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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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论

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的认识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最终他们一致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和经济形态相对应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并形成了自己的系统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概念

马克思、恩格斯最早使用意识形态是在《神圣家族》一文中。他们在《神圣家族》中谈到拿破仑时写道:“他对工业琐事的轻视是他对玄想家的轻视的补充。”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写道:“我们的生活需要的不是玄想和空洞的假设,而是我们能够过没有迷乱的生活。”1842—1843年,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一再从贬义上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他在《答一家“中庸”报纸的攻击》一文中,把意识形态评述为对现实的歪曲的认识:“我们且不要操之过急,让我们来看一看事情的实际状况,而不要成为玄想家。”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后来在创立自己的唯物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学说时,还保留了意识形态这个术语的这一新含义。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由此可见,对现实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也就是说,这种反映的歪曲的性质,不是某个思想家任意所为,而是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存在,取决于社会关系的性质。所以,社会现实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社会现实的虚假的观念;这种反映具有实在的、客观的内容,虽然这种内容是被歪曲地表现出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解释,把意识形态这种精神现象同各个特定阶级的状况和利益联系起来。他们说,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德国小资产阶级关系的结果”。在评述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的观点时,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指出,这些人以哲学形式表达了“德国市民的观念”。在这里,意识形态被理解为反映(虽然以歪曲的形式)某一个阶级或某一个阶级集团的社会意识。

关于意识形态的阶级内容的这一极为重要的论点,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有著作中对意识形态的贬义解释在本质上相冲突的论点,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提出了一个阶级的政治代表和著作代表同他们所代表的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他说,使民主派代表人物“成为小资产者代表人物的是下面这样一种情况:他们的思想不能越出小资产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们在理论上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也就是小资产者的政治代表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在实际生活上引导他们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马克思在这里没有把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和著作代表称作“玄想家”,但很明显的是,他指的正是这种人。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马克思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时,说明意识形态是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总和,在这些形式中,社会经济过程得到了反映。他在说明社会革命时指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里表明,意识形态已经不是归结为关于现实的唯心主义的观念。法律意识、政治观点、艺术被说成是意识形态的形式。对所有这些不同质的社会意识形式来说,其共同点是:它们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显而易见,被意识到了的存在与正在被意识的存在不是一回事,但前者反映后者,而前者的必然的、本质的意义正在于此。对意识形态及其形式的这种评述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这个题目所说的话。

有些思想家在表达一定的阶级利益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认为他们的理论观点不依赖于某个阶级,相反地,马克思、恩格斯与这些人不同,强调他们自己所创立的共产主义理论绝不仅仅是理论思维的结果。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断言:“英法两国的无产阶级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任务,并且不断地努力使这种意识达到完全明显的地步。”在同一部著作中,他们说明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对资本主义的否定。如果资本主义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丧失私有财产的无产阶级(尽管是它创造了私有财产),就是对资本主义的积极的否定,这种否定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观点说成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他们强调指出,被共产主义作为前提的不是某种哲学,而是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特别是这个过程现有的实际结果。首先共产主义不是教条,而是社会运动,是反对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至于共产主义理论,它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理论概括”。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这种理论观点的体系,按照他们的看法,这种体系反映工人阶级已经出现的意向时,在作为工人阶级的理论家的思想代表出现时,最坚决地以自己的理论来反对任何意识形态,尽管他们完全意识到,任何意识形态都表达一定的阶级利益。怎样解释这种矛盾状况呢?他们不单是拒绝承认自己是无产阶级的理论家,也拒绝承认自己是无产阶级的玄想家。根据上述的引证,在那个时候,“意识形态”是在贬义上解释的,但这些引证对提出的问题所做出的回答是不充分的。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这个术语持否定态度主要出于以下事实:他们坚决驳斥一切意识形态,是因为这些意识形态敌视工人阶级的利益,或者至少与工人阶级的利益格格不入。此外,马克思、恩格斯对待一切存在过的意识形态采取否定态度,也有理论根据:这些意识形态是从唯心主义的前提出发的,而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却是无产阶级运动的唯物主义理论。他们在用这种理论来对抗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时,指出了自己的理论在经验上确定下来的物质前提:“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追随者,放弃了对“意识形态”的否定的态度,他们不顾马克思、恩格斯的最初认识,而同时又完全同意他们学说的整个精神,开始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称为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且强调这种意识形态的科学性质。例如,普列汉诺夫以及在他之后的列宁。列宁写道,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如果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原则上把科学和意识形态对立起来,并在这一基础上驳斥任何意识形态,那么他们的追随者在保持科学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立的同时,又重新考虑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本身,并对它做了如下的解释:科学社会主义不同于空想的、社会主义的学说,是科学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继承者就克服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的学说中曾经存在的矛盾。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

我国当代著名学者俞吾金在其著作《意识形态论》的开篇中指出,意识形态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和政治文化事实,意识形态是20世纪社会科学最常用的词汇之一。但是这种看似无所不包的普遍概念却缺乏确定的内涵规定,更难有普适性的知识学意义的通约。因此,无论是国内学界还是国外学人,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专家,在对意识形态的概念进行界定时都表现出某种个性化倾向。

19世纪,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时,阐释了意识形态的含义和实质。但随着1927年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公开发表和1929年卡尔·曼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出版,意识形态的概念又重新流行起来,并逐渐开始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而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研究的继续深入,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不断发展和演变,逐渐成为一个内涵丰富、歧义丛生、复杂多变的概念范畴。时至今日,对意识形态一词含义的解释和界定,正如对全球化含义的界定一样,可谓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有的人认为国内外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界定或解释达上百种,甚至有的人还认为其不下两百种之多。由于时代和国度不同,政治立场和信仰的差异,特别是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及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不同的人对意识形态含义的理解有着很大的差别,甚至大相径庭。

马克思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是从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开始的。尽管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有关精神异化和费尔巴哈有关宗教批判的思想,但马克思批判的焦点在于精神异化和宗教产生的世俗基础——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关系。在著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唯心主义这种在德国当时流行的意识形态进行了彻底的清算。马克思赞同法国意识形态家对宗教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批判,反对将观念神秘化的倾向。总体而言,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持否定批判态度,他认为意识形态是“指那些自由漂浮在他们的物质基础之上却否认其基础存在的思想观念”,本质上受统治阶级思想的支配,掩盖或扭曲现实的不公,是马克思主义应该揭穿和批判的幻象。但随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建立及其思想的发展,马克思逐渐将意识形态看作社会基本结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勾勒出社会基本框架: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的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发生的,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既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这里由以政治法律思想为核心的包括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在内的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并列的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它的进一步引申意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并不是要消解一般意识形态,而是要消除维护不公平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只有不公平的社会制度才会产生出偏见性的意识形态。这样,意识形态的解决就转换成社会制度的根本改造,意识形态也就由一个哲学认识论范畴转变成一个社会政治学的功能性范畴。这也是马克思实践品格的必然要求。

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另一方面的研究,即强调性地阐述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意识形态对传统的继承和选择等问题,更凸显了意识的功能性意义。

他们大致从三个意义和层面上使用意识形态的概念:一是从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二是从统治阶级为其各自的利益和目的提出的意识形态,三是在观念上或思想上体现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及其社会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属于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是一种社会构成要素,它包括一定社会的哲学、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以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等。马克思认为,作为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精神产物,意识形态就其本质和其主要倾向而言,表现为一定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的形式,把他们描绘成为以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因此,意识形态就是“错误观念”或“虚假意识”,它源自社会角色的阶级立场:由于不同的人在经济生产中所处的位置和利益关切点的差异而形成不同的观念,这既包括虚假观念又包括真实观念,而意识形态则是一定的社会阶级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持自身的阶级利益而扭曲真实的现实关系的结果。

列宁明确地将意识形态作为描述性和功能性范畴来理解和运用。他指出革命时代有两种意识形态,即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以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就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就是“科学的意识形态”,因为它科学地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类解放的必然趋势,体现了科学性与阶级性、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统一。无产阶级不是要一般地消除意识形态,而是要消除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同时建立自己的意识形态,并强调发展马克思主义科学意识形态的重要性,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来指导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时代建设。列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结合他自身所处时代的实践和理论需要,赋予了意识形态概念新的含义。列宁不再一般性地谈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是认为资产阶级有它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也有其独特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包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它不仅体现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同时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是科学的意识形态。列宁在他前期的一些重要论著中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展开了论述。十月革命前夕的俄国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当时的俄国社会存在三个基本阶级,分别是自由派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以及无产阶级革命派。在混乱之中三派都在制定自己的纲领。列宁为了扫清无产阶级革命道路的障碍,以及出于同伯恩斯坦等修正主义派别斗争的需要,他阐释并论证了关于建立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他不相信工人能够自发地形成无产阶级意识,而是强调从外部输入。那么,用什么样的“思想体系”来“灌输”给无产阶级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理论武器呢?后来列宁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和先进的理论,“因为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遵循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愈来愈接近客观真理(但绝不会穷尽它);而遵循着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更难能可贵的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俄国实践,创建了世界上首个社会主义国家,也使得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第一次得到了实践的证实。

三、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中国共产党在自己一百年的发展历史中,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精髓,结合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理论,成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理论指导。

1.毛泽东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毛泽东是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创立者。他把意识形态定义为文化的观念,强调意识形态的文化意义。毛泽东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1)毛泽东认为,作为文化的意识形态,既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重要阵地,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毛泽东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他深刻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2)“不注意思想和政治,成天忙于事务,那会成为迷失方向的经济家和技术家,很危险。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3)“因此,需要在群众中间经常进行生动的、切实的政治教育。”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科学的方法,他指出:“解决思想问题,不能用专制、武断压制的办法,要人服,就要说服,而不能压服。”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属于人的主观世界方面的问题,不像客观物质世界的问题,可以直接加以改变,它只有靠说服教育,靠思想交锋来解决,他明确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一靠物质技术,二靠文化教育,三靠政治思想工作。后两者都是精神作用。”(4)

毛泽东认为舆论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可以对实践活动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他指出,一是要重视舆论的制造。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制造舆论,主要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动员广大群众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二是要重视舆论的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高尚的革命精神、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集体主义思想等,大都不会在群众中自发地产生出来,必须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倡导。三是要重视舆论的引导。毛泽东高度重视社会上的思想意识,一旦发现有错误倾向,立即进行批判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因为群众自发形成的舆论良莠不齐,对于不正确的观点,要及时进行引导教育,这样才能使正确的观点得到认同。为此,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载体的管理和建设。毛泽东曾明确指出:“要责成省委、地委、县委书记管思想工作,管报纸、学校、文学艺术和广播。”“办好报纸,把报纸办得引人入胜,在报纸上正确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报纸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这是党的工作中一项不可小看的、有重大原则意义的问题。”(5)

毛泽东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论述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出发,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意识形态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邓小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邓小平首先拨乱反正,严谨、客观、科学地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严格区分开来,科学地评价了毛泽东同志及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巩固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粉碎了当时出现极少数人公然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或者口头上虽拥护马克思列宁主义,但实则反对由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毛泽东思想这一极其错误而危险的思潮。邓小平提出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他强调:我们坚持的和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那么,无论马克思、列宁还是毛泽东同志,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是这些都不属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所构成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精髓,是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中的根本思想路线。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使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要求和愿望遇到严重阻碍,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邓小平重申要恢复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及时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6)。邓小平重申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成为当时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拨乱反正的先声。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的,实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共同愿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始终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价值追求,这就实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整个社会成员价值目标的一致性,使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同毛泽东一样,邓小平也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他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他指出:“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7)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向人民传播和灌输我们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目标。邓小平阐述了一系列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断,要求党报党刊一定要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等,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邓小平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论述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发展,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作用。

3.江泽民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江泽民尤其重视意识形态的建设。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创新开拓了广阔空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了在21世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赋予执政党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以新的时代内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做了通俗的表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心理认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论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政治动员和社会导向功能。

江泽民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地位与重要性做了明确界定。江泽民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2000年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在思想理论界出现的“淡化意识形态”“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等论调,他强调“要强化阵地意识,用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思想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理想信念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只有在全党同志和全体人民中牢固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不断增加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成功。”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党在风云变幻的形势下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4.胡锦涛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胡锦涛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做出了进一步回答。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重大丰富和发展。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胡锦涛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他又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我们不难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和精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胡锦涛提出的“三个倡导”的表述,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

胡锦涛还提醒全党,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他说:“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思想文化领域是他们进行长期渗透的重点领域。”他还说:“我们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警钟长鸣、警惕长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胡锦涛指出,这些措施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指出:“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8)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进行伟大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9)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方向性、战略性问题做出部署,推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仍不平静,斗争和较量有时十分尖锐。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必须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面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能够分清是非、辨明方向,努力培养和锻炼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科学预判潜在风险,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势会怎样,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

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能力。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需要党员、干部努力增强斗争本领,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掌握几把“刷子”。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党员、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党员、干部特别是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善于从政治角度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确保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斗”到点子上、“争”在关键处。要加强实践锻炼,在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把准思想行动的“指南针”,做好时、度、效的大学问,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中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伟大政党。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夺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新胜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进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就要同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各种风险挑战做斗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习近平强调,斗争是一门艺术,要善于斗争。在各种重大斗争中,我们要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和保持战略定力相统一、坚持战略判断和战术决断相统一、坚持斗争过程和斗争实效相统一。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习近平指出,要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要根据形势需要,把握时、度、效,及时调整斗争策略。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在斗争中谋求合作,在斗争中争取共赢。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对意识形态的解释都不是概念式的,而是根据一些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论述式说明,这些说明为我们解释意识形态提供了思维向度和方法论基础,但概念式的注解有待于研究者自己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

综合以上观点,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意识形态是人类自觉反映现实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系统化了的思想体系,是特定社会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