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做法
一、着力加强经济财务管理机制建设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
(1)机构设置。湖北省南水北调局财务部门,设置项目法人工程会计、征地移民资金会计、省级部门预算会计、总出纳、内部审计,对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等工作,根据建设阶段各岗位工作量的变化做适当调整。每个岗位和财务人员有明确的职权、责任和具体的工作内容,既分工又协作,保持相互制约和监督。
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南水北调办内部设立了财务核算机构,按要求配备了会计、出纳。人员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向社会招聘,工资在项目建管费中开支;二是向其他单位借调,如果原单位人员属财政供养,工资仍在原单位开支,如果人员经费属差额财政预算,或全部由其自身负担,则借用人员工资在项目建管费中开支;三是当地财政局委派,其人员费用由财政承担。
(2)管理职能。湖北省南水北调局财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与工程、合同部门共同承担工程价款和合同价款结算,负责建管费的分类控制,审查建管费支出,考核现场三方监管执行情况。各现场建管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审查本级建管费支出。
湖北省南水北调办财务部门负责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南水北调办财务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报账单位征地拆迁资金会计核算、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种财务资料和支付凭证档案由县市一级集中管理。省国土厅土地征管中心财务部门对引江济汉永久征地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
(3)及时充实专业人员。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除部分闸站改造工程外,都属于新建工程,特别是兴隆水利枢纽和引江济汉工程都是新组建建设管理单位,初期财务专业人员非常紧缺。为确保建设投资管理规范有效,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引进专业人才。近几年,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从外单位调入等方式,先后引进财务专业人员11人,满足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推动了经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二)不断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1)积极参加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准确把握经济财务管理的政策、标准和要求。2006—2015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每年都举办年度会计决算培训班,讲解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以及编报要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决算编报范围,交流工作经验。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各现场管理机构、县(市、区)南水北调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2009年9月和2011年9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分别举办南水北调资金管理培训班;为加强工程由建设向运行过渡期的财务管理工作,2014年8月和2015年10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又分别举办了企业会计培训班,为管理转型进行了政策和知识辅导。通过积极参加培训,使财务管理人员开阔了视野、挑拨了政策、明确了标准、提升了能力。见图1-1。
针对实际问题,有的放矢抓培训。2010年4月,针对审计、稽察和自身检查发现的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南水北调办组织举办了“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资金资金管理培训班”,对相关市(县)南水北调办征迁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近80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一方面通报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让大家明白什么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标准是什么。另一方面提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上应注意的有关具体问题,让大家把握好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和要求,见图1-2。
图1-1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培训
图1-2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培训班
2012年审计署派驻武汉、成都、重庆三个特派办对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政策标准,逐条分析原因,集体研究整改意见,指导改进方法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3年11月,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阶段性要求,集中举办了竣工财务决算系列工作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和投资控制分析报告编制。邀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领导和社会咨询机构专家讲解编制方式和重难点问题,有力推进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开展。
2010—2015年,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局)每年都举办一次年度会计决算培训。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布置财务工作,使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衔接有序、管理有效。
(2)不断强化岗位练兵与参观见学,着力提高财务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立足岗位职能和任务需求,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分别采取到县市区及工程现场举办征迁资金培训、汇编财务管理宣讲资料、开展财务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同时还通过组织岗位职能业务考核、系统内财务人员联审互查取长补短、到崔家营航电枢纽等单位考察运行财务管理经验等活动,切实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强化了财经纪律和作风建设,促进了财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
(三)不断强化资金监管措施
(1)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对支付款项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严格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条款支付各项工程款和补偿资金,施工单位还必须认真执行资金三方监协议;二是监理单位参与了合同结算的全过程,保证款项的支付过程合理合规、真实客观;三是结算补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补偿标准、数量及金额,做到职责明确,阳光操作。
(2)严把财务检查关。一是要求各单位将自查和对所属单位的检查作为一种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对各县(市、区)南水北调办和现场管理机构资金使用、账户管理、征迁资金兑付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展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全力配合省直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借力而行,加强票据、津补贴、内部食堂接待等管理;四是组织各单位联审互查,取长补短,在互相检查中提高。三方监管制度通过按季考核,奖优惩劣,收到较好的政策效应。
(3)严把审计整改关。对各种审计,省南水北调办(局)提出“审前自查自纠,审计过程积极配合、边审边改,审后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总体要求。在征迁高峰期,为提高审计整改质量,适当扩大审计整改覆盖面。整改单位延伸到有关市、县上百个村级单位,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省南水北调办组织人员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现场帮助各地开展边审边改,使大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整改到位。对审计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专班,专项督办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二、着力加强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一)制度建设的主要依据
(1)工程建设资金制度。2008年9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特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印发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11月,印发了《南水北调工程会计核算科目与工程概算项目衔接的指导意见》(综经财〔2009〕79号),将建设项目会计科目归集成本费用的同时与各工程概算项目进行核对。2013年,印发了《关于切实防止资金运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相关要求的通知》。
(2)征地移民资金制度。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2005年6月制定了《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9号)、《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调办经财〔2005〕39号)。2011年 10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资金存储、调度。
(3)审计工作制度。2011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违规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审计工作。
(二)湖北省南水北调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先后制定了《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调水办〔2009〕4号),规范了征迁资金的使用、管理、核算和监督。同年7月29日,印发了《征地拆迁实施管理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调水办〔2009〕42号),规范了征地拆迁管理机构实施管理费的使用程序、范围和管理要求。统一了《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投资包干及资金管理协议》文本。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的通知》(鄂调水办〔2014〕70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管理。
(2)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工作,印发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暂行办法》(鄂调水局〔2006〕14号),提出各方面管理职责、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工程借款结算支付、管理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为适应工程建设关键期、高峰期的资金管理,请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有关专家,对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现场调研指导,就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进行了共同研究分析,形成了可操作性成果。2010年8月30日,印发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调水局〔2010〕118号)。确立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对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建管费管理、竣工决算管理和资金监督与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3)施工单位资金三方监管办法。针对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将工程款调回施工单位本部的问题,2011年5月出台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办法》(〔2011〕161号)和《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单位三方监管协议执行奖罚暂行办法》,敦促施工单位合理调配资金,确保施工单位项目部资金专款专用。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特色、效果好,受到上级和有关方面的重视和肯定。
(4)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先后印发了《加强机关业务招待管理的暂行规定》(鄂调水局〔2005〕8号)、《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鄂调水局〔2006〕11号)、《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鄂调水局〔2006〕20号)、《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办法》(鄂调水局〔2010〕90号)。
上述一系列制度对工程价款结算、资金管理、成本核算、风险控制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和控制,为项目资金安全保驾护航,财务管理有据可依,见图1-3。
图1-3 出台的部分规章制度
(三)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1)切实强化制度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只有熟悉制度、掌握制度,才能遵守制度和维护制度。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局)坚持把法规制度学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制度、查制度、考制度等措施,从而达到了自觉遵制度、用制度、护制度的目的。
(2)切实强化三方监管协议执行力度,确保建设投资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依托审计稽察和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开展经常性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活动,严格落实三方监管措施,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促使施工单位标段资金全额用在施工建设上,有效防范了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的发生,在整个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建设中努力打造了重合同、守信用、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3)切实强化审计配合与整改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坚持以审计稽察为契机,以治庸问责制为依托,借力而行,认真抓好各级审计稽察的配合与跟踪落实,以整改促作风的不断转变,以制度促资金的严格管理,使财务人员在主动配合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财务工作在积极整改中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在监管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着力加强经济财务管理各项措施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报销手续
(1)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千方百计减少预算差异率。2011年之前虽然也编制部门预算,但向省财政部门申报主要依托湖北省水利厅进行。2012年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局)成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部门后,开始独立完成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申报。财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提高预见性、把握规律性,着力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力度。不断实化、细化、硬化各项财务管理措施,对直属单位上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批复,实行定人定额费用包干,人员经费按在岗、在册、在发的标准编制,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接待费逐一核定,经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批复下达,做到预算编制科学、执行有力、监管到位、控制有效,真正使预算可信、可行、可控。
(3)严格费用报销审查。加强报销发票的管理,对可疑发票上税务网站查询真伪,对假发票一律拒付,付款对象和发票收款人不一致拒付;审减超过报销标准的住宿费、交通费,超出部分由相关人员自付。重点审查容包括以下几点:
1)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
2)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合规。
3)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
4)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
5)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
6)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
(4)加强政府统一采购。不断完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明确了纳入范围和实物、预算、采购、验收、领用、维修、盘点、入账、处置等细则,做到应采尽采,采购程序、内容符合规范。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公务活动开支必须用公务卡或转账支票结算,促进了固定资产优化配置和防止资产流失。
(二)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为加强预算评价管理的结果应用,建立了绩效责任问责机制,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监控跟踪管理办法》(鄂调水局〔2014〕91号),认真申报,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研究建立了本系统普遍适用的绩效指标体系,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预算绩效实行动态监管。
(1)加强体系建设,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湖北省南水北调局部门预算目标管理办法》新制定颁布了《预算绩效管理奖惩办法》。修订完善各预算项目指标体系。组织对机关各处负责人及各单位绩效管理负责人进行了绩效管理集中培训,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意识。
(2)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跟踪监控,严格控制项目财政支出。以执行项目绩效管理为契机,改变财务管理事后管理问题,重点抓日常项目执行的过程管理和进度监控,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确定项目的实施节点,定期上报绩效目标信息采集表,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控分析报告,保证绩效目标的按期完成。
(3)认真组织绩效评价。认真选择工程、合同等方面专家成立了评价小组,制定了《南水北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和水质保护指导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等较为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评审,较为科学地规范和细化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绩效管理的覆盖面,制定了《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工程运行维护通用绩效评价指标》。在兴隆水利枢纽还未办理竣工交付情况下,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向省财政厅主动要求把直属单位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工作经费试点绩效评价,为实行绩效管理系统全覆盖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4)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奖惩措施,对在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专门组织会议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出修改方案。湖北省南水北调局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受到省主管部门的好评,连续评为“优良”等级。
(三)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着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1)健全制度。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上网工作的通知》(鄂财办行〔2014〕208号)要求,湖北省南水北调局财务部门对照要求找差距,认真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度的制定与公开工作,修订、完善并在湖北南水北调门户网站公开了7项制度:《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南水北调局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南水北调局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等,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图1-4为财务党支部召开“三严三实”专题会议,对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图1-4 财务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对照检查活动
(2)严格程序。从支出标准、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规范等入手,把好经费支出的最后关口。接待费报销时,重点看有无公函,有无菜单,是否中餐饮酒,是否同城接待。高度重视单笔开支超过2000元的接待费。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对接,全员办理公务卡,实现了公务卡结算全覆盖。自2013年,湖北省南水北调局一直保持公务卡办卡率、开卡率两个100%,刷卡金额占预算比例居省直单位前列。
(3)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省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特别是接待费大幅下降,2013年接待费支出比2012年下降近50%;2014年接待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50%;2015年接待费支出又比2014年下降近59%。2015年由于充分利用内部办公设施,全年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幅度超过70%。
(四)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着力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
直属单位是湖北省南水北调局驻现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经费管理,主要包括开办费、人员经常费和工程管理经常费等。为加强经费管理,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和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结合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管理措施或做法,具有一定代表性。
1.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防范财务风险,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主要做法有如下几点:
(1)构建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明确财务部门职责。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组建时就成立了财务科,明确负责制定、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编制管理费年度预、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会计核算,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产管理;参与经济合同的审查、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及审计机构做好审计等职责。
二是细化内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财务负责人责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计划、预算组织好项目实施;具体确定财务机构、配备合格会计人员;组织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费用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等。
财务科负责人责任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从实际出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办法及执行细则;负责审核各项开支,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账;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搞好会计核算,记账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时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定期与有关部门搞好资产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搜集单位有关资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管理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认真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及时筹措资金,为领导当好参谋;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和审计机构做好审计工作等。
出纳员的责任是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收支工作,严格按规定保管现金,办理银行收付款手续;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资金的收付,并及时登记账簿;每日终了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保管账外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如不相符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不保管签发票据所使用的全部印鉴;严格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各种银行票据、收款收据等。
(2)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和减少因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给建设管理资金带来损失,先后从3个方面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为规范建设管理资金的管理,保证建设管理费的支出内容、程序、审核等合规合理,制订了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招待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等。
二是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订了器材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等。
三是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贪污、挪用行为,制订了借支管理暂行办法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3)规范管理预算资金。
一是预算编报程序。根据年度建管费计划和工作需要,为确保建设管理人员经费和经常性费用的支出,采取“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进行管理。每年在上年的年底,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对下一年的工作经费进行预算,然后经局党委会讨论后上报湖北省南水北调局,根据湖北省南水北调局初审意见,再对预算进行分析和调整,最后形成年度建设管理经费预算,再行文正式报湖北省南水北调局批准。
二是预算使用管理。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上,采取分季申请资金的方式,根据批复预算,结合上季度资金支出情况和下一季度的资金安排,分季向省南水北调局提请用款计划经审批后使用;对于预算外专项资金的需求,实行专项管理的要求,专题申请、专项审批、专款专用。
三是年度决算编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南水北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南水北调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等要求,每年年底前下发办理年终决算相关事宜的通知,包括借款归还、支出报销、资产清理等事项,以便准确反映和分析建设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年度决算报表内容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建设单位管理费明细表、预算支出对比表和往来明细表等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4)严格费用支出管理。
为加强费用支出管理,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原则、开支范围、日常管理、审批报销等作了具体规定。费用支出管理主要包括:一是费用控制核心是“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费用审核重点是手续是否完善、流程是否符合要求,费用审批实行分级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三是支出管理要素均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的要求执行,基本做到了开支有渠道、报销有程序、使用有规定、支出讲节约,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一直非常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除先后制订器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办法外,还设立了固定资产登记簿,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和清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员,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
(1)构建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成立财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2011年2月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财务科正式组建,协助引江济汉工程建设资金及运管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经费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二是制定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好本单位经费。
三是组织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对决算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备数据。
四是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五是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六是负责经费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七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知识。
八是接受并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定岗定责,责任到人。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先后设置并落实了建管费会计、运管费会计、食堂会计、出纳、复核员等岗位人员,分别负责费用审核、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会计档案等工作。制定了财务科长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复核员岗位等职责,建立了内部制约机制。
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围绕提高财会人员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鼓励财会人员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2)建立并完善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有:综合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差旅费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银行存款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等单项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积极推广公务卡结算,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妥善保管各种票据;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长管理,个人印鉴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并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报销票据管理。采取登录税务专网方式,对每一张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要求办理报销业务时原始凭证黏贴整齐、有序,会计凭证填写清晰,无涂改。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现场管理单位开支的费用由现场管理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报局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于5万元以上重大支出事项,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审批。现场管理单位费用开支实行报账制,报账员于每月14日、28日分两次向财务科汇总上报签字手续完整的报销单据,所有报销单据经财务科长复核签字后,由出纳及时支付,并建立规范的支付台账。
往来款项管理。引江济汉局每年开展一次往来款项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处理相关账务。如职工因公借款,督促其年底内还清,逾期不还的,采取扣工资方式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在年终时,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综合科保管。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需经财务科长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会计档案,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了注销借阅手续。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现场管理单位设立的设备燃油费、电费、车辆使用台账进行检查,对物业、渠道及泵站托管费用的开支情况进行监督。
(3)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
一是合理编制运行管理预算。单位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上一年的经费使用情况,充分掌握各种业务活动内容,总结规律,分析年度工作目标及能预见的重大支出,将预算支出项目尽量具体化,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编制出科学合理的预算。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年度编制预算报上级审批后,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支出,并按季度申请拨付。在执行过程中,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照预算编列的科目和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对执行中发生的突发性、应急性无法预算的事项,按规定从不可预见费中列支,不足部分,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解决。
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对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到决算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监督力度,定期分析总结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 “三公”经费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将预算和决算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决算数据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将决算分析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中,作为数据变动的依据和参考。
四是开展绩效管理。根据省财政有关项目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引江济汉工程实际,认真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初步建立了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实施预算绩效运行动态监管措施。第一,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组织对局机关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绩效管理负责人进行了绩效管理集中培训,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意识。第二,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的跟踪监督,变财务管理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管,重点抓项目日常执行的过程管理和进度监控,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确定项目的实施节点,定期上报绩效目标信息采集表,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控分析报告,保证绩效目标的按期完成。第三,认真组织工程、合同、财务等方面专家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对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把关,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逐年下降。
一是控制接待费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不使用高档酒,接待地点一般安排在现场食堂。从严控制标准,系统内接待一般只安排工作餐。客餐接待实行事前审批和对口接待管理,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在外接待费用一律不得签字挂账,由经办人一事一结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周,超过1月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对车辆实行在政府采购协议定点加油、维修管理,建立单车核算台账;对驾驶员实行年终奖惩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是控制会议(培训)费用。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费的开支范围,要求会前必须填报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核算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四是控制差旅费用。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解决职工在报销差旅费时的疑问。如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经批准的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等问题。特别针对引江济汉管理局工作地点分散在武汉、荆州、沙洋、潜江四地的特点,对职工在工作常驻地远城区开展公务活动的差旅费用如何报销进行了明确。
(5)加强资产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向省南水北调局上报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政府采购。自2014年起,已经实施了近百个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是明确资产管理模式。局财务科负责资产的财务管理,局综合科负责资产的实物管理,两个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具体分工为:财务科负责资产的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的审批、资产的处置及资产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工作,同时协助综合科对资产实物进行管理。综合科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同时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手续,建立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并对保管的资产的安全负责。
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针对国有资产报表中的统计数字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及时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单位的财产家底及结构状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了资产动态监测的台账和报表制度,对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