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75.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应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问:某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内容既有货物也有服务,如何确定项目属性?如果可以一起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价格分值权重如何设置?
答:在政府采购实践中,确实有一些项目的采购对象既包括货物又包括服务,而且有的项目货物和服务不宜拆分或很难拆分。对于该类项目而言,人为拆分成单独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分开采购,反而不利于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关于价格分值权重的设定,该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