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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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天志说背景下的墨子经济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墨子学说独树一帜,其思想多有独到之处。在墨子思想中,天志观念颇具特色,不仅自成一体,而且与其经济伦理思想的形成与演进之间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对此学界历来关注较少,故此,本节即主要探讨二者间的基本联系。

一 天志说及其宗教属性是墨子经济伦理的思想基础

墨子主张有神论,承认神明的存在。如墨子称凡入国,“则语之尊天、事鬼”[70]。又言凡行止举事则“天意不可不慎也”[71]。可见,在墨子看来,“天”无所不在,对于人们的行为处事,天志的影响具有决定性因素。事实上,天志学说贯穿于墨子整个思想体系之中,其内容相当系统,具备了宗教教义的基本要素,因而天志说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宗教信仰。对此,胡适先生就说“墨子是一个创教的教主”[72];郭沫若也称“墨子始终是一位宗教家”[73]。有学者更为明确地指出:“墨子是我国古代的一位最能以宗教家的精神以力行救世的行动型哲学家。他的宗教以‘天志’为核心,他对天志、鬼神的真诚信仰正是他积极努力于力行救世的精神动源。”[74]由此可见,天志说具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墨子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在这一体系之中,墨子的经济伦理学说,亦以天志说为基石,充分反映了墨子思想的特色,是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一角度看,墨子经济伦理观呈现出了两个主要特征。

(一)“天”是正义的化身

与所有宗教一样,墨子的信仰体系有其信仰的最高神明,即“天”。墨子所说的“天”有其喜怒好恶,掌握着世间的祸福赏罚,具有人格神的特点。但同时墨子对“天”的认识也并不拘泥于此,实际上,墨子也将“天”视为一种理想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导向,在很大程度上使之成为现实生活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如墨子说:“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75]在这里,显然“天”实际上是一个理想化的道德准则,天“行广而无私”“明久而不衰”,其实也反映了人们心目中正义的形象。

再如墨子言:“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76]在此,墨子更为明确地将“天”看作人世间行为的“规矩”,“上说诸侯,下说列士”都应该以此为依据而决定其行止。

在政治上,墨子主张“法天”。他说:“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77]可以看到,墨子在政治上的“法天”观念,其前提也是基于“天”的正义性。

因此,可以说在墨子的伦理学说中,“天”是最高的神明,它既是人格化的神,也是理想化的正义化身,事实上,“天”的存在也决定了墨子经济伦理思想的基本内涵和发展趋势。

(二)“兼爱”思想是“天志”说的主要体现,也是墨子伦理观的核心

墨子生活在春秋战国之际,正是历史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置身于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墨子目睹了旧秩序瓦解,新秩序尚未建立这一特殊时期的混乱局面。作为具有民本主义色彩,又兼具宗教的普济苍生情感的思想家,墨子为消除社会、政治混乱状态,提出了“兼爱”“节用”“非攻”“尚同”“尚贤”等一系列伦理主张,而且,墨子还无一例外地将这些伦理观念赋予了天意的属性,将其纳入“天志”的范围之内。在上述这些伦理观念中,墨子最为注重兼爱一说,或者可以说兼爱思想是天志说的主要体现,也是墨子伦理观的核心。

之所以说兼爱在墨子伦理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可以从下面一段墨子对兼爱的重要作用论述中看出端倪: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犹有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乎?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78]

可以看到,墨子以解决世间的各种混乱现象为己任。他认为世间的乱局,皆是由于人们自爱而不兼爱,天下之人皆不相爱的原因造成的。他由此提出了自己的解决之道,而墨子开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就是兼爱。墨子所言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这是其对社会动乱的根由进行深入思考后所得出的结论,也是墨子为疗治社会问题给出的最根本药方。

墨子认为兼爱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同时他也自然而然地认为兼爱也系天的意志所出。关于这一点,墨子即言:“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79]墨子又说:“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80]皆反映出在墨子看来,兼爱实则为“天”意志所要求,也是天志具体反映的思想。

总而言之,墨子基本的经济伦理主张就是兼爱思想,墨子提倡的这种兼爱,意思是要求整体的爱、平等的爱,也就是人与人相爱,不能有人己、亲疏的区别。而兼爱一方面系天志所出;另一方面又是天志的基本内容和具体体现。因此,兼爱不仅居于墨子伦理思想的要核,也是必须要实践的准则和要务。

二 “天志”说是实现墨子经济伦理观的重要手段

在墨子思想中,“天”“天志”的地位至高无上,是世间万物的根源,具有本体论的意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墨子那里,“天”“天志”的意义并不局限于此。事实上,墨子如此推崇天志,固然与其内心信仰及其对世界追根溯源的思想有关,但在墨子思想体系中,天志也具有工具性的作用,墨子认为它对人们的行为举止有着不可忽视的警示、引导、评判之用;而在墨子经济伦理思想里,天志的这种作用也有体现,并实际上成为实现其思想的一种手段。

(一)强化人们对“天”(正义)的敬畏之心

墨子生活在一个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面对春秋战国之际的混乱局势,墨子提出了一系列思想主张,希望对此加以补救和重塑,其经济伦理思想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墨子意识到,当时社会乱局的形成除了传统规则的崩溃之外,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宗教信仰的沦丧,而这导致人们对神明的尊崇逐步淡薄,以至缺乏内在的警惧和敬畏之心,故此行止才会不计后果而恣意妄为。

正因如此,除了制定具体规则之外,墨子还注重重新树立人们对“天”的信仰和敬畏。如墨子曾言:“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81]

墨子又说:“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万民,齐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82]

可以看到,墨子倡导天志等观点,强调“天”的惩恶扬善功能,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种宗教伦理,以重新创立人伦秩序,使得人们有所敬畏,以期更好地实现其主张的兼爱等思想。故此,冯友兰等学者就指出,墨子的“天命”说与其说是一种目的,还不如说是一种手段,墨子其实就是通过此来实现他的思想主张。[83]

墨子学说中的“天”是一个有意志、有道德、有行为的最高神明,天的意志就是天志。天有意志,能对人进行赏罚,无论是天子、王公侯伯,还是普通人,只要是恣意妄为或者做了违背天意的事情,都无法逃脱“天”的监督和惩罚。对此,墨子说:“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闲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84]墨子又说:“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85]

可见,墨子一直试图通过强调“天”的奖惩功能,强化人们的内在敬畏感,进而树立人们对善和正义的内在追求。在这里,天志已经明显体现出了其工具性作用,成为促进人们内心信念形成的一个监督手段。

(二)提出“非命”“三表”说,强调人的行止决定其命运

先秦时期,“天命”说一直有很大影响,如老子就说“天地不仁”[86];孔子也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87]。都把天的行为视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人在天命前也显得十分渺小。

墨子尊天事鬼,但是却否定有预见的、不可改变的命,彻底否定了命定论,并提出了非命的观点。如墨子就说:“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今之为仁义者,将不可不察而强非者此也。”[88]

可见,非命体现出的中心思想是,只要顺应天意,其行为就一定会获取“天”的认可与回馈,因此,天志与非命之间也就不再矛盾,而是形成一种因果关系了。显而易见,墨子提出的这种信念其实都是为了警戒世人,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并通过此,借以充当实现兼爱和社会公正的手段。

由非命论出发,墨子对事物评价又有“三表”法认识论。关于“三表”论的内容,墨子称:“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89]可见,墨子对具体事物的评判,有三个主要标准:其一,“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指间接经验;其二,“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就是人们的感官经验;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从实际结局看言论与行动的效果。

显然,墨子提出非命、“三表”法,是强调神明的观照之下,人们行为决定了自己的命运,而只有勠力向善,人们才会有光明的前景,即所谓“上者尊天事鬼,下者爱利百姓”[90]。在这方面,墨子多有论述。

如墨子说:“故唯毋明乎顺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91]

墨子还说:“故古者圣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是以天之为寒热也节,四时调,阴阳雨露也时,五谷孰,六畜遂,疾菑戾疫凶饥则不至。”[92]

再如墨子言:“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93]

由以上墨子所论可以看到,墨子所提出的非命说,是在天志说的思想框架内,给人们顺应天意,追求善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途径,从这一点来看,非命也是天志思想合乎逻辑的延伸。由尊崇天命而认知非命,进而践行善行、义政,可以说,这是墨子经济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逻辑链条,也是墨子本人所孜孜以求的理想愿景。

三 “天志”思想与墨子义利观

义利观是先秦时期思想家们常常讨论的一个对象,也是经济伦理思想中的重要命题。在义利关系上,儒家强调义,贬斥利,如孔子就“罕言利”[94],孟子也说“何必曰利”[95],墨子也注重“义”,他曾说:“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96]由此可见,“义”在墨子思想中也占有重要的分量。不过,与儒家不同,墨子从其天志思想及三表法认识论出发,对于义利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自己的阐释,其中多有独到之处,构成了墨子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一)义利统一

对于义、利的性质,墨子认为它们与“天”有密切联系。如墨子说:“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97]“天欲义而恶不义”[98]“今天下之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99]“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100]这就是说,义利都是由天的意志派生而出的,它们也都是天志的具体表现,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墨子认为既然二者都是基于“天”的意志而出现并发展,故此才称“天之意不可不慎”。

对于义利之间的关系,墨子除了承认它们二者都是源于天志之外,也从“三表”法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探讨。墨子说:“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101]

由此立论,墨子反对脱离具体实际,而空洞谈论“义”。墨子认为“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102]。可见“义”只有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且具有实际效果,它的存在才是有意义的。

既然如此,墨子就认为义利之间不仅不存在矛盾,实际上二者还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关系。义利都是基于“天”的意志而出现,又都在实践中互为表里,因此,墨子就总结义利关系为“义,利也”[103]。也就是说二者实则即为一体。

(二)主张义、利皆以“利民”为依归

从义、利之间的关系来看,墨子强调义利统一;而就义、利的内涵来看,墨子认为义利实际上也是一致的,墨子认为,从本质讲,它们归根结底都应该以“利民”为依归。如墨子说:“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104]即突出反映了这一特点。

关于“利”,墨子并不讳言有个人之利,即所谓的“我所利”。但应当注意的是,墨子所说的“利民”远非是只谈个人之利,实际上墨子言利更主要的还是追求更广阔范围的利,就是所谓天下之大利。墨子言“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105]。又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106]。都体现出墨子视天下之利为根基的特点。

墨子认为,能行天下之利者,唯有圣人、圣王,所以墨子说“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107]。又说“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108]。在墨子看来,圣人、圣王实际上就是能顺天意者,故而墨子说,“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109]可见,墨子认为圣人、圣王所以为王公侯伯,实际上就是“天”“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110]故而圣人能够推行“义之政”,亦为出于天志。

对于圣人、圣王依据天志,推行“义之政”,行天下之利的具体内容,墨子也有详尽阐述: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盾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111]

从上述墨子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墨子以天志为出发点,通过圣人、圣王顺天意,推行义政的具体路径,最终达到追求天下之大利的目的,其间关联可谓明确,而这也正符合墨子天志思想的信仰基点。

(三)推崇“兼相爱,交相利”

在墨子义利观中,“兼相爱,交相利”是其重要特色,也是其经济伦理思想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关于“兼相爱,交相利”方面更为具体主张,墨子曾说:“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112]又说:“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113]

对于“兼相爱”“交相利”之间的联系,墨子还用对比的方式做出了解释:“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譬之犹以水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114]

由此可见,“兼相爱,交相利”实际上就是兼爱思想在义利观中的实践与发展。因此,墨子也明确认为“兼相爱,交相利”来自天之意,这一点在《墨子》一书中多有表述: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115]

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欲为义者,则不可不顺天之意矣。曰:顺天之意何若?曰:兼爱天下之人。何以知兼爱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116]

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117]

由以上可见,“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兼爱思想在经济伦理方面的落实和演进,它明显体现出了墨子坚持兼爱源于天志的一贯主张,又在实践中丰富了内涵,体现出了注重互助、互利,主张“兼天下而爱之”,[118]“有财相分也”[119]的经济伦理思想。

四 “天志”说与节用等概念

在经济伦理思想方面,墨子提出义利统一说,主张追求天下之大利。除此之外,墨子在经济伦理方面还大力倡导节用。

节用是墨子学说的重要内容,事实上,从广义的角度看,节用还包括其非乐、节葬等思想,这一点,清人孙诒让评论墨子节用说时就说墨子:“其学务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泛爱兼利而非斗,好学而博,不异。又曰兼爱、尚贤、右鬼、非命,以为儒者礼烦扰而不侻,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120]

墨子认为,节用说的实施,离不开圣人,他说:“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121]

墨子又称:“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122]

墨子所言的圣人实际上就是他所说“天”在世间的形象和代表,圣人节用实际上也是反映“天”的意志。因此,节用思想与天志说思想联系也很密切。对于这一点,胡适先生就明确指出,墨子“他对于鬼神,只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虚文”[123]。关于此,胡适先生还指出,节用等思想其实就是墨子天志说的信条,是天志说的具体表现,可谓一语中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节用说外,墨子又强调人们应当自食其力的观念,墨子言:“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强听治,即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即财用不足。”[124]

此外在经济伦理思想方面,墨子也强调诚信。墨子说:“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忠信相连”是其中的重要原因。[125]关于诚信的概念,墨子说“信,言合于意也”。[126]并认为“所信者不忠,所忠者不信”为六患之一。[127]墨子认为人们在行为举止中应当做到“言必信,行必果”[128],强调“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129]。可以说,对诚信的价值做出了突出的论述。

《汉书·艺文志》称:“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130]实际上,墨子自力、诚信这些经济伦理学说,与他的节用说一样,既是墨子所认为的“天”昭示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人们在实践天志过程中的具体行为,通过这些,墨子认为人们顺应了天意,也实践了善行,因此也是构建人伦秩序的重要内容。

总之,先秦时期,墨子学说多有独到之处。在墨子思想中,天志观念颇具特色,不仅自成一体,而且与其经济伦理思想的形成与演进也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在墨子那里,天志说具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墨子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在这一体系之中,墨子的伦理学说,亦以天志说为基石,充分反映了墨子思想的特色,且具有鲜明的特征,是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墨子经济伦理思想里,天志不仅成为实现其思想的一种手段,而且天志思想对墨子义利观、节用、自力,以及诚信等经济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也有着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