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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消费者该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
答: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的监督权是指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品种、供应量、供应方式、服务态度、侵权行为等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消费者享有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条也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的监督权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可以促使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经营水平,促使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消费者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经营者提出或者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对于已经发生的危害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的商品或服务,可以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二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三是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必须明确,消费者行使监督权,既可以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行为有关系,也可以毫无关系。消费者购买、使用某种商品或接受某种服务时当然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没有进行某种消费的也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另外,消费者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可以借行使监督权,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