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HRD手把手教你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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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社保公积金福利待遇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就应享受这些法定福利,这些福利待遇究竟如何享受?作为薪酬主管必须吃透国家政策,使员工充分享受好这些法定福利。

由于全国各地社保公积金享受待遇的政策大同小异,本书以北京市为例进行阐述。

1.养老保险

(1)享受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目前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最近两年媒体热炒延迟退休的规定,请您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2)办理方法

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企业薪酬主管需要在退休年龄达到前2个月准备资料,退休年龄达到当月办理相关手续,退休年龄达到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HR薪酬主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退休申请书》《退休协议书》《退休人员档案》《退休人员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户口本》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

(3)享受待遇

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提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纳,缴费越多,领取越多)

【常见问题】 依据目前政策计算一下员工退休后能拿多少退休金

人力资源部会经常接到这方面的询问。

根据国家现行的社保养老制度,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指退休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除以120(假设领取人退休后的预期寿命为10年,则养老金的领取月份总共为10×12=120个月);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单独计算,比较复杂,费用较少,在本文的举例说明中暂时不考虑这项。

影响养老金多少的三个因素:(1)退休时上一年度省市平均工资(省市平均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3)个人账户本息和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举例说明】

北京的林先生开始缴纳养老金的年龄是30岁,月收入5000元,2012年(60岁)退休,2011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计算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从社保中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如下:

基础养老金:4672×20%=934.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8%×12×30年=144000,144000/120=1200(元)(120是假设领取人退休后的预期寿命为10年,则养老金的领取月份总共为10×12=120个月);

退休后每月可领养老金(估算):934.4+1200=2134.4(元)

(上述计算方式仅供参考: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计算方式会有很大变化。)

(4)特别提示

养老保险除了可支取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还可支取死亡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费以及一次性抚恤费,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2.医疗保险

(1)享受条件

正常缴费期间员工生病或住院(医保欠费期间无法享受)

(2)缴费说明

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国家每月会在职工的个人账户(目前是打到医保存折中)划入个人缴纳的2%和单位缴纳的一定比例,年龄不同,划入比例则不同。

表3-9 单位员工医保缴费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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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资金存入医保存折,员工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使用。

(3)享受待遇

第一,门诊、急诊就医须知(以北京为例)

①门诊、急诊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常见为人民医院、北医三院、协和医院、同仁医院、友谊医院等)就医;

②急诊也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③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④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盖急诊章;

⑤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⑥与医院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票据;

⑦到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

⑧急诊收据要有急诊章;

⑨处方和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千万不要丢失。

第二,门诊、急诊报销标准(以北京为例)

①在职人员: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②退休人员: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③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入院的医疗费用,属门诊、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

第三,住院须知

①在本人选定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就医;

②参保人员患急症时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院;

③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④持手册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按医院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付款(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

⑤住院期间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账。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清,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⑥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

⑦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第四,住院报销标准

①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之后再住院起付为650元;

②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③一个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17万元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

④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结算;

⑤普通疾病的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过90天计下一个起付线视为第二次住院;

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

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标准(在职员工见下表):

表3-10 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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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选择定点医院不仅仅需要考虑各级医院报销比例,还需要结合商业保险来确定。例如有些商业医疗保险规定,必须选择二级以上医院的商业保险才给予报销。

3.失业保险

(1)享受条件

针对非本人意愿(例如企业辞退员工等)失去工作,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特别提示】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等。

(2)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具体标准为: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3)如何享受

失业金领取时限: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4)缴费说明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两年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两年时间。

4.工伤保险

(1)享受条件

工伤范围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2)享受待遇

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3)管理须知(企业HR必读)

①工伤认定时限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②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表3-11 工伤认定申请表(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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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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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第二,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其他诊断证明书、就诊病历或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单位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证人证明材料、证人身份证及证人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提交《职工委托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作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如非本人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职工与其近亲属的关系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外伤害证明或者相关法律文书、抢救记录、死亡证明等。

(3)申报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保存证据: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赶快报警,警察会调查记录,采集证据。处理完毕后才会开具事故鉴定书一类材料,凭此材料才可以申报工伤,否则没有证据很难采纳。

第二,注意工伤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相关费用由单位负担。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主要是生育津贴(HR业界又称为“产假工资”),是女员工在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工资,此外就是晚育补助。

(1)享受条件

参保女员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或者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方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享受待遇

①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后,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生育津贴=员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公式说明:第一,员工缴费基数按照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第二,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第三,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②生育医疗: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

③晚育津贴:晚育员工享受的晚育补助。

(3)享受时机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在女员工产后3个月内办理(要特别注意时间限制)

(4)享受方式

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涉及生育期间产前检查、住院等环节诊断证明,包括以下文件,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申报材料

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③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④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⑤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⑥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⑧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⑨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第二,生育住院费用报销申报材料

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③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④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⑤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⑥急诊入院证明;

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⑧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⑨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证明,仅计生手术费用提供);

⑩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第三,生育晚育津贴申领材料

①《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④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特别提示

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生育期间国家发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间(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内)公司照常发工资的属于提前向女员工预支生育津贴,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后公司代为扣除],没有生育保险的按实际工资发放。

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贴处理:享受晚育假期和领取晚育津贴相呼应,也就是说晚育假期由女员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假期的女员工如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晚育津贴必须从发工资的公司申请。

6.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蓄金。

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1)享受条件:员工支取公积金的条件

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下岗失业的;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2)享受方式

首次提取(主买房人):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码或存折号码。提供配偶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编号及个人编号。如果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提取(非主买房人):需要提取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码或存折号码等;

约定(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号,以后每月将自动由公积金账户转入个人储蓄账户。

(3)特别提示

公积金查询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bj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