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市场责任投资
相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公开市场ESG的理念更加成熟、信息更透明、评价和投资体系更系统,覆盖ESG股票投资、绿色信贷投资、绿色债券投资等多类资产类别。
(一)投资者:ESG投资策略概览
将健全的ESG信息纳入投资决策,实施合理的ESG投资策略很重要。当前公开市场的ESG投资策略已相对成熟,在选择投资组合过程中,考虑非财务ESG因素的投资策略是促进公司稳健性增长和长期利润生成的资产管理实践。以下介绍投资者能实施的ESG资产管理策略,ESG策略可以分为六大类,这些策略不是相互排斥的,通常是组合使用的。
·否定/排除性筛选(negative/exclusionary screening):否定/排除性筛选是规避投资于传统道德价值观(如酒精、烟草或赌博的产品或服务)以及社会规范(如人权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违规的企业。由于这种策略与社会责任投资密切相关,因此目前管理公共资金的机构投资者主要采用此策略。
·同类第一选择(best-in-class selection):同类第一选择可以被称为肯定筛选(positive screening)。这是一种积极构建投资组合的策略,通过建立在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的标准,选择符合上述标准的公司。这种策略一般针对特定行业,选择在每个行业中得分最高的公司。
·主题投资(thematic investing):主题投资是在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三个领域相关的主题上,选择产生利润可能性最大的行业或企业的策略。比如以水资源和废物管理、新能源、气候变化、环境保护技术等环境领域为环境主题,以住房、教育、医疗保健为社会主题,以及以公司透明度和董事会组成的多样性为公司治理主题。
·积极所有权(active ownership):这种策略是积极参与与ESG标准相关的公司决策,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价值和社会价值。具体表现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关于ESG问题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对话、提交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通过媒体提出ESG问题等。
·影响力投资(impact investing):虽然影响力投资会面临低于市场收益率的财务业绩,但其策略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为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提供投资资金。影响投资类似于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因为它在社会企业成长阶段起着关键作用。影响力投资与主题投资都考虑社会影响力,但是区别在于影响力投资首先考虑解决社会问题,然后考虑财务盈利,而主题投资主要考虑创造财务利润。
·ESG整合(ESG integration):ESG整合是指在资产评估时,将ESG机会和风险因素纳入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中。比如花旗集团在评估ESG风险的公司时,采用低折现率。ESG整合是六大类策略中最常用的,并且越来越普遍的策略。
以高盛为例,高盛在其“买入并持有”(GS SUSTAIN)投资策略中,除了考虑企业所在行业定位、资本回报率等内容外,还纳入了对企业管理质量(management quality)即ESG的分析。其中ESG分析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行为、环境表现等三个部分,其中治理结构主要考察董事会监督、权力制衡、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利益相关者主要考察与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及投资者关系、员工福利、社区政府及监管机构等方面内容,环境表现则主要考察供应链、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品发展等方面内容,是一种ESG整合策略。图2-4展示了高盛GS SUSTAIN投资策略的示意图。
图2-4 高盛GSSUSTAIN投资策略
资料来源:高盛官方网站,长江证券
(二)发行人:ESG信息披露
ESG信息披露是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上市公司应当有ESG信息披露的自觉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环保责任,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绿色资产的发行人进行充分、完整的ESG信息披露,是展开ESG投资的前提及基础。
近年来,全球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各国市场纷纷出台相应倡议呼吁将ESG因素纳入信息披露中,包含ESG因素在内的金融产品备受机构投资者青睐。欧盟地区作为信息披露的全球领先者,已有多个组织对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发布了包含欧盟委员会的《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Action Plan on Sustainable Finance)、欧洲理事会的《欧盟披露条例》(EU Disclosure Regulation)、欧洲议会的《欧盟基准法规》(EU Taxonomy Regulation)在内的多项倡议。国际维度上,也有诸多金融组织、联合机构针对ESG信息披露制定相应的政策指南,如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发行人ESG信息披露事项声明》文件,强调在披露和备案中加入ESG因素的重要性,并要求发行人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状况、风险披露。同时,声明鼓励发行人在其业务、风险与机遇评估过程中加入对发行企业财务业绩和价值创造潜在的影响、ESG相关重大风险治理与监管意见以及ESG披露预计使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与框架。2019年6月,IOSCO又发布《新兴市场可持续金融与证券监管者的角色》最终报告,提出了十点建议以供IOSCO成员在发布有关可持续发展主题的资本市场产品和ESG披露要求的指南或规章时参考,旨在强化信息透明度,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通过可持续性手段促进国际证券指导间的协调。该十条建议包括由发行人和其他受监管主体(包括董事会)在风险评估和治理中整合ESG重大问题;由机构投资者(包括资产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将ESG特殊问题纳入投资分析政策;由监管机构要求披露ESG特殊风险、报告数据;关于可持续性手段的具体要求等。
聚焦至亚太地区的ESG信息披露实施现状,如表2-3所示,部分亚太地区发达经济体,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在内,制定了较为严格的ESG信息披露制度。日本与中国内地的ESG信息披露则正处于由自愿向强制转变的过程中。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内地、新西兰以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加入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并积极践行TCFD强调的ESG信息披露工作。
表2-3 亚太地区ESG信息披露政策实施进展
资料来源:ASIFMA《亚太可持续金融报告》
(三)交易所:ESG信息披露引导
交易所是信息披露的主要引导方,证券交易所可以制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公司披露ESG信息。
香港交易所自2012年发布《ESG报告指引》起,不断提升ESG披露要求,加强上市公司在ESG方面的信息透明度。香港证监会于2018年9月发布《绿色金融战略框架》,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特别是与气候有关的披露)。在此之前,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已于2012年发布了《ESG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为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建议,并且随后宣布自2016年起将部分建议上升至半强制披露层面,实施“不披露就解释”规则。此后,港交所于2019年5月发布了《指引》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同年12月确定新版《指引》内容,进一步扩大强制披露的范围,将披露建议全面调整为“不披露就解释”,持续提升对在港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新加坡自2016年来采取了系列措施不断提高金融市场、保险行业、银行业等金融产业的ESG能力,以撬动全市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016年新加坡交易所宣布自2018年起对新交所上市公司的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实行“不披露就解释”规定,要求公司披露其可持续发展实践。此外,2019年11月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宣布实施《绿色金融行动计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即为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指南。此外,新加坡银行业拟将客户ESG表现纳入其授信评估流程;保险业拟将ESG纳入投资和承保流程。
澳大利亚的ESG信息披露目标重在管理其面对的气候变化风险。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2018年发布《关于在财务报表范围内评估气候风险的联合指南》(Joint Guidance on Assessing Climate-related Risks in the Contex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要求财报编制和审计时,对气候相关信息的陈述以等同于其他财务指标的要求来看待。2019年,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治理原则》中,就上市公司披露其对于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风险管理情况提出了系统性的披露指引。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在其2019年的退休金审慎框架中指出在制定投资策略时,应及时考量ESG因素。此外,APRA还将开展“授权存款机构”的气候变化金融风险脆弱性评估。
中国大陆与日本均已初步构建ESG信息披露框架,目前正处于由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的转变过程中。
在绿色发展理念框架下,中国大陆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在ESG信息披露领域,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八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初步搭建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框架,并预计将在2020年成为强制性要求。2020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ESG信息披露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
日本市场的ESG信息披露仍处于非强制性的鼓励状态。日本政府发布的新版《公司治理准则》(Amended Corporation Governance Code)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活动的信息,以及修订后的《受托管理准则》(Amended Stewardship Code)鼓励机构投资人可在其投资决策中考虑ESG因素,但均未提出强制性要求。日本政府养老金发布于2017年10月的《投资原则》中纳入了ESG因素,并鼓励投资人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中。
其他亚太地区的新兴市场中,多数经济体尚未搭建完整的ESG信息披露框架。马来西亚大马交易所要求上市发行人在其年度报告中,对重大经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内容发表叙述性声明。同时,根据大马交易所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相关声明必须包含全面、可比且有意义的信息。印尼金融服务局在2015年发布了全面的《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将发展可持续金融、加强可持续金融实施的监督与协调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四)第三方服务机构:ESG评级、尽职调查与监测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国际ESG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ESG评级机构、ESG信息监测机构、ESG尽职调查外包机构等。其中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及评级机制,是ESG投资得以落实的重要工具,ESG评级机构是核心的ESG服务商。
国际ESG评级机构根据发布的机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营利性企业(专业的ESG第三方服务机构、传统评级巨头的ESG部门),一类是非营利性的ESG组织。如表2-4所示,欧洲环境总署按照“数据、信息、评分、评级、指数化”的传导链条,选取欧美市场13家代表性的可持续发展评级机构,可以作为ESG评级机构的参考。
表2-4 欧美市场典型第三方ESG评级机构(含传统巨头)
国际上的ESG评价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各国际组织和交易所制定关于ESG信息的披露和报告的原则及指引、评级机构对企业ESG的评级,以及国际主要投资机构发布的ESG投资指引。投资指引侧重于原则上的引导,评级机构编制的ESG评价体系则关注指标的实操性。
ESG评估体系最早在二级市场上得到发展,MSCI、道琼斯、汤森路透、英国富时、Morning Star等机构将评级的指标分别划入E、S、G三个方面,并涉及相应领域。从计算方法上看,基本以加权平均为主,评级公司赋予一定的指标权重,并按照行业情况对权重进行调整。其中,Morning Star和汤森路透还在计算中引入了减分项。表2-5展示了国际主要指数编制机构的ESG评级内容。
表2-5 国际指数编制机构ESG评级内容
国际评级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展开机构ESG评价时,则采用MSCI全球指数或富时指数系列的分类来建立自己评级体系中的行业分类,并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分别收集评估信息,进而进行研究和评估。面对高风险行业则需实行更严格的评级方法,并赋予不同的行业权重。在数据采集方面,各个评级机构的关注点也有所不同。例如环境部分,有些评级机构使用环保当局的数据;有些评级机构则不使用环保当局的数据,而是采用趋势分析法来分析单个企业长期的绩效表现,或者使用财务成本分配法来计算自然资源的使用及废物等的排放量来评估环境影响。绝大多数评级机构采集数据的来源多种多样,具体包括:问卷调查、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等公开信息、媒体报道、网络搜索,数据库、学术期刊、行业出版物、政府机构出版物、相关者调查以及私人研究等。其中,企业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是主要的信息来源。在信息收集的基础上,评级机构的分析师使用相应标准,确定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具体结果。至于评级方法,通常评级机构不愿意公布评级的框架、指标计算方法,认为架构属于商业机密。各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普遍注意以下因素:使用与环境/金融相关背景的分析师;独立的指导或评级手册(为分析师的评级标准,包含研究方向、指标使用范围、整套评分系统概述、实时更新);内部质量保证(内审和质检,分析师或小组交叉检查);外部验证(外部审计等);使用外部咨询小组/独立专家等。表2-6列举了国际主要第三方评级机构的ESG评估体系。
表2-6 国际第三方评级机构ESG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