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经》《易传》和《易纬》
《周易》包括《易经》和《易传》。《易经》分上下两篇,两篇合起来为六十四卦。
《易经》上篇共三十卦,为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盅、引临、观、噬嗑、贲、剥、复、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下篇共三十四卦,为咸、恒、遁、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蹇、解、损、益、央、姤、萃、升、困、井、革、鼎、震、良、渐、归妹、丰、旅、巽、兑、涣、节、中孚、小过、既济、未济。
上篇又称《上经》,下篇称《下经》。古代注家对上下两篇的总旨有不同说法,《易纬·乾凿度》说:“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阳也,阴道不纯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阴也。”韩康伯注《序卦》则曰:“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
六十四卦,每卦有卦辞,每卦有六爻,各爻皆有爻辞,而乾、坤两卦因系纯阳纯阴,又各多一爻辞,共三百八十六爻辞。
《易传》又称《十翼》。即《彖上》《彖下》《象上》《象下》《系辞上》《系辞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十篇,是最早解释发挥《周易》卦名、卦辞、爻辞的权威著作。
其十篇分七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
1.《彖》分上下两部分,彖传随经,每卦一条,列于卦辞之后,是对卦辞的判断。“彖”是一种有利牙的兽名——茅犀,犀为独角,知几知祥,是彖者,取于几也,是断的意思,彖辞即是说明卦的意义。
2.《象》也分上下两篇,即大象、小象。大象每卦一条,列彖传之后;小象每爻一条,列爻辞之后。《系辞》说:“易者,象也。”“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说明卦辞和爻辞的意义是根据卦象比拟出来的,即《系辞》中两次提到的“圣人有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大象是将六爻还原成三爻的上下两个八卦,据八卦象征的事物和上下两卦的位置关系来说明全卦的卦辞。小象以各爻的位置为主,说明每一爻辞。象辞也是爻辞的依据,故《系辞》说:“彖者,言乎象者也。”
3.《系辞》也分上下两篇。它是《易》的整体概论,不仅解释卦辞、爻辞,并从哲理的高度解说《易》理,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命题,还道出了《易》的基本原理,对《易经》的思想有了比较系统的发挥。《系辞》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篇重要论文。
4.《文言》是对六十四卦中的乾、坤两卦的详细说明。“文”,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文者物象之本”“文者章也。”又有修饰之义。故《文言》是用文字记载前人对乾、坤两卦的言论。乾、坤两卦是六十四卦的基础,《文言》就是专论这两卦的义理,分附于二卦之后。
5.《说卦》总说八卦所代表的事物和所体现的原理及其变化,如“易数”“三才六位”,八卦之“卦位”、功能、特性,及“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的比拟等,如《周易正义》所说:“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说卦》在《十翼》中成书最早。
6.《序卦》是对六十四卦排列顺序的说明。六十四卦次序的排列是有其深层蕴意的,体现了一种阴阳对应变化的观点,唐代孔颖达曾以“二二相耦,非复即变”的话进行过总结,近人尚秉和也说:《上经》始乾、坤,终坎、离,而以否、泰为枢纽;《下经》始咸、恒,终既济、未济,而以损益为枢纽。其间次序,皆有深意。圣人虑后妄人,或有乱其卦序者,故为此以绾绶之,其意义可不深求也?值得提及的是,马王堆出土帛书《易经》中六十四卦的排列顺序和今本不同,始于乾而终于益,说明西汉初《周易》有不同的版本。被《序卦》所解说的是今本,而正因为《序卦》的解说和推广,今本才成为正统,流传下来。
7.《杂卦》说明各卦之间的关系和刚柔对立的意义,其内容杂揉各卦,对相反卦之卦义错综对举,如言“否、泰,反其类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新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等等。总不外乎穷变通久之义。《杂卦》是用歌诀的形式记述了上述内容,便于记忆。
《周易》在传播中,其《经》和《传》,版本概念不断改变:有时《周易》仅指六十四卦的《经》,有时又包括《十翼》的《传》;有时《易经》仅指六十四卦的《经》,有时《易经》又把《十翼》包括进来,《经》《传》合一。
在先秦,六十四卦的上下两篇只称《周易》,对《十翼》也有《易传》的称谓了,如《战国策》中曾有“是故《易传》不云乎”的记载。
自西汉始,人们将《周易》称为《易经》,同时将《十翼》也列为经文了。又在《汉书》或《史记》中称为《易大传》。如《汉书·艺文志》说:“《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其《十翼》之名,最早见于《易纬·乾坤凿度》:“孔子……五十究《易》,作《十翼》也。”至东汉,经学家郑玄将《经)与《传》合为一书,但各自成篇。到魏晋时期,王弼把《彖》《象》按六十四卦拆开,分别配于每卦的卦辞与爻词后面,又将《文言》拆开,附于乾、坤两卦后面,称“王弼本”。宋代,邵雍、吕祖谦、朱熹等皆恢复汉代古本,朱熹用吕祖谦本,依《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之数,从颜师古“上下经及《十翼》”之者,写成《周易本义》。该书在形式上复汉本之状,但又将“河图”“洛书”及太极图等九图列于卷首,其“河图”“洛书”等语虽先秦史书有零星记载,但系统论述乃是宋人所首举。清代康熙年间,李光地受钦命,撰《周易折中》,又将《经》与《传》分开。
目前,《周易》的版本大致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周易》或称《易经》,仅指六十四卦的上下两篇;《易传》或称《周易大传》也独立成书。第二种形式是《周易》(或称《易经》)一书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六十四卦上下两篇,另一部分是称《易传》(或《周易大传》)的《十翼》十篇。第三种形式是按王弼本,以六十四卦为框架,把《文言》《彖》《象》拆开,分别配于每卦的卦辞与爻辞后面,再合《系辞》《说卦》于《杂卦》。
历代研究《周易》的方式和其他经典一样有“经”“传”“注”“疏”“纬”等形式,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
对“经”的解说为“传”,除《周易大传》外,还有许多解《周易》的著作也称“传”,如春秋时曾有《子夏易传》,宋代程颐作《易传》等,也有许多作者之书名不称“传”,但也属于“传”一类著作,如魏·王弼作《周易正义》、唐·李鼎祚撰《周易集解》、宋·司马光作《温公易说》、宋·朱熹撰《周易本义》、宋·耿南仲作《周易新讲义》、宋·赵善誉作《易说》、清·惠栋作《周易述》、清·李光地作《周易折中》、近代尚秉和著《周易尚氏学》等等。
“注”也是解说《周易》的一种形式,对《周易》逐章逐句解释,如东汉郑玄作《周易注》、魏·王弼作《周易注》、唐·陆德明作《周易释文》、近代高亨作《周易古今注》等等。
“疏”是对“注”的“注”。因为经过一段时间后,以前作的“注”也成了“古文”,当代人理解困难,便给“注”再作“注”,成为“疏”。例如魏·王弼作《周易正义》之后晋·韩康伯作注、唐·孔颖达作疏,清·王夫之也曾作《周易稗疏》。
“纬”是侧重于从象数学发挥或横向联系来研究《周易》的著作,如东汉时有《易纬》,郑玄为之作注。此外有不称“纬”而和“纬”是一类的著作,如宋·邵伯温著《易学辨惑》、宋·沈该撰《易小传》,宋·程大昌作《易原》,宋·赵以夫作《易通》等等。
除“传”“注”“疏”“纬”之外还有“图解”“考略”“训诂”,以及专述占筮之书,并有专门论及《周易》与医学的著作,如明·张介宾作《医易义》,清·陈念祖作《易用》,清·唐宗海作《医易通说》等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历代研究《周易》的论著作过统计:《易》类158部,1357卷;附录8部,13卷;存目317部,2371卷。涉及《周易》的古代学术著作3000余种之多,构成了博大的易学研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