自我调适,另一方面也需要外在的社会引导。为此,就要以积极的“适应-引导”促进宗教文化的正向发展,激发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宗教文化中积极元素的活力,完善宗教领域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宗教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