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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2012年4月,面临还房贷压力的小张想在业余时间找一份兼职工作,以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考虑到每周都有双休日,所以小张找到了一份在某超市周六日做临时促销员的工作。在入职前,小张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告知了超市,但是,超市认为即使是兼职也需要签一份合同,以保障超市的利益。但是,小张认为签合同是没必要的。那么,非全日制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律师答疑
小张后来找的这份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小张可以拒绝与该兼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持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灵活性以促进就业。但是,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按照口头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损害另一方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