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官舍
1.朝廷建筑
绍兴三年(1133年),有官员建议在临安行宫内建筑太庙,“务令近古质素,不必华饰。约用屋五十间,不过费万余缗”。[1]太庙的造价是平均每间200余贯。
嘉定九年(1216年),六部架阁扩建仓房,“得缗钱二千有畸,增其阁十三,共为十有六间。”[2]新增建的13间,平均每间153贯余。
端平元年(1234年),迁建于临安天庆坊原魏惠宪王府旧址的大宗正司落成,“为缗二十余万”,[3]建筑费用为20余万缗。
宋理宗时,在临安重建管理边防费用的安边所公宇,“益以主管官旧廨,为厅、为堂、为燕坐、为寝室、为庖湢之属,隟地为圃,环植修篁,以游以息。中门之右,甃壁铁键,图籍是藏,翼以更舍,创主管廨于修文坊之北。费缗钱二万六千有奇”。[4]造价是26000余贯。
南宋前期,曾任临安府长官的张杓说过:“青城每郊用木十五万缗缚幕屋,事已,撤去,皆诸珰得之。其费出于临安。”[5]南宋朝廷举行南郊祭天大礼的临时建筑青城,仅木材一项,就花费15万贯。
2.路级机构
嘉定十年(1217年),潼川府路转运司在玉台上建筑一堂名“极堂”,“堂容三仞,崇閷半,袤加容三之一。缭以周庑,广视容三、閷二,台之容,崇视堂袤加二尺。凡二役费钱六十万,计粟六百,兵丁之庸二千日”。[6]造价是600贯(铁钱)。嘉定十二年,潼川转运司东衙被兵火毁坏,至十六年重建,“室寝堂奥,荣序门庑,管库庖湢,以次备具。至于宾掾有馆,文书有庋,府史有舍。”费“缗钱六万,米石十,丁匠四万六千九百。”[7]仅钱一项,造价是6万贯(铁钱)。淳熙十六年(1189年),成都转运司转运司建绿云楼,结构是“上楼下堂”,“总为缗二千九百有奇”。[8]造价是2900贯(铁钱)。宝祐二年(1254年),真州建设转运司分司,朝廷予以拨款:“为之捐十八料公楮二十二万八千三百有奇,且就淮东总所给木植价钱六万八千二百有奇,财可用矣。”不包括地皮钱,仅建筑费用为296500贯(18界会子),“总为屋大小九十八间,且内而器用、外而舟楫,无一不周密而备具”。[9]以建筑面积而论,每间平均3025贯。当时的18界会子大约每贯合铜钱300文,则每间平均铜钱907贯500文。
南宋马远《华灯侍宴图》。描绘南宋宫廷华灯初上时分,官员们随皇帝宴饮观舞的情景,全景山水,烘托出了室内的豪华与欢乐气氛。
3.州郡衙门及公共设施
元丰七年(1084年),郢州新修了破旧不堪的县尉司房屋10余间:“得钱五万四千,尉舍始完。”[10]花费54贯,每间平均5贯余。大观二年(1108年),常州新修市易务,“凡为屋十五间,堂三楹,极高故屋五尺,挟以二舍,引以二庑,惟称庑舍。为库六……门高三仞”,“为钱八万六千”即86贯。[11]连同屋、堂、库共约24间,平均每间3贯余。
绍兴九年(1139年),秀州建通判办公的房舍名“继恩堂”,作室5楹,用钱300贯:“计得钱三十万。”[12]每楹合60贯。绍兴十七年,邵武军重建军治的办公场所,“钱以缗计者万一千有余”,费用达11000余贯。新建筑“高明靓深,体与名称,修廊杰阁,卫以戟闳。俭而不削,美而不汰”。[13]乾道四年(1168年),潭州重修左右司理院,“撤而一新之,捐钱肆百万,贸财于山,募民为役”。[14]费用为4000贯。嘉泰年间,绍兴府的钱清盐场,用100贯建起了办公廨宇30余楹:“仓使得十万钱,而为屋三十余楹,宏敞雅洁”,[15]平均每楹3贯左右。嘉定六年(1213年),四川卭州新建南楼,“费钱千四十万有奇,米三百石,夫万有三千,竣事而民不知役”。[16]造价是10400贯(铁钱)。宝庆元年(1225年),台州重建知州日常办公的便厅等,“为屋总余四十楹,縻钱总五百万,米百余斛”。[17]每楹约125贯。宝庆二年,庆元府重建府衙的设厅,“与仪门相直,前有庭,后有穿堂屋”。用会子12638缗。[18]宝庆三年,平江府司理厅申请到拨款1000缗:“给缗钱千”翻修廨舍,“因地度宜”,“合为屋一十有四楹,合土石、竹木、瓦甓、钉灰、工食之费,过所给倍,取诸俸料,不以烦官”。[19]官私资金合计,则总费用约为2000缗有余,平均每楹约142缗。绍定二年(1229年),临安府建造位于府治中门内东边的当直司,“捐钱二百万撤而新之。棼撩高骧,户牖显敞,周旋其间者,视不壅,气不烦,由是平直明清生焉”。[20]费用为2000贯。嘉熙初,婺州在东莱书院建竹轩,“临以方沼,缭以周垣”,凡用纸币800贯,米10斛。[21]宝祐五年(1257年),庆元府在府城东渡门外重建征收商税的瓌富亭,“商旅出于其涂,则官若吏即是而讥征焉”。并用砖砌石道头一所,费1万贯余。[22]景定元年(1260年),马光祖在建康府城中的银行街,建造“东南佳丽楼”即3层高阁,规模宏壮,花费会子50余万贯,米1500余石。[23]景定五年,建康府重建“江宁馆”,凡厅、堂、廊、宇、门、楼,“小大咸具,总费钱一十三万六千余缗”,钱136000余贯外加米312石余。[24]
南宋中期,建昌军地方政府修建药局,“捐钱三百万,创两区”,3000贯建成两区规模的药局。[25]平均1500贯1区。宝庆三年(1127年),庆元府创建制置司和剂药局,“为屋七间,有阁以居,药、井、灶、庖、湢皆整,器用什物咸备”,除了药费外,总费会子4000缗。[26]平均每间会子571贯余。绍定四年(1131年),平江府创建济民药局,“为屋三十有五楹,炮泽之所,修和之地,监临之司,库廪庖湢,垆硙鼎臼,翼然井然,罔不毕具。夫匠木石之费,钱以缗计者七千八百四十五,米以石计者三百二十三。”[27]仅以钱计,每楹合224贯余。
福建建宁府的驿站,在端平二年(1235年)毁于兵火。次年,地方政府在和乐坊旧征亭地址上予以重建,历时大半年,“糜钱缗万三百有奇,楮居半。屋楹若干,客所需皆具”。[28]该驿的接待设施完备,造价是钱会中半10300余贯。由于其中5150贯是会子,又不知是旧会还是新会,无法折合为铜钱,但其数当打折扣无疑。
闻名千余年的岳州岳阳楼,属于官方的公益性景观建筑,于庆历五年(1045年)重修:“滕宗谅知岳州,修岳阳楼,不用省库钱,不敛于民,但牓民间有宿债不肯偿者,献以助官,官为督之。民负债者争献之,所得近万缗,置库于厅侧,自掌之,不设主典案籍。楼成,极雄丽,所费甚广,自入者亦不鲜焉。州人不以为非,皆称其能。”[29]按范仲淹的说法是:“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30]重修的岳阳楼比过去扩大了规模,费用大约在9000贯左右。
官方的坛墤建筑也有两例。淳熙六年(1179年)台州重建社稷坛:“斥地之旧,缭以周墙数十百丈……横列三,门各四出,中立社、稷二坛,风师居东,雷师雨师居西,亦各为坛,坛之高二尺有半。又为燎坛于风师之东南,外稍高于诸坛。……(均)因其旧而増筑之。故有屋四楹,为视馔待事之所,既葺新之,又增其一为斋洁之地。其途北出,表以二柱,中建台门,严关键以守之。作于六月朔旦,又六旬有七日告成。靡金钱五十万有竒”。[31]总造价为500贯。景定四年(1263年),建康府重建社稷坛,“祭坛四座,斋厅一所,棂星门及前后左右挟屋、看守宿屋,大小总一十有七间,周回界墙、屋下装折一圆备”。总费42700余贯,米53石有奇。[32]
《岳阳楼图》(元代夏永)。
州郡监狱造价一例。淳熙四年(1177年),袁州“乃节浮费,得钱百五十万有奇。度木于山,募工于民,周以垣墙,培厚基址,撤旧屋而增新之。坚而明,宽而密,饮食洗濯之器,左右具足。为外牢二:一待病者,惧戾气之染;一待寄囚,防漏言之失。”[33]花费1500贯,修建了一所设施齐全的监狱。
州郡官营手工业作院造价一例。元祐初,颍昌府学新修后,“惟西北隅作院在焉,顾徙之未能也。后四年,右相范公以观文殿学士均逸是邦,知之,即命有司以修官度牒钱一十八万,徙院于厅第之隙,以其故基归宫”。即以180贯钱将作院迁到府厅附近的空地,在其原址上用200贯建州学房屋30楹。[34]如此看来,新的作院拆建费用为180贯,建筑面积大约少于30间。
4.县级机构
淳熙六年(1179年),台州临海县政府拨钱300贯,重建被焚毁的县治。新县衙规模较大,设施齐备:“外为重门,以严启闭,上建层楼,以敛敕书。治事有厅,燕居有室,翼以修廊,挟以外庑,吏直、宾次,环列有序。奥者为藏,爽者为狱,为亭于大门之外,以班诏令;为阁于东庑之上,以藏案牍。为堂为斋为轩,以备宴休游息之地。下至于庖湢之所,微至于什器之末,杂至于丹雘甃甓之事,纤悉毕具,规模坚壮,工用精密。总为屋八十有一楹。中凿五池,潴水为备。复以其余力,建丞、簿之舍,而新社稷之坛。乡之荆榛瓦烁之场,今乃一高明宏丽之观。”由于人工是居民服役,所以费用中不包括人工费。[35]平均每楹3贯700余文。庆元三年(1197年),明州昌国县重建主簿厅,“为厅三间,高广加于前数尺,阶与轩称是。徙厅右之神祠于左,廊庑吏舍,一切更造。木工一千五百有奇,役夫二千,优与之直。费钱才千缗。”[36]总费用是1000贯。庆元五年,邵武县用资金“百余万”即1000余贯重建县衙,历时4月落成,“出令有所,燕息有次,劳宾有馆,胥吏徒役,咸有宁宇,货布器物,各司其局”。[37]庆元六年,长洲县重建主簿厅,“贸材于市,募佣于肆……告廪县帑之缗四百五十有八,廪斛二十有四。余亦捐俸百千以佐用。”总钱数为558贯。规模是:“前门一间,廊屋八楹。厅东西偏翼以两轩,可待宾至。寝之后为丈室,安明窗四面,时暄凉启门,甓以御湿,于娱亲为宜。缭以垣墙,高丈余,辟小径通县圃。其西有败屋数间,撤旧取新,为圊湢、庖爨之所。”[38]嘉泰二年(1202年),临安府仁和县重建县令居住的“安敬堂”即县衙,花费4000贯:“捐钱四百万……增庳培薄,易湫隘为显敞,自门向厅宇,廊庑、堂皇、寝处、庖湢,无一不撤其旧而新之。”[39]嘉定四年(1211年),泾县迁建县治,新建的县治有完整的文字资料保存下来:
内为堂三间,曰“戏彩”;前后为轩,东西为居室。上建二阁……南列两序,东为家庙,西为书堂,曰“来清”,又东为私庖。堂北临池,植以芙蕖,上为一堂,曰“清白”。旁峙二亭……缭以花竹,为委蛇之所。外为厅事三间,前后为轩,东西为夹厅……又东临池为一堂,曰“惠和”,翼以修廊。南为公庖,厅南列两序,为吏舍。东又有受给厅、有省库、有常平库,又东有什物库,西有狱十四楹。合东西为中门,门东为土地神祠、为省仓。又东为社宫十四楹,并风云雷雨五坛。门西为学粮仓。又前为大门,上为杰阁,曰“风光”,下列两馆……前二亭……公宇所需,于是为备。通为楹二百四十有一,总縻钱二百六十万有奇,米七百二十斛有奇。[40]
平均每楹10贯余。嘉定八年,黄岩县重建厅事:“创大厅五间,合从屋凡百二十楹。糜缗钱三千,米斛三百。”[41]平均每楹25贯。嘉定十四年,潭州善化县尉司新建廨舍,“建屋三十楹,糜金钱五十万”。[42]总造价500贯,平均每楹16贯余。金坛县负责征榷的监务厅,原有廨舍5间在大路旁边,也没有围墙。嘉定年间,用300贯的经费撤旧建新:“敞其前为庭,崇其后为堂,室处中严,垣墉外固。”[43]并新加了围墙。
宝祐四年(1256年),吉州龙泉县建成县丞厅,“为门、为厅、为廊、为东西便厅、为堂、为室,规模宏而制度称,观瞻耸而闲燕适。异时,主簿廨西面,至是而南。主簿廨故有堂,堂前有小厅。君谓吾职共二,是亦不可废。遂以余力葺之东偏。凡用缗钱千钱(贯?),大半君俸也”。[44]一座县丞的办公处所,需要花费1000贯。绍定三年(1230年),溧水县用9个月的时间建成鼓楼,“楼之屋五,崇五十有二尺,广加二十有八,深减二十有二。缭以余屋,而风雨不侵;翼以两庑,而登降有地。经始于岁之首,讫工于九月既望。费以钱计,八百万有奇。”[45]建筑费用为8000贯。
端平初,诸暨县得到拨款800贯钱,重建县狱,“辟其地使宽而明,培其基使高且固。岸以石,而水不能啮;缭以墙,而人不能踰。析而为牢者五,男女各异,而敞其中为勘厅。峙而为库者四,衣粮囚具各异,而环其旁为隶舍。又覆地以板,使蒸湿不至;饰床以漆,使蚤虱不侵,其为虑甚周,其为计甚远。”[46]共有5间牢房,4间仓库,若干间吏人宿舍和办公大厅。南宋中期,临海重建县狱,钱姓县令“捐金五十余万,鸠工度材,撤而新之,役不逾时,屋室毕具。”[47]建造1座县级监狱,大约需要500到800余贯。比前文所言的州级监狱(袁州)造价1500贯,少了许多。
淳熙十三年(1186年),临海县杜渎盐场重修管理场所,“厅以治事,室以燕居,厫以贮藏,亭以量称,廊庑门台,以翼以峙,为屋凡三十有七间。役工三千人有奇,糜钱凡百十有五万”。[48]用1150贯建造了37间建筑,平均每间31贯余。
5.仓库
绍圣年间,四川泸州建都仓,“乃请漕台,得省金一千八百缗,购材于山,陶土于野,募民五千六百手,役兵之力以足之……飞翚大栋,环七十三间,共五百眼,给纳有亭,斗量有库,外筑池御,以修火禁;中辟广庭,以分廥事”。[49]平均每间24贯余(铁钱)。
绍兴初,镇江府“起盖仓屋二百余间,计其费不下十余万缗”。[50]每间约500余贯。乾道五年(1169年),荆南重建万盈仓,“撤旧屋而新之,合为屋一百五十楹”,“凡用木九千枚,缗钱六千,米千斛”。[51]平均每楹40贯。因属于翻建,费用较低。淳熙七年(1180年),袁州建起了支移仓:“中建厅事,列廪东西序,廪悉甃地,而被以木,外辅以长干,周以堑垣而掖之。廪之前若左若右,缭以虚廊,以待风雨。两廊之间有隙处,如廪之地加甃焉。凡建置之数为厅为廪,为廊为门,为隶舍之属,合五十有七间。其累土为墉,广袤千尺,以限内外。凡用木二千五百章、竹三万个,糜金钱百六十万。”[52]造价是1600贯铜钱,平均每间约28贯。淳熙十四年,鄂州建造大军仓100间,“蒙朝廷支降钱一万五千贯,起盖了当”,朝廷支拨了15000贯;绍熙二年(1190年),应城准备在一处空闲地块盖官仓100间,可以存贮米料10万石,预计材料费用为9620余贯:“计料合用材植等九千六百二十余贯,工食在外。”官员们要求仿照淳熙十四年鄂州建造大军仓的例子,请求朝廷支拨会子15000贯。[53]则是每间盛1000石粮食的仓库,造价是150贯会子。其中材料费约占64.1%,人工费约占35.9%。
庆元元年(1195年),淮东转运司计划建造粮食仓库283间,“合用竹木、砖瓦、钉灰、芦篾、物料、人工钱米、及周回墙围填叠地基,每间约价钱三百贯文,共用八万四千九百贯文”。[54]每间造价约300贯。嘉泰元年(1201年),天台县用经费3000贯,建造了10间仓房,名为“助济仓”。[55]每间平均300贯。嘉定十六年(1223年),新昌建都仓,“中为受官厅三楹,左右翼以常平方敖凡十……出门而左为军粮敖三……出门而右为马料敖三……亘以横廊,总以大门,榜以都仓,缭以周墙……为费二百万”。[56]总共16座仓房,造价是2000贯,平均每座125贯。宝庆年间,明州重建公使库166间,“磨有院,碓有坊,酒有栈,钱米、什物有库,公厅、吏舍以及神宇,莫不整厘……用楮券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七缗有奇”。[57]造价为会子12627贯,平均每间76贯。淳祐二年(1242年),湘阴县建造崇因社仓,“峻峙四廒,重盖藏也。中敞一厅,严出纳也。尾厅一轩,居主者也。翼廒两室,处监者也。门迳择便,使无扰也。浴湢有所,不遗小也。费钱二十万,粟三十斛”。[58]造价是200贯和30石粮食。开庆元年(1259年),建康府重建公使酒库:“捐资以辟地,聚材以兴工。若外若内,一撤而新。大门、公厅,皆北向。厅之后,则酒官便室也;门之前,则神宇吏舍也。周遭于其左,则曲米物之厫,七醡三色栈之库也,而又附以碓米之屋;绵亘于其右,则列灶摊馈之场,醅酒供筵栈之库也,而又加以涤器浸米之所。若井亭、若糟池,规创具备,惟联属于后,名醅库者,因旧而葺尔。为屋凡七十间,限以窗户,甃以砖石,饰以丹雘,他如铁冶镬之铸,桬栢醡之造,动用器具,凡三百余,靡不坚固精致。经始于四月壬辰,考成于七月乙卯,工计佣二万一千二百十,楮缗十万二千六百,米计石五百二十六。匠以民价雇,而不抑差;物以市直收,而不科扰。”[59]每间平均会子1465贯。
咸淳元年(1265年),建康府在广储仓旁边的空地上建造制司仓4座,前后屋共31间,花费钱39900余贯(18界会子)。[60]每间合1287贯。咸淳二年(1266年),朝廷在临安重建丰储仓,“撤旧址,布新规。墙其外三百七十四丈,崇广仓门为三间……又其后有园,设石假山,植竹成行,缭之墙四百尺……厫百,杈子厫二。厫前为循廊,多不可楹数。过道有廊,为间亦五十。经纬以阶,用石万叚。宣泄以沟甃,其底凡百丈。将即功,洪公犹虑累土为墙,非坚久计。语匠丞夷去,改筑甓,上石下灰,斮其间。仓于是宏壮周密,为城内外冠……是役也,费缗钱八十三万八百有奇,米石四千。”[61]仅费钱就有83万余贯。咸淳八年,临安府在犒赏酒库所之侧建筑寄收库,凡有屋25间,“公宇、吏舍,各有其所。中为总库,翼以两廊,周以崇垣,砖石瓦甓,既坚既密”。费用是纸币10万余贯,[62]平均每间约4000贯。按当时会子每贯约合260文铜钱计,则是平均每间约1040贯铜钱。
[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1,绍兴三年十二月癸巳,第1190页。
[2]綦更生《六部架阁厅壁记》,《全宋文》第308册第287页。
[3]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6《大宗正司记》第2页。
[4]袁甫《蒙斋集》卷14《安边所公宇记》,第1175册第503页。
[5]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28《法制》,第3084页。
[6]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1《玉台极堂柱识》,第10页。
[7]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3《潼川转运司重建东衙记》,第12页。
[8]扈仲荣等《成都文类》卷28,刘德秀《转运司绿云楼记》,第1354册第602页。
[9]包恢《敝帚稿略》卷4《真州分司记》,第1178册第747页。
[10]毛滂《东堂集》卷9《郢州新修县尉司记》,第1123册第812页。
[11]程俱《北山集》卷19《常州新修市易务壁记》,第1130册第197页。
[12]张嵲《紫微集》卷31《继恩堂记》,第1131册第619页。
[13]胡寅《斐然集》卷21《邵武重建军治记》,第451-452页。
[14]张栻《南轩集》卷11《潭州重修左右司理院记》,第1167册第520页。
[15]楼钥《攻媿集》卷58《钱清盐场厅壁记》,第7页。
[16]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9《卭州新创南楼记》,第3页。
[17]林表民编《赤城集》卷2,姜容《台州重建便厅记》,第1356册第628页。
[18]罗浚《宝庆四明志》卷3《公宇》,第5册第5023页。
[19]刘宰《漫塘集》卷22《平江府司理厅修造记》,第1170册第596-597页。
[20]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53《临安府·当直司》,第4册第3829页。
[21]袁甫《蒙斋集》卷14《东莱书院竹轩记》,第1175册第501页。
[22]梅应发、刘锡《开庆四明续志》卷2《瓌富亭》,第6册第5949页。
[23]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1《楼阁》,第2册第1644页。
[24]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1《馆堂》,第2册第1659页。
[25]袁燮《絜斋集》卷10《建昌军药局记》,第1175册第123页。
[26]罗浚《宝庆四明志》卷3《制制司和剂药局》,第5册第5023页。
[27]陈起编《江湖小集》卷71,吴渊《退庵遗集·济民药局记》,第1357册第547页。
[28]方大琮《宋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32《建宁府重建建溪驿记》,第89册第719页。
[29]司马光《涑水记闻》卷9,第196页。
[30]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文集》卷8《岳阳楼记》,第194页。
[31]楼钥《攻媿集》卷54《台州社坛記》,四部丛刊本第9页。
[32]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44《社稷》,第2册第2049页。
[33]陈琦《袁州重修两狱记》,《全宋文》第260册第42-43页。
[34]邹浩《道乡集》卷31《书学记碑阴》,第1121册第441页。
[35]尤袤《梁溪遗稿》卷2《临海县重建县治记》,第1149册第519页。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6,第7册第7324页,林表民《赤城集》卷3,第1356册第639页,所载钱数均同。
[36]楼钥《攻媿集》卷58《昌国县主簿厅壁记》,第5页。
[37]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20《邵武县兴造记》,第2160-2161页。
[38]黄士特《重建长洲簿厅记》,《全宋文》第297册第158页。
[39]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54《仁和县》,第4册第3833页。
[40]曾焕《泾县徙建县治记》,《全宋文》第306册第75-76页。“合东西为中门,门东为土地神祠、为省仓。又东为社宫十四楹,并风云雷雨五坛。门西为学粮仓。”原标点作:“并风云雷雨五坛门。西为学粮仓。”误。
[41]林表民编《赤城集》卷3,王居安《黄岩重建厅事记》,第1356册第642页。
[42]王迈《臞轩集》卷5《潭州善化县尉司新廨记》,第1178册第509-510页。
[43]刘宰《漫塘集》卷20《金坛县监务厅记》,第1170册第560页。
[44]欧阳守道《巽斋文集》卷15《吉州龙泉县丞厅记》,第1183册第629页。
[45]刘宰《漫塘集》卷23《溧水县鼓楼记》,第1170册第599页。
[46]刘宰《漫塘集》卷23《诸暨县重建县狱记》,第1170册第611页。
[47]林表民编《赤城集》卷7,王谦之《临海县狱记》,第1356册第676页。
[48]林表民编《赤城集》卷7,宋晋之《杜渎盐场重修厅记》,第1356册第676页。
[49]家安国《绍圣创建都仓记》,《全宋文》第84册第303页。“以分廥事”的“廥”,原作“”,误。
[50]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癸卯,第2262页。
[51]张孝祥《于湖集》卷14《荆南重建万盈仓记》,第142页。
[52]许介《新建支移仓记》,《全宋文》第280册第386页。
[5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2之69。
[5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62之70。
[55]宋之瑞《助济仓记》,《全宋文》第259册第142页。
[56]杜孝严《新昌都仓记》,《全宋文》第303册第13页。
[57]罗浚《宝庆四明志》卷3《制府两司仓场库务并局院坊园等》,第5册第5022页。
[58]王锜《重建崇因社仓记》,《全宋文》第345册第44页。
[59]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3《诸库》,第2册第1695页。
[60]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3《诸库》,第2册第1694页。
[61]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9《丰储仓》,第4册第3437页。
[62]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55《寄收库》,第4册38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