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宗教的历史悠久,宗教研究也源远流长,但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分支的宗教学却只有不足一百五十年的历史,因而在世界学术史上仍为一门新兴学科。这一学科始于19世纪下半叶,通常以西方学者麦克斯·缪勒为其具有代表性的创始人,因为他于1873年发表的《宗教学导论》率先使用了“宗教学”这一专门术语,故此而有了宗教学的学科开端。宗教学从一开始就具有跨学科的特征,是对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相关学科研究的综合运用和方法借鉴,从而推陈出新,发展出一门全新且独立的学科。其涉及的学科包括历史学、哲学、神学、语言学、神话学、考古学、文献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翻译学、文学、艺术学等领域,这一初始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迄今仍留有痕迹,如宗教学的学科归属仍不确定,在今天西方的高校教育中分布较散,并无固定之位,其作为哲学、历史、社会学,甚至神学的分支都有相应的呈现和不同的侧重。这在今天中国高校的布局中也有其多元的表达,但规范性理解中则基本将之归为哲学这一大类的分支学科,迄今仍未有宗教学作为一级学科本身的完全独立。
宗教学研究涉及“务虚”和“务实”这两大层面,由此而在人的精神、社会等范围全面展开系统探究,以揭示并说明人的宗教现象。因此,宗教学涉及有关人类文明进程、人类精神奥秘的许多基础性、理论性、根本性、历史性和知识性问题。从“务虚”方面而言,这一研究从人的精神世界及精神生活触及人的“心路历程”,乃一种“谋心”之学,从而与哲学意义上的精神现象学或精神科学相呼应,多涉及形而上、终极、整体涵括等问题。在这一方面,缪勒阐述了其对宗教学核心范畴“宗教”和“神的观念”之基本认知。综合世界各民族神话和信仰追求的诸多表达,他认为,“宗教”实质上乃揭示了“人的灵魂”与“神”的关系,是人之内在主体对外在客体的询问和寻求,由此产生心灵的回应,旨在达到人的灵性内在与神圣超越的沟通和一致。这里,“宗教”既为表达人之神秘内在性的“心学”,在心之奥秘中无限沉潜,又反映人不可企及之超然存在的“形上学”,朝着广袤深邃的宇宙无限仰望。但“宗教”毕竟是人的认知和追求,有着鲜明的主体性、主观性和主动性,发自人的主体内在。缪勒解释说,“神的观念”实际上为人之心灵所表达的“关于完美境界的最高理想”,即人的精神梦寻。由此可见,宗教学对宗教形上及终极层面的认识和理解有一种基本定位,从中亦形成其精神学科本身发展的规律性和系统性,归纳出与之相关的各种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在这一领域,人们的认知较为抽象且远离现实,有着哲学意境的超脱和超越,从而使宗教学成为形而上学、超验哲学。
然而,宗教学在其现实发展中却并非一种“纯学术”的清谈,而有着非常具体的现实社会内容、历史传统关联,这种厚重和“务实”使其研究必须落地,必须关涉许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社会理论和社会实践问题。这样,宗教学又不可能仅囿于人之抽象“心灵”来“超越时空”、不顾人间烟火,而是与现实社会有着极为密切、真实而复杂的联系。宗教学必须注意人的社会历程、观察宗教所反映的人之社会实存及其感触、叹息和反应,尤其在人类历史及其社会政治中,宗教问题就非常引人注目,宗教的社会表态和政治参与亦充满戏剧色彩、反映风云变幻。这势必使宗教学的研究视域从天空回到人间,从心之静谧重返社会之喧闹。直至现代世界,宗教问题仍是全球性热点或局部地区的焦点,成为国际政治的神经和脉搏,而中国社会在此也绝非世外桃源,故对宗教必须有其务实的睿智。于是,宗教学必然与应用研究和现实研究相挂钩,是一门实实在在“谋事”的学问、有着实践理性之工具价值,从而与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人类学、法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研究有着不解之缘,乃其有机共构。宗教学作为这种现实学问,在其广度和深度上都会触及一些现实社会和思想认知问题,与不同立场和观点有着接触并产生碰撞,故此而有与其他人文学科颇为不同的敏感性和复杂性,难以驾驭和把握,迄今仍处于“险学”境地。显然,宗教学的学术立意和学术规范在此会受到其现实存在及研究主体的影响,并因这种关联而有其时代性、相对性,其“工具理性”的作用不一定呼应或符合其“价值理性”的标准。社会发展的波谲云诡使宗教的动向亦风云莫测,此时的宗教学则必须“讲政治”,有立场,而对其社会运用及其政治关联则必须谨慎待之,其相关表述故也应注意到适当把握其“度”和分寸。尽管如此,宗教学因其具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二者兼备和逻辑关联这一特点,因其内在的科学性及发展规律及规则而不能被视为某种政治计谋或随意滥用的社会工具,其本身作为一门独立学术之体系仍需要保存其自有的内在规律和逻辑进路,故其学科不可简单等同于社会工具或政治谋略,在社会领域中的宗教学发展亦不离其独特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因而得以在社会科学体系中占有其重要地位。
结合这两大领域,宗教学可以采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很广,有着对上述相关学科的继承与发展,其中最为典型的宗教学学科方法乃包括宗教史学的纵向梳理方法、比较宗教学的横向比较方法、宗教类型学的综合归类方法、宗教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和实证方法、宗教现象学的中止判断和本质洞观方法、宗教社会学的问卷抽样和功能分析方法、宗教心理学的象征符号破译和精神分析方法、宗教哲学和宗教批评学的价值判断和本质定性方法等。对这些不同方法的侧重或突出,遂形成了不同的分支学科和各种学派。而其交叉性和互渗性又彰显其跨学科特征和“科技整合”可能,使宗教学在打通其相关学科之际,其分支学科同时也可成为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分支学科。
宗教学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先为个别人文学科学者的专门研究方向,随之逐渐发展为一门有理论、有方法、有体系的独立学科,并成为20世纪中国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宗教学的现代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面对着不同理解和评价,感受到颇为复杂的风云变幻,由此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涌现出一大批专家学者,在20世纪与21世纪交接转型之际有着“显学”的端倪,但尚未达到鼎盛却也有“险学”的迹象。中国宗教学的研究特点,不仅是吸纳借鉴西方宗教学的经验和成果,而且更有中国处境中自身的探索和发掘,从而有着其独特的创立和创新。其结果,宗教学在中国正在形成一种中西合璧并有扬弃和超越的独立学术体系和研究方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国际学术交流,中国宗教学还起到了跨界沟通和超越东西方的积极作用,并为国际社会不同思想文化的交流、各种学术探索之融会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回顾、反思中国宗教学过去的发展及成就之际,笔者作为国内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批“科班”研究宗教的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获得了该院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学位,此后又作为最早在宗教学得以创建的本土即欧洲留学,在德国慕尼黑大学兼攻宗教哲学和宗教学专业,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成为这一专业领域学成归国的第一批“海归”,因而经历、见证并参与了中国宗教学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当代中国的这一发展变迁,亦以自己的研究而留下了点点滴滴学术体会和心得,领悟到在这一复杂领域发展道路上磕磕碰碰的得与失。为此,本书将对自己研究宗教学百余年发展历史的学术文章加以回顾、总结和梳理、补充,集结为《宗教学史论——宗教学的历史与体系》。其中既有历史与现状的对照,也有中国与西方的比较,旨在前后呼应、内外关联。全书分为上编“宗教学的历史”和下编“宗教学的体系”,其中既有对西方宗教学的研究,也有对中国宗教学的探讨。希望能以这些探索和思考来拓展中国的宗教学发展,对其研究问题的深化有相应的提示或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