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锂电新能源产业投资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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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锂电行业政策发展历程

(一)动力锂电池领域

为引导我国锂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先后针对性出台多项重大政策,在动力电池领域主要集中在行业竞争管理、技术规划引导两方面。

1.竞争管理政策

政府竞争管理政策发展历程为从扶持做大转向鼓励做强,扩大对外开放、引入国际竞争,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扶持企业做大。2015年5月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不得低于2亿瓦·时;2015年9月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一步细分到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四大原材料产能。此外,明确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先后发布4批符合条件的企业目录(俗称动力电池白名单),共计57家厂商,主要是宁德时代、天津力神、国轩高科等国内企业。

第二阶段为鼓励企业做强。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要求,只有上两个年度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均不低于80%的动力电池企业才能扩产。2019年1月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产能要求,鼓励企业制造数字化、智能化。此外,2019年工信部发布“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动力电池白名单自2019年6月21日取消。

未来LG化学、三星SDI等实力外资企业将逐步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将迎来更加激烈的竞争,下游整车企业将有更多产品选择空间。

2.产业技术引导政策

当前动力电池领域部分技术指标已实现政策目标,未来或更多依赖市场选择。目前从产业发展情况来看,单体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充电倍率、使用寿命等性能指标均已达到甚至超过2020年政策目标,但PACK能量密度仍有较大距离。电池成本方面,目前三元电池均价约1.05元/(瓦·时)、磷酸铁锂电池均价约1元/(瓦·时),三元电池价格仍略高于政策目标。

单体能量密度:部分达成。《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下称《促进方案》)提出2020年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大于300瓦·时/千克。2018年底我国量产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265瓦·时/千克。天津力神2019年研发的NCA三元高比能量动力锂电池能量密度达303瓦·时/千克。

系统能量密度:差距较大。《促进方案》提出到2020年系统比能量达到260瓦·时/千克。据2019年第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统计,绝大部分电池系统比能量为140~160瓦·时/千克,其中帝豪JHC7002BEV41纯电动轿车最高,PACK比能量为182.44瓦·时/千克。

温度特性:龙头达标。《促进方案》指出,到2020年电池系统使用环境需达到-30℃到55℃。据宁德时代官网披露,其电芯在-30℃到60℃,各项性能稳定。

充电倍率:龙头达标。《促进方案》指出,到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可具备3C充电能力。据宁德时代官网披露,其开发的43安时三元动力电池最大充电倍率可达4C。

循环寿命:龙头电芯寿命超预期。《〈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7版)》指出,到2020年、2025年、2030年动力电池系统使用寿命分别达到10年、12年、15年。据宁德时代官网披露,其开发的长寿命电池单体可充电15000次,使用寿命长达15年(电池系统寿命比电芯寿命短,部分在80%左右)。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由导入期迈向成长期,未来政策对技术性能的引导作用或将进一步减弱,车企将更多依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来选择技术路线。2019年12月披露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中,政策已经不再对动力电池的性能指标做具体的设计引导,而是强调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产品产能布局等方面的主体地位。

3.具体政策

新能源汽车企业是目前对锂电池需求最大的下游企业,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直接促进了锂电池的发展。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从顶层设计规划到具体标准实施都发布了相应的具体政策和规范,先后出台了全方位激励政策,从研发环节的政府补助、生产环节的双积分,到消费环节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再到使用环节的不限牌不限购、运营侧的充电优惠等,几乎覆盖了新能源汽车整个生命周期。其中补贴政策与双积分政策对行业发展影响最为深远。

(1)顶层设计

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使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提升。

政策重点有以下几点。

a.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b.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千米,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至2.0升/百千米。

c.构建新型业态、鼓励跨界合作。

d.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构建“出行即服务”新型交通出行服务模式。

e.完善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f.深化开放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

g.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双积分政策。

h.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破除地方保护。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将成为未来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纲领性文件。这份顶层设计更加突出了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对于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的新愿景目标,将推动车企加速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力(见表2-2)。

表2-2 新能源汽车重要规划对比

表2-2 新能源汽车重要规划对比-续表1

表2-2 新能源汽车重要规划对比-续表2

②《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2019年5月20日,12部门联合发布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政策重点如下。

a.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新增和更新节能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b.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引导绿色出行多管齐下,探索多种措施。其中,未来将加大充电设施投入,解决新能源汽车续驶里程问题,兼顾政策引导与相应激励措施,将为低碳化出行带来新的动能。

(2)补贴政策由补购置转向补运营

当前我国的财政补贴加速退坡,经历了补购置转向补运营的过程。据财政部披露,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334.35亿元,之后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123.33亿元、66.41亿元、137.78亿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中央财政补贴661.87亿元;按照公安部披露的2018年底新能源汽车261万辆的保有量数据,车均补贴2.54万元。财政补贴自2017年开始明显退坡,2019年加速退出,2020年后完全退出。从2013年至今,工信部联合其他部门先后发布6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通知文件,4次调整财政补贴标准引导市场走向。

a.退坡力度加大。以150千米≤R<250千米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相比2013年,里程补贴标准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退坡5%、10%、10%、28%、52%~70%、100%,逐年加大;且规定从2017年起地方补贴不得超过中央50%。

b.鼓励高能量密度、低电耗技术。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2013~2016年财政补贴只考核续航里程,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增加了百公里电耗、能量密度、带电量三项指标。

c.补贴转向运营端和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1月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引导地方财政补贴从补购置转向补运营,逐渐将地方财政购置补贴转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

①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落地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新政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3月26日至6月25日为过渡期。

政策重点有以下几点。

a.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

b.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见表2-3、表2-4)。

表2-3 2017~2019年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对比

表2-3 2017~2019年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对比-续表

表2-4 2017~2019年新能源专用车补贴金额对比

c.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

d.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e.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性和一致性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

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加大了补贴退坡力度,为2020年补贴退出做好铺垫。同时,在政策细则制定上也更加灵活化、市场化。以新能源乘用车补贴为例,在单车补贴金额方面最大降幅超过50%,同时,进一步提升续航里程和电池能量密度门槛,并放缓了对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鼓励力度。具备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储备和较高规模效应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抗风险能力。

②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购置税

2019年6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免除新能源车购置税,不仅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也是刺激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同时能够对冲补贴退坡的压力。

③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落地

2019年5月8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自2019年5月8日起实施,5月8日至8月7日为过渡期。

政策重点有以下几点。

a.提升技术水平,保障产品供给。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指标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公交车辆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产品一致性监管,督促企业注重产品安全性、一致性。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政策。

b.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根据规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况,调整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标准,从2019年开始,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c.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地方应发挥好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将除公交车外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d.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地。地方是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应多方联动保障公交车新能源替代政策真正落地。应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

e.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与乘用车不同,地方允许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在补贴下降60%的背景下,中大型公交车基本无法如乘用车般通过配置的调整来优化到手补贴额。因此地补的存续可以有效缓解车企下半年压力。上牌预拨付补贴、以奖代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可驱动运营效率提升。

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在公共交通方面开展运营的支持力度大于对其他用途的新能源车,从而促进公共交通领域消费,推动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公交车新能源化。

(3)双积分接力财政补贴

双积分发力于供给端,既有节能降耗、新能源汽车积分占比的硬性约束,又有积分交易、转让的价格信号引导,将在后补贴时代对促进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消费锂电池领域

消费锂电池始现于1991年,近三十年的时间见证了相对完整的产业发展周期。由于消费锂电池技术要求相对较弱,相关政策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规范锂离子电池生产条件到支持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发展的过程。目前消费电池领域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对下游消费市场的支持方面。

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不断优化市场供给,积极推动更新消费,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以5G终端、柔性显示、超高清和虚拟现实产业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将进入发展快车道,产品创新水平和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成为消费领域持续增长的重要热点。

5G商用激发新型智能终端产品消费。2019年是5G商用元年,凭借高速率、广连接、低时延的特性,5G将成为智能终端拓展新功能和新形态的重要支柱,激发居民新一轮智能终端消费升级。

同时《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将更新升级消费电子产品作为增强消费活力、释放内需潜力的重要领域之一,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下一步,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应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政策举措,加快消费电子产品的智能化、品质化、个性化升级,做大做强消费电子产业。

推动产业创新,丰富市场供给。一是加强人工智能等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大力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等高端智能产品创新,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二是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三是加快实施超高清视频、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行动计划,增加中高端信息产品供给。

促进升级消费,增强消费活力。一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通过节能补贴、折旧补贴等措施,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购买变频空调、智能冰箱、智能电视等产品,加速更新升级。二是通过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加快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视频、远程教育等领域创新应用,以创新应用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等产品更新换代。三是规范明确旧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回收和补贴标准,完善商业模式。

此外,2019年是中国5G商用元年。全国各省(区、市)(港、澳、台除外)将5G列为2019年重点发展任务,并相继出台5G发展规划(见表2-5)。自2019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颁发5G商用牌照以来,各大运营商正紧锣密鼓布局5G,随后陆续推出5G手机套餐,开始正式商用。5G技术将融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万物互联并全面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表2-5 全国各省(区、市)(港、澳、台除外)5G产业发展政策一览

表2-5 全国各省(区、市)(港、澳、台除外)5G产业发展政策一览-续表

加快5G市场布局,扩大商业规模。按照产业间的关联关系测算,2020年,5G间接拉动GDP增长将超过4190亿元;2025年,间接拉动的GDP将达到2.1万亿元;2030年,5G间接拉动的GDP将增长到3.6万亿元。十年间,5G间接拉动GDP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4%。

在下游消费政策及5G建设政策的刺激下,消费电子及5G手机换机潮来临,消费电子需求增加,继而推动手机锂电池需求量增加;另外,5G手机单机带电量增加,以至手机电池需求量增加。功率增加,耗电量上升,需要更大容量手机电池。同时,其他便携式电子产品,包括各类信息、通信、办公、数字娱乐产品,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数码相机、电子烟等,尤以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对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需求增长最快,而移动电源和可穿戴设备又为锂电发展带来新机遇。

(三)储能锂电池领域政策

目前我国储能锂电池产业处于由孕育期步入快速发展期的过渡期,体量与未来潜在的万亿元规模相比仍比较小,其主要可用于通信基站、用户侧削峰填谷、离网电站、微电网、轨道交通、UPS等。我国储能锂电池政策标准及技术规范发展滞后。我国锂离子电池储能的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只公布了1项国标和3项团体标准。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加速了储能产业由示范走向商业化应用。

为进一步加快储能产业发展,分两个阶段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一阶段(2017~2020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2020~2025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2019年1月储能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开始实施,对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这有利于我国锂电池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我国锂电池储能产业“十三五”期间实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2019年能源行业标准《电力储能用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系统技术导则》意见征求稿完成,规定了电力储能用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系统的基本规定,对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系统的检测、分级、成组及标定、系统配置、运行维护等环节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