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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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工分

(1963年2月5日)

春节已过,社员们正式开始了春季生产。生产小队为了增加社员收入,在社员会上专门讨论了除农业而外又要抓副业收入的问题。土地不能扩大,人口不断增加,光靠农业不能解决社员的生活,因而趁此小忙之季,抽出些人出外搞些副业收入是很必要的。报酬如何解决?决定:出外人每月向生产队交30—40元,每交1.8元可以记工10分。这办法较为合理。

在讨论中多数人嫌高,说可以交1.5元,记10分工。理由是队内劳力多,这样可以使外出搞副业的人数多,多交钱。但我的意见不同。一、队内劳力多,可以多给农田加工,多积肥多修地。二、社员可以多搞家庭副业,增加个人实际收入。三、如果降低交值,会助长资本主义,使拿钱买劳动日的人日益增多,影响集体生产。四、交值低分值高,使农业劳动的人吃亏。比如去年劳动价值每劳净分1元3分,毛收入近2元。而今年估计净分可达1元5角,毛收入定在2元5角以上。如果交上1元5角,分上1元5角,白白地分走农业上的许多粮食,又不负担一分一文的各项费用,岂不是使拿钱买工的人讨了便宜吗?这话是否实际,决分时便见分晓。

(“抽出些人出外搞些副业收入”,这是灾后农村政策宽松的表现,也是农村经济趋于复苏的象征,表面上类似于改革开放后的“外出打工”,但其实有本质的区别,那就是需要向生产队“买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