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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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概述

1.1.1 安全与安全生产的概念

1.安全

“安全”原意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种环境、状态或一定的物质形态。目前建设工程中所讲的“安全”还包含有一种能力的含义,即包括对健康、生命、卫生、财产、资源和环境等维护和控制的能力。总之,安全是指不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对健康及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形态,安全的实质是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导致伤害、各种财产损失、职业和环境危害发生的条件。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安全生产是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避免财产损失,并使生产顺利进行的生产活动。而广义的“安全生产”是指除对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外,还包括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控制。

一般意义上讲,“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物、机、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各种潜在的伤害因素和事故风险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避免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的一项活动。《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安全生产的定义是:“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由此,安全生产工作就是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而进行的系统性管理活动,它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和事故查处五个组成部分构成,既包括了生产主体(建筑施工企业)对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所进行的识别、评价和控制,也包括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事故处理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科学研究、宣教培训、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1.1.2 安全生产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安全生产的概念也在不断地发展。安全生产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保证不发生伤亡事故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而且增加了对人的身心健康要求,以及搞好安全生产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社会进步的要求。我们应从理论、政治、经济(宏观和微观)、伦理道德和社会稳定等不同角度来理解安全生产,从而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1)从理论而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都是劳动者创造的,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推动历史前进。

2)从政治而言,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国际劳工组织也规范了保障就业者安全的各种章程。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已成为国家乃至世界关注的一个政治敏感问题。

3)从宏观经济而言,生产力的高低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高低,生产力是由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构成,而人的因素是主体,在构成生产力诸多因素中起主导作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安全生产搞不好,会直接影响这个国家或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

4)从微观经济而言,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些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有时是巨大的,甚至是一个企业或个人难以承受的。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就是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5)从伦理道德而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尤其在我国,重视家庭生活是传统的美德。如果一个家庭的某一个成员因生产事故而伤残或死亡,会造成这个家庭的极大不幸。伤亡一名职工,会给其父母、妻子、儿女、亲朋好友带来很大的痛苦,甚至给家庭带来长久的痛苦。

6)从社会稳定而言,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一方面会影响政府的形象,给招商引资带来负面影响,引起经济发展的波动;另一方面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产生的众多经济纠纷,往往会引起人们对政府甚至对社会的不满,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1.1.3 安全生产的方针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是指我国各级政府,一切生产建设部门在生产设计过程中都要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真正树立人是最宝贵的财富,劳动者是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因素;在组织、指挥和进行生产活动中,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首要问题来考虑,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完成生产计划、工作任务的前提条件和头等大事来抓。

“预防为主”就是掌握行业伤亡事故发生和预防的规律,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和控制它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科学技术的进步,安全科学的发展,使得我们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预测事故,评价事故危险性,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和控制不安全因素,实现“预防为主”。

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一发展和完善,更好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社会监督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着手,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两者相辅相成,与“综合治理”共同构成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安全第一”是明确认识问题,“预防为主”是明确方法问题,“综合治理”是明确手段问题。“安全第一”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总原则、总要求。在组织生产活动时,必须优先考虑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