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语言文字文化特征研究之意义
舞蹈是技术性极强的动态艺术,将它置于非语言文字特定的文化层次上研究,就便于探索舞蹈者是如何通过舞蹈动作、舞姿、技能、技巧表达思想感情;如何把现代思维融于传统文化之中,随即引起观众的共鸣与理解。从而探索舞蹈用人体(包括服饰、道具、场地)表现文化的规律,探索“人体文化”的奥秘,充分开发人类文化的资源,大量发掘被人们忽略、尚无文字记载的舞蹈文化宝库。
舞蹈虽属非语言文字文化,但又要通过语言文字进行研究与表述,这就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当研究中尚无恰当的词句说明其特点时,人们就容易套用其他学科的术语、概念,或只用文字描绘舞蹈的外部特征,而不能阐明舞蹈的实质。因此,强调舞蹈文化的特殊性,则可以促进对舞蹈深层文化的研究,形成比较确切的舞蹈术语、概念,建立具有舞蹈特色的、非语言文字文化的研究体系。这项研究工作虽极为艰巨,但又意义深远。
为了舞蹈事业的发展,如何培养新一代专业人才,向来是人们所关注的。由于舞蹈专业的特殊性,培训舞蹈演员要从小开始,并且需要相当多的时间进行形体、技巧、表演能力的训练,相对地减少了文化课的学习时间,学生们也容易产生重专业、轻文化课的倾向。目前,全国的艺术院校中都设有舞蹈专业,专业舞蹈演员也多来自院校,因此,如何改变重业务轻文化的现象,以提高舞蹈演员的文化素质和表演水平,已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此问题的解决,只强调学员应重视文化,单纯地增加文化课时数是无济于事的。只有根据舞蹈文化特殊性的需要,使专业课教材与教学方法都能突出舞蹈专业非语言文字文化特征,使专业课程并非单纯地练习技巧,而是掌握文化。另一方面,文化课也不能照搬一般学校的教学大纲,应协调专业、文化课两类课程的关系,使培养非语言文字文化与语言文字文化的工作同步进行,按学生不同年龄特征逐渐掌握两类文化,掌握表现与表述舞蹈的非语言文字文化的能力。
舞台上演出的舞蹈节目中,令人倾倒、神往的精湛表演,多是两类文化都有相当造诣的舞蹈家之杰作。由于舞蹈演员的文化水平尚低,有时人们会说舞蹈工作者“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所以舞蹈工作者站在姊妹艺术工作者中,有时也会自愧不如。这和一般人的误解,我们自己也没有看到舞蹈的非语言文字文化层次的重要意义不无关系。其实,“四肢发达”正是舞蹈工作者的特点,如果没有训练有素的形体,不掌握高难技巧也无从以身体作为中介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表现深层的文化。而“头脑简单”,只能说是某些语言文字化方面的简单与不足,而且这种简单与不足通过学习是可以改变的。因此,从舞蹈需要掌握两类文化特殊性上看,舞蹈工作者的学习——体验——创作(包括教学、表演、研究)等方面,就比其他姊妹艺术更为艰辛,更有意义。
中国各民族的民间舞蹈无比丰富多彩,它们都是中国古代民族根据他们当时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创作的,并且通过各种祭祀礼仪、民俗活动在群众直接传承中流传下来。如今,创作这些舞蹈的古代民族,有些已不复存在;然而,他们所创作的舞蹈却在其他民族中保存下来。有些舞蹈形式虽已消失,但它的精华部分却常常会保存在其他舞蹈形式之中,或成为一些民族共有的舞蹈动作、舞姿与技巧。这一文化现象,正说明舞蹈具有非语言文字的文化特征,不受语言文字的局限而得以广泛传播,经久流传。例如: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是古代西域乐舞盛行的地方,史书上记载的塞种人、乌孙、匈奴、突厥、柔然等古民族都曾在西域显赫一时;他们曾使用过的佉卢文、粟特文、吐火罗文、于田文、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等古文字,曾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发挥过重要作用。如今,这些民族和他们的语言都已先后消失,留下来的古文字已不再使用。然而,他们所创作的舞蹈形式、舞姿、技巧等,却在维吾尔、塔吉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的民间舞蹈中,不同程度地保存了下来。从维吾尔族民间舞蹈中可以看到古于田、疏勒、龟兹、高昌、伊州乐舞的遗风;塔吉克族民间舞蹈“恰甫苏孜”中保存了以7/8节拍为特点,用笛、鼓伴奏的古西域双人对舞形式;蒙古族民间舞蹈“沙吾尔登”中,依稀可见源于匈奴、乌孙古代游牧民族的舞蹈风貌;从新疆各民族的民间舞蹈中,都不难找到古西域乐舞的痕迹,看到各民族互为吸收、互为影响的舞蹈表演与形式。这些都属于有待探索的非语言文字文化范畴,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论述。
“人体文化”的研究范围并不限于舞蹈,在西方,它早已成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许多专家学者出版了他们的专著,一些舞蹈家们也常常引用此词。这里以“非语言文字文化”为题,意在强调从文化角度探究舞蹈的本质,而不是专门研究人体。本节,从开始对舞蹈文化的定义,到结尾诸多实例的论证,充分说明舞蹈文化的根本问题就在于舞蹈者能否掌握高水平的两种文化,以自己为中介,把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相融和,在表演中充满激情地把它升华为新的文化创造。这也就是“人体文化”奥秘之所在。同时说明,这种方法不仅开辟了从动态形象中研究舞蹈文化的新途径,也有助于一般文化的研究,并可弥补历史文献中文字记载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