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哪些情形下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答: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权利人就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2)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权顺位、担保范围、主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债权额限度、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6)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期限等发生变化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