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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企业可以选择参照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吗?
问:某国有企业有货物采购项目,可以自主选择参照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吗?
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国有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参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但生产类国企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供应链的安全,政府采购的流程设计对生产类国企采购活动的适用性不强,应当谨慎采用。
国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用的原辅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都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国有企业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目前尚未纳入《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公共采购法律管辖。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该部分内容可自行决定参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规则执行,或自行制定相关采购管理制度。
2018年6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了《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该规范属于行业推荐性自律服务规范。该规范根据招标采购行业的实践,推出了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四种采购方式以及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形式。可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企业等采购人提供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也适用于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国有企业可选择适用该规范开展日常采购活动。
2019年5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颁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推出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采购、询比采购、合作谈判、竞争谈判、竞争磋商、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等九种采购方式,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从中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