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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验证你的假设科学方法

我第一次做科学实验,是在阿拉斯加州安克拉治的温特勒中学。七年级的科学老师丹尼尔斯先生,把科学方法写在黑板上逐条解释:

一、提出问题。

二、搜寻背景资料。

三、建立假设。

四、用实验验证。

五、分析结果、下结论。

六、发表成果。

丹尼尔斯先生在步骤五之后画了一条带箭头的虚线,指向步骤三。他隔着粗框眼镜斜瞄了我们一眼,解释道:如果结果与假设不相符,就必须回过头去建立新的假设。他拿出孟德尔的画像,告诉我们这位爱好园艺的神父有耐心地进行豌豆杂交,并把豌豆子代的特征全都记录下来。我们看了好几张开着紫花和白花的图片。有的豆荚发皱,有的豆荚平滑;里头的豆子有的绿,有的黄。只要知道豌豆的显性及隐性特征,他可以用方格图画出子代的各种可能表现形态。学过豌豆之后,我们接着研究白化老鼠和牛身上斑块组合的各种可能选项。

不过呢,我最想了解的动物生活还是在温特勒中学的七年级生活。不久前我才注意到,学生之间有个严格的阶级体系存在:酷哥酷妹在最上层,聪明的家伙几乎在最下层。我还不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因为大家都认为一个人没办法又酷又聪明。在这个特别的科学实验中,限制条件就是所谓的“已知”。我到底是酷,还是聪明?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因为一方面,我在数学与英文特别资优班学习,会吹竖笛,还曾经以实验证明抽烟对室内植物的影响而在本市的科学展览中获得特别奖;另一方面,我有一些算得上是酷哥酷妹的特征:牛仔裤破破烂烂,后口袋还用黄线缝补过,而且我会骂脏话,各种变化骂法全都运用自如。

虽然我在两个阵营都有办法站稳,但我心里很清楚自己必须有所选择:耍酷,不然就耍聪明。很快就要上高中了,不做个决定不行。所以,我像个初入行的科学家,按科学步骤一项一项进行。

一、提出问题:耍酷比较好,还是当聪明的家伙比较好?

二、搜寻背景资料:酷哥酷妹享受上层阶级的特权,像是午餐时间学生餐厅的最佳座位、可以在课后社团跳性感舞,还有子弹也打不穿的自信。

那正是我真正想要的东西。我想要自信。

好多东西都让我害怕。四年级的时候,我妈开始有不明原因的癫痫发作。在那之前,我爸早就离开搬到得州了。我很怕妈妈的癫痫会在泡澡或开车的时候发作,这样一来,我就会被叫到校长办公室,然后秘书会告诉我妈妈已经过世了。我也很怕妈妈的新男友会觉得无法承担我们母女的生活——这位查克先生,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他了。更糟糕的是,妈妈说不定会跟他一起走掉,丢下我不管,就像我爸那样。

当个酷家伙,天不怕地不怕,真是种解脱。我对这些事情完全无能为力,但我可以尽自己所能让自己别去在乎。不管家里怎么回事,那些酷哥酷妹好像都不会受到干扰。学校里最酷的女生——莎拉,笑的时候嘴巴张得好大,还可以看到粉红色的泡泡糖挤在她的舌头和牙齿之间;她把成绩单揉成一团,像个NBA神射手般精准地投进垃圾桶里;就算是迟到冲进教室时,她也只是耸耸肩来回答老师“你为什么迟到?”的问题。为了省力去做更重要的事情,比如偷东西,所以她讲话老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就像“搞啥?”之类的。她看起来很优闲。那似乎是种过日子的好办法,至少在初中时期是这样。

三、建立假设:当酷妹比较好。

四、用实验验证:当个酷妹,体会耍聪明和耍酷有什么不一样。

有关真正的酷哥酷妹在初中是什么德行,我至少还知道两件事:他们的成绩很烂,而且会抽烟。这就是我必须先遵守的头号行为准则。我退出数学与英文特别资优班,到新班级上课的时候,学莎拉一样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我把话浓缩成单一音节,“搞”就是爱搞笑,“拖”就是拖拖拉拉,结果没人听得懂我在讲什么。还好,数学和英文要得到烂成绩简直太容易了。

社会课会是个挑战。我们要看黑白影片,介绍加拿大各州的出口物品,还要用色纸做提尼吉族(Tlingit)的图腾柱。这些活动要表现得很差并不容易,我费尽辛劳,好不容易让期中报告拿了个丙,还是靠缺交阿拉斯加金矿城的作业,才有办法得到的呢。

学抽烟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会抽烟很酷,不仅是因为抽烟本身,也因为偷偷摸摸的行为。我向更酷的八年级男生讨教,学会用手包住点燃的香烟,并把那只手收进外套口袋。

大家都会翘体育课,然后躲起来偷偷抽烟。这真是一举两得,因为同时可以达到两项实验标准:抽烟,以及烂成绩。回家站在镜子前,我练习用两根指头把未点燃的香烟若无其事地举到嘴边。可是不管再怎么练习,总是没法排除把令人作呕的薄荷味吸进肺里的那种昏沉感。这感觉糟透了,但我忍了下来。孟德尔的豌豆实验中,收成的第一批豌豆全都是同一个颜色,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当然,我也不轻言放弃。

我妈还没看到我的期中成绩单,查克就先发现我在偷他的香烟。后来他把辣得刮喉咙的土耳其香烟藏在自己的包包里,而我妈也规定了“写作业时间”。我被迫用厚纸板和树枝造了一个可怜兮兮又具体而微的矿镇模型,好让社会科的成绩加分。

泥泞的街道上撒着亮亮的金粉,牙签做成的阻街女郎慵懒地在歪斜的沙龙里透过窗户向外挥手。我对她们寄以无限同情,觉得自己跟她们一样累,而且咳得像个结核病患者(对结核病患者来说,我绝对咳得够酷)。我好想好想当个酷妹,希望能对自己的生活有些许掌握,而我能用的最佳策略,就是不去在乎将来会如何。

就在这个时候,一切都起了重大变化,我的一生完全翻转。查克和我妈结婚,收养我和姐姐,全家人搬到加州。我们开着脏兮兮的雪佛兰一路南下,我脸蛋惨白地望向窗外,在太阳光下眯起眼睛。等我们搬了家,爸妈针对“耍酷”启动了强大的抗叛逆手段——把我送去念天主教学校。

我们的制服是带有宽硬褶子的蓝色高腰花格裙和白色及膝长袜,怎么看都酷不起来,而且根本不可能翘掉体育课。圣约瑟修女会是个凝聚力很强的低调的组织,具有海军陆战队侦察兵般的直觉。她们穿的橡胶平底鞋很适合迅速且无声地接近目标,而且她们的听力超乎自然。坐在萝丝·玛丽修女的办公室里,听她解释为什么不可以在停车场骂脏话,她说这样会损及学习环境,也就是我所属的那一整个教师与学生群体,后来我便觉得还是别浪费时间和修女们作对比较好。我看得出来,她们以前解决过比我还难搞的女孩。至于我嘛,我还有点喜欢她们呢。她们真的满怀自信。修女们通晓各种运作方式,而且她们的使命就是要在我被软禁于此的四年(美国大多采用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的学制)之中,竭尽所能把一切教给我。

五、分析结果、下结论。

我可以继续设法耍酷,但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其实不想抽烟,甚至不想翘掉体育课。我喜欢穿着宽大的红色运动短裤在大草坪上绕着圈跑,让阳光温热我苍白的双腿。我知道自己看起来一点都不酷,但没有关系。在圣母马利亚塑像的见证下,我冲向前去,超过其他女孩子,吸进湿草的芬芳,尽我所能地快跑,好远离阿拉斯加漫长的冬季。那时,我当酷妹已经够久了,久到连酷女孩们的秘密都知道。她们并不会不害怕或没压力。她们讨厌回家面对父母吵架、妈妈酗酒、厨房里空无一物的景况。所以她们老是凑在一块,在安克拉治的雪地里抽烟,看着最后一丝天光黯淡下来,才终于走进家门,勇敢地面对黑暗。

在新学校里,阳光透过窗户源源不绝地洒下来,彩虹横越天际,要我放开胸怀。我知道自己在圣约瑟修女会的护卫之下。在家,我不再负责开车,或需要在妈妈癫痫发作时把她从浴缸里救出来——那是查克的工作。我的实验彻底失败,所有限制条件都变了。即使是最优秀的科学家,也会遇到这种事。

我想起来丹尼尔斯先生怎么描述孟德尔的实验结果。这位穿着袍子的修士,耐心地在修道院的花园里为豌豆授粉,将白花和紫花的亲代配对,结果所有子代都是开紫花的。但是,这些子代的子代里,竟冒出一株开着白花的豌豆。这和达尔文的书里写的不一样,并不是变淡的浅紫色,而是从全紫花的亲代得出纯白花的子代。这位养花莳草的神父,从那朵纯白的花了解到,由父母传下来的基因并不会混杂成一团,而是保持各自的完整无缺。这个发现有助于了解眼珠的颜色、血型,还有我们可爱的雀斑是怎么遗传下来的——虽然未必都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我从孟德尔和他的豌豆了解到,所有开花、种豆、重新思考,然后又从头开始的过程,正是一种科学方法。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我的实验有了进展。

查克还是把他的香烟放在屋外,留在车库的梯子上,但我不再偷拿香烟了。他抽烟的时候,我会到车库,问他手指为什么会在越南断掉,问他温度计的运作原理,什么都问,只是想听他平心静气的低沉嗓音被他保护性的烟雾包围。有一天他说:“你很聪明,要善加利用你的聪明。你想做什么都能成功。”十四岁的时候,我只知道我想过得多彩多姿。但查克和圣约瑟修女会都清楚表明,当个聪明的家伙就是迈向丰富人生的好方法。

时候到了,该把我的实验收一收,整理整理。

三、提出新的假设:耍聪明比较好;耍聪明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