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颠覆传统地产的金融模式(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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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一:
REITs是大国崛起的金融之道

孟晓苏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自1998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包括保障房建设在内的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不仅使国民居住得更加宽敞舒适,生活得更有尊严,而且使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主导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与此相关联的部分房地产金融产品,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住房贷款保险等也得到较好发展。最近我提倡多年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已启动,让有意愿的老人及其家庭多了一种以房养老的选择。但是与保障房相关联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包括我提倡多年的国家住房银行、持有保障房和政府其他公共资产的不动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多年来却推进迟缓,未能以金融服务模式更好地支持保障房建设、销售、持有与租赁,面对日益增长的地方债也缺乏证券化的办法与途径。中国经济的改革发展亟须推进金融创新。

《REITs:颠覆传统地产的金融模式》是一本探索房地产业金融创新的力作。作者从自己长期参与房地产投融资实务出发,积极探寻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营之道,写出了这样一本时代急需的著作。这本书从REITs的发展历史、基本理论、前沿课题、实务运营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对于我国扭转经济下滑趋势、化解地方债难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半个多世纪以来,REITs产品在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得到很好发展,已相当成熟。2015年全球已经有REITs 600多只,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美元。在全球市值规模最大的50只REITs中,投资美国不动产的占72%。以REITs发源地美国为例,2013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REITs约为172只,市值超6 800亿美元。自2000年以来,REITs被广泛引进亚洲的国家和地区,成为资产证券化的重要金融工具。

这本书作者说REITs是颠覆传统地产的金融模式,我完全赞同。记得在2000年前后我曾邀请国外专家来中国讲房地产金融创新,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除了REITs,没有更好的可讲。”了解REITs的人都知道这毫不夸张。REITs把凝固在不动产中的租金收益提取出来,组织社会资金实现收购与持有,有定期分红和严格管理,并将其送入资本市场流通,变成了有特殊投资价值的金融产品。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创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REITs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是一种相当成熟的金融工具。2005年我在国内最早建议引进REITs,2007年我又提出用它来持有租赁型保障房和化解地方债。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意开展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国家住建部于2015年1月发文,要求各城市积极开展REITs试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如果这种金融产品真地能与我国实际结合,为我所用,就能为我国经济腾飞插上新的金融“翅膀”。

通过REITs化解地方债,把不动产租赁权益变成资本品,这是我国目前急需的金融创新。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全社会对地方政府债务堆积过高,担忧者有之,遑论者有之,但真正需要的是拿出化解地方债的好办法。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政府性债务为30.27万亿元,其中全口径中央政府性债务为12.38万亿元,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为17.89万亿元。而在其中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有1/4能还本付息,有1/2只能还息不能还本,另外1/4则是本息全不能还。但这些地方政府性债务很多都形成了道路、桥梁、水务、土地等不动产,大部分是已成倍增值的优质资产,当然可以把其中的优质资产通过REITs实现证券化。由此可见,偿还地方债并不是只能走“借新债还旧债”和“卖地还债”这两条路。只要及时把REITs引入中国,相信地方债问题很快可以得到化解。当然,REITs不仅能够化解地方债,还能以稳定收益率吸引稳健型投资人,是这类投资机构的首选投资品;REITs回报稳定,物业升值使投资者权益升值,是资本市场的优质产品,可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我所建议的以地方政府持有的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公共资产发行REITs,是有我国香港以及其他地区的经验可循的。我国香港发行的第一只REITs就是特区政府用所持有的居住公屋中的商业物业与停车场发行基金,把它们转为社会资金持有。而在美国还可以拿监狱做REITs产品,政府把监狱卖给基金后由政府租回使用,被称为售后回租(Sale and Lease Back),今后还可以由政府回购。我们可以用地方政府公共资产,包括由政府补贴租金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做REITs,让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和机构投资者等社会资金来购买。它能实现可观的稳定收益,并允许进行上市交易,给投资人提供增值性与流动性的便利。这是我国化解地方债的最好途径之一。

我提倡首先以地方政府持有的公共资产发行REITs,并不表明我不赞成把更多的商业物业通过REITs由社会资金持有。了解REITs的人都知道,免除公司税是REITs设立的必要条件。境外主要入市资金来自养老金与其他公共型社会资金,当然给REITs免除公司税没有障碍,而我国入市资金主要来自散户即富人,而给富人免税会加剧贫富分化,不利于社会平等以及和谐发展。所以我国只有先从租赁型保障房与政府公共资产起步,实行REITs才有现实可能。但我坚持认为,在有远大理想、有宏伟目标的中国,还可能寻找到其他适合国情、民情的法理依据:当大量不动产资产从私人或私人企业手中,越来越多地转为由社会资金持有即公众持有之后,当马克思主义者所设想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更多地成为事实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有把握地说,我们向着执政党为之奋斗的伟大社会目标与政治理想,又大大迈进了一步!

所以我要说,REITs在中国将不仅是一种金融产品,也不仅是一般性的金融创新。它将是中国实现经济腾飞与大国崛起的金融之道,是中国走向未来理想社会的重要途径。

孟晓苏

汇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会主席,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REITs试点课题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