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将才
【导读】
本章虽是论及将才的择用,却实为本书通篇之纲。天下强兵在将,而将之所强在于本心。故本章主要论及为将者所需道德品质,如良心、血性;如英勇、廉洁;如浩然正气与意志。却也不泛泛而谈,而是有概括有详细,如治民、不畏死、不急于名利;如身体健康、能耐劳苦;如军纪严明、赏罚不滥。
曾胡二人虽有大武功、大功业,然二人皆为一介儒生,且皆为翰林,儒家修养早已深入心肺。观其治军心法,无不见儒学痕迹。纵时局危急,二人亦自革旧布新,所为所能多于兵事,然其兴军用人之法,无不脱胎于儒家之修养功夫。
再则,当时清政府已无力承担军饷,曾胡治兵所需军饷几乎全赖自筹,纵然如此,断饷也是常有之事,欲其二人建立现代之军事制度,统兵完全以现代制度约束上下,则是诽人以其所不能。既然如此,下级于上级之服从命令听指挥,上级于下级之信任,则不得不落脚于门生、联姻、乡人、故旧等伦理关系。这也是曾胡二人重视以儒家道德为标准择将的现实原因。
依赖私人关系,而非制度程序控制军事或局势,这并非始于曾胡二公,明朝内阁首辅遥控全国局势时,亦多有采用,如张居正之于戚继光,甚至张居正新政的推行,所依赖的皆是门生故吏姻亲乡党此类私人关系。后来袁世凯编练新军,其所能掌控大局依赖的依然是私人关系。因为当时的情势实在不足以建立现代制度,勉强用现有制度往往不但不能见其功,反而受其害。制度程序不可靠,人的因素就变得越发重要。曾胡二公正是意识到这一点,特别强调为将者的心地。蔡锷辑录成册,也将“将才”德行置于首章。
【原文】
1.1 带兵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急①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兵之才,不外公、明、勤。不公不明,则兵不悦服;不勤,则营务巨细皆废弛不治。故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羸弱②者,过劳则病;精神短乏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③,而苟阙④其一,则万不可以带兵。故吾谓带兵之人,须智深勇沉⑤之士、文经武纬之才。数月以来,梦想以求之,焚香以祷之,盖无须臾⑥或忘诸怀⑦。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1.2 带兵之道,勤恕廉明,缺一不可。
(以上为曾文正公语)
【注释】
【译文】
【故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