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抵达费城
我对航海的憧憬这时已经消耗殆尽了,不然的话,现在倒可以如愿以偿了。但是,我学会了一门手艺,而且自认为是个很出色的印刷工,于是就去找了在印刷铺工作的老威廉·布拉德福先生,请他收我为伙计。他曾是宾夕法尼亚州的首位印刷老板,因为与合伙人乔治·凯斯发生分歧,之后就搬到了纽约。由于没多少要做的事情,而且帮手已经够了,所以他没能给我提供工作。但是他说:“我儿子在费城最近正失去了一个好帮手,阿基拉·罗斯,他已经过世了。如果你想去那里,我相信他肯定会雇佣你的。”费城离纽约还有一百多英里,无论如何,我还是动身坐上了去往安博伊州的船,留下我的行李由海道运输过来。
船驶入海峡时,我们遇到了一阵狂飑,把我们本来就破旧不堪的船撕成了碎片,因此我们无法驶入基尔河[18],反而被吹到了一个叫长岛的地方。在这次旅行中,有个喝醉了的荷兰人掉进了海里。当他一点点下沉时,我把手伸进水里抓住他的头发,把他往上拉,然后我们一起把他拉回船上。溺水使他清醒了一些,他从兜里拿出一本书,让我把它弄干,接着就又去睡了。这本书正是我素来最喜欢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是荷兰语译本。这本书印刷精良考究,还配有铜版插画,装帧比我曾经见过的原版书都要好。后来我又了解到,《天路历程》在欧洲大多数语言中都能找到译本,我想或许除了《圣经》外,它是最为人所广泛阅读的一部书了。据我所知,坦诚的约翰(约翰·班扬)是把叙述和对话融为一体的第一人,这种写作手法深得读者喜爱,他们可以从大部分有趣的情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使读者在语篇中有身临其境的感受。笛福在他的《鲁宾逊漂流记》《摩尔·富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作品中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理查德森[19]在他的《帕梅拉》中同样采用过这种写作手法。
快要靠近长岛时,我们发现这里根本不能登陆,这只是一个被海浪冲击的石滩。于是我们抛了锚,向岸边摇摆着靠近。有些人来到岸边向我们大声呼喊,我们也同样朝他们呼喊。但是狂风和汹涌的海浪使我们听不见彼此的声音,以至于不能理解对方的话。岸边停着独木舟,我们打着手势示意他们过来接我们,但他们或许是因为并不能理解我们的意思,或许认为根本做不到,没理睬我们就走开了。夜幕降临,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风小一点。这个时候,如果可以的话,我和船夫都想睡上一觉。我们和全身湿透了的荷兰人一起挤进狭窄的船舱里。海浪击打在我们的船头,漏进船舱,溅到我们身上,这样一来,我们和那个荷兰人一样浑身也都湿透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待了一整晚,根本没有睡着。第二天,风渐渐小了,我们决定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博伊州。在海上漂了30个小时之后,我们没有食物,也没有饮水,只有一瓶浑浊的朗姆酒,就连我们航行的水都是咸的。
到了傍晚,我发现自己发了高烧,于是就躺在床上。我曾经看到说大量饮用冷水可以退烧,我就那样做了。出了大半夜的汗,烧就退了。次日早上,我穿过渡口,徒步前行,向50英里开外的伯灵顿走去。有人告诉我,在那里可以找到船载我去费城。
雨下了一整天,我整个人都湿透了,到了中午,我已经筋疲力尽,于是就在一家小旅店住了一晚。这时我开始想,要是我没有离开家该多好啊。我的外表看上去十分寒酸,有人来盘问我,怀疑我是一个逃跑出来的奴仆,而这种怀疑让我很有可能遭到无端逮捕。无论如何,第二天,我又继续赶路了,到了晚上,住进了一家距离伯灵顿有8~10英里的小旅店。这家店的主人是一位名叫布朗的医生。在我吃东西的时候,他来找我搭话,当了解到我读过一点书时,他就变得随和友善起来。我们之间的友谊一直持续到他过世。我感觉,他曾经是一位行走江湖的大夫,因为从英格兰的每个城镇到整个欧洲的所有国家,没有他不能详细诉说的。他有点学问,也很有天赋,更是一个不信教的人,几年之后,他曾经恶作剧般地把《圣经》改成打油诗,就像科顿改写维吉尔的诗那样。通过这种方式,他让圣经中的很多故事都蒙上了荒谬色彩,倘若他的作品能够发表的话,很可能会对那些心智薄弱的人造成一定影响,只不过他的作品从未发表罢了。
我在他的房子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到了伯灵顿。但令我懊恼的是,在我来之前开往费城的定期航船刚走一会儿。这天是星期六,而且在下周二之前都没有船开往费城了。因此,我回到了城里一个老妇人那儿,我曾经从她那儿买过姜饼,留着在船上的时候吃。我向她寻求帮助。她邀请我去她家里住下,直到等到下一班船。由于奔波劳累,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得知我是一个印刷匠的时候,就劝我留下来自己开一家印刷铺,但是她并不知道开印刷铺是需要资金设备的。她十分慷慨,给我做了美味的嫩牛肉饭,却只接受一壶麦芽酒作为报酬。我本以为我得待到星期二才能动身了。但是,傍晚沿着河边散步的时候,一条船驶过来,这条船是开往费城的,船上有几个人。他们让我上船,由于没风,所以一路上我们都是划船前进。大概到了午夜时分,还没看见费城,有些同行的人说我们肯定是错过了费城,因此不想再继续划船了。剩下的人更不知道我们在哪儿,所以我们就向岸边划去,驶入一条小河,在一道破旧的栅栏附近上岸。那时正值十月,夜晚还是很冷的,我们就用破旧的栅栏生了一堆火,一直待到了天亮。后来,有个同伴认出了这里是库柏河,离费城北面不远。果然,我们出了这个小河湾,就看见了费城。大概是星期日上午八九点钟,我们终于到了,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详细地向你介绍这次行程的具体情况,同样,我也会向你介绍自己第一次进城的情况。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你在脑海中比较一下我破落不堪、毫无希望的开始和我在这里获得成功的情况。我身穿工作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要从海道运到这里。路途艰辛,我风尘仆仆,衣服的口袋里塞满衬衫和袜子。我孤身一人,举目无亲,不知道到哪里可以找到住处。舟车劳顿,又很饥饿,我很想休息一会儿。我兜里全部的现金只有一元荷兰盾和大概一先令的铜币。我把一先令给了船的主人用来支付船费,他们一开始是不肯收的,因为我也帮忙划了船。但是我坚持给,他们也就接受了。一个人有时候越是没钱,越是比有钱的时候慷慨,或许是怕被别人认为自己寒酸吧。
然后我朝街上走去,四处张望。后来走到市场上,看见了一个手里拿着面包的男孩。我曾常以面包果腹,于是就去问他在哪里买的,然后立刻跑到他指给我的第二大街上的一家面包铺,要买我们在波士顿吃的那种硬面包。但是在费城人们似乎并不做那种东西,于是我点了三便士一块的面包棒,结果也没有。由于我没有考虑到物价不同的因素(费城的物价偏低),也不知道面包铺里有什么样的面包,就让他给我随便拿一个三便士的面包。结果他就给我拿了三个特别大的面包卷。我十分惊讶地看着这么大的面包,但还是接了过来。口袋里已经没有地方了,于是我两个胳膊各夹着一个,另外一个边走边吃。就这样,我沿着市场街,走到了第四大街,路过了里德先生的家门口,他后来成了我的岳父。而当时我未来的妻子正巧站在门口,她看见了我,认为我当时的样子滑稽可笑,而事实上我当时也的确如此。然后我拐了个弯,沿着栗子大街和胡桃大街走去,一路上吃着我的面包,发现我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距离我坐船来的地方很近。我走到那边喝了口河水。一个面包卷已经够我饱腹了,于是便把剩下的两个给了同船来的一位妇女和她的孩子,她们正等着开船去更远的地方。
“她站在门口,看见了我,认为我当时的样子滑稽可笑,而事实上我当时也的确如此。”
填饱肚子后,我又走到街上,这时候街上已经有很多衣冠楚楚的人了,他们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我加入其中,被带到了市场附近的巨大的教友会会堂里。我跟着他们坐下,向四周环顾了一阵,并没听到有人讲话。由于头一天晚上的长途跋涉,我实在很疲倦,所以很快便睡着了,直到聚会结束,有个好心人叫我我才醒过来。因此,这个会堂成了我到费城之后踏进的第一个房子,或者说,睡过觉的地方。
我又朝河边继续走去,边走边打量人们的容貌。我遇到了一个年轻教友会男子,我很喜欢他的神色,于是便前去攀谈,询问他是否能告诉我哪里能给陌生人提供住处。当时我们正站在一块写着“三个水手”招牌的地方,他说:“就是这儿了,这里可以给陌生人提供住宿,但是它的声誉不是很好。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愿意给你找个更好一点儿的旅馆。”他带我来到清水街的克鲁克德旅店。我在这里吃了顿饭。然而,在我吃饭的时候,有人试探性地问了我几个问题,因为从我年轻的样貌和当时的着装来看,他们怀疑我是一个私逃者。吃了点东西之后,我又犯困了,他们给了我一张床,我没脱衣服就躺下了,一直睡到晚上六点。我是被叫起来吃晚饭的,饭后又早早地躺倒在床上,一觉酣睡到第二天早上。我尽可能地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就去了安德鲁·布拉德福印刷厂那里。我在店里看见了他的父亲,也就是我在纽约看到的那位老人,他骑马过来的,因此比我早到费城。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他儿子也客气地接待了我,给我了一份早餐,但是告诉我他现在不缺帮手了,前不久才雇用了一个。不过他告诉我城里还有一家印刷铺,是最近才开业的,主人是凯默,也许他会雇佣我。如果不能的话,我也能在他这里先住下,他可以给我一些零活儿干干,直到我找到全职的工作为止。
布拉德福老先生说他可以陪我去新的印刷铺。到了那里,我们找到凯默,布拉德福说:“朋友,我领来了一个你们这行的年轻人,你也许需要这么一个帮手。”凯默问了我一些问题,给了我一个排字盘,看看我是否会用。他说目前虽然没有什么事情给我做,但是他很快就会雇佣我。虽然之前他没有见过老布拉德福先生,但是他却把他看作镇上对他抱有善意的人,然后谈论起他现在的职业和期望。可是布拉德福先生并没有说自己就是镇上另一位印刷铺老板的父亲。当他听到凯默说希望不久之后把这一行业的大部分生意都揽在自己手中时,他就巧妙地问了一些问题,引诱凯默说出自己的所有想法、依仗了谁的势力以及未来的蓝图等。我站在一边,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立刻看出来谁是精明的老手,谁还只是个新手。布拉德福把我留在凯默那里,自己离开了,当我告诉凯默这个老先生是谁之后,他吓坏了。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铺里只有一台破旧的印刷机和一套磨损了的小号英文铅字,当时,他自己正用这套铅字排一篇阿克拉·罗斯的挽歌。之前我也提到过,罗斯是个很有天分的年轻人,具有高尚的品格,在城里颇受尊敬,不仅是议会的秘书,还是位不错的诗人。凯默也写诗,但是写得十分拙劣。实际上,他称不上是写诗,因为他作诗的方法就是把头脑中的想法排成铅字。这样,因为没有手稿,只有一副排字盘,而挽歌几乎需要用上所有的铅字,所以没有人能帮他。我设法把他的印刷机修好了,使它能够运行(他从来不用印刷机,也并不懂得怎么使用)。我答应他只要他把挽歌排字就绪,我立刻回来印刷,然后就回到了布拉德福那里。他暂时给我找了点零活儿干,我便在这儿吃住了下来。几天之后,凯默派人叫我去印刷挽歌。那时,他又拿到了另一副铅字,还有一个需要复印的册子,他给我安排的工作就是这个。
我发现这两位印刷铺老板都很难胜任他们的工作。布拉德福的本行并不是印刷,而且学识有限。凯默有点学问,但也只能排字,对印刷一窍不通。他曾经是法国先知派的教徒[20],还能仿效他们的热烈演讲。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公开表明过自己所信仰的宗教,而是所有教派都相信一点。他完全不懂世故,而且后来我发现,他的性格中还有很多无赖的成分。我在他那里工作时,他不喜欢我住在布拉德福那儿。事实上,他有一所房子,但是没有家具,所以不能给我住。但是,他把我安排住在之前提到过的里德先生那里,里德先生是他的房东。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服运来了,在里德小姐眼里,我打扮得比之前体面了些,而她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我正在街上啃着面包卷。
到那时候,我在镇子上有了一些年轻的朋友,他们都是喜爱读书的人,跟他们度过晚上的时光是我最开心的事。我辛勤劳动,而且生活节俭,因此赚了一些钱,生活过得很舒适。我竭力忘记波士顿,也不希望那里的任何人知道我住在哪儿,除了我的好朋友柯林斯。我写信给他,让他替我保守这个秘密。终于,一件偶然的事情把我召唤回去了,比我预想的要早很多。我有个姐夫,叫罗伯特·霍姆斯,是波士顿和特拉华之间行商船只的船主。他在距费城南面40英里路程的纽卡斯尔的时候听到了我的消息,就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我波士顿的朋友们都很担心我的突然离别,向我转达他们的关心,如果我想回去的话,所有的事情都会如我所愿,他是打心底里劝说我回去的。我给他回了信,感谢他的建议,但也详细地诉说了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告诉他我这次的离别并不是他想象得那么不近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