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臧僖伯谏观鱼
隐公五年
《左传》
【原文】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1]。臧僖伯谏曰[2]:“凡物不足以讲大事[3],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4]。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5]。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6],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7],皆于农隙以讲事也[8]。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9],归而饮至[10],以数军实[11],昭文章[12],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13],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14],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15],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16]。”遂往,陈鱼而观之[17]。僖伯称疾[18],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19]”,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1]棠:鲁国边远地区的地名。鱼:同“渔”,即捕鱼。
[2]臧僖伯:鲁臣,即公子彄,字子臧。
[3]讲:讲习。大事:指祭祀与战争。
[4]举:举动,行动。
[5]轨:法度。物:事物。
[6]章:显明,通“彰”。采:通“彩”。
[7]蒐(ɡōu)、苗、狝(xiǎn)、狩:均为打猎,因四时不同而叫法不一。
[8]讲事:讲习武事。古时常以狩猎之机习武。
[9]振旅:整顿军队。
[10]饮至:古礼,凡国君出外,临行时一定要告于宗庙,归来时也要告于宗庙,同时要宴请臣下,犒赏随从,称为“饮至”。
[11]军实:战争中所有物资器械、兵员及俘获的战利品。
[12]文章:文彩。这里指车服旌旗。
[13]俎(zǔ):祭器。
[14]器:器物。
[15]皂隶:奴隶中的等级。此泛指贱役。
[16]略:视察边境。
[17]陈:陈设。
[18]称疾:推托有病。
[19]矢:陈。
【译解】
鲁隐公在即位后第五年的春天,准备到棠国去看捕鱼。
臧僖伯劝告隐公说:“凡是鸟兽一类东西,够不上拿来作祭祀、战斗用的,它们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够不上拿来作军队、国家的材料的,那么,国君就不和它们打交道。国君是要率领人民守法律、走正路的。所以讲习祭祀与战斗的大事,按照规定的制度去做,这叫轨。选取鸟兽的材料,用来装饰祭器和军用物资,这叫物。国君如果不守制度,服色不当,这叫荒谬的取治活动。荒谬时政治活动多次进行,国家就会因此败坏。所以春夏秋冬四季定期打猎,都是利用农闲来进行军事训练。每隔三年还要大规模地操练一次,训练完毕,整好队伍回来。回到宗庙,举行会餐庆祝胜利,检查所有铠甲武器。通过这种演习,竖起各种军旗,显示贵贱身份,分清全部行伍,理清少长顺序,讲习行军纪律。鸟兽的肉不能放在祭器里面的,它们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能用来装饰祭器和武器的,那国君是不会去猎取它们的,这是从古以来的老规矩。至于山里的木料,河里的菱藕鱼蟹之类,都是祭器和武器所需要的,但都是仆役们的事,有关官吏们的职责,不是国君需要过问的。”
隐公说:“我准备去检查一下边境。”就去到棠国,举行一次大规模的捕鱼活动给自己看。臧僖伯借口有病不跟去。
史书记载道:“鲁侯在棠国举行大型捕鱼活动。”这是说明这种活动不合礼制,并且指明是随便走到了边远的地方。
【赏析】
鲁隐公把游玩逸乐看做小节;而臧僖伯则认为国君的一举一动与国家的“治政”和“乱政”有关,所以极力劝阻他,臧僖伯谏隐公,指出统治者应该检点自身行为,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古时候的等级森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