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 灵 起 灭
汉代佛教,最重要之信条,为神灵不灭、轮转报应之说。袁彦伯《后汉纪》曰:
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
又曰:
然归于玄微深远,难得而测,故王公大人观生死报应之际,莫不矍然自失。
范蔚宗《后汉书》(见卷一一八《西域传论》)亦曰:
又精灵起灭,因报相寻,若晓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
《牟子》书谓世俗非佛道者曰:
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圣人之所纪也。今佛家辄说生死之事、鬼神之务,此殆非圣哲之言也。
夫既谓佛家辄说生死鬼神,可见此为当世佛徒所常言。《理惑论》又云:
问:佛道言人死当复更生,仆不信此言之审也。
牟子答辞谓灭者身体,而神则不死:
魂神固不灭矣,但身自朽烂耳。身譬如五谷之根叶,魂神如五谷之种实。根叶生必当死,种实岂有终亡?得道身灭耳。《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以吾有身也,若吾无身,吾有何患?”又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惑者复问:
为道亦死,不为道亦死,有何异乎?(《四十二章》有云,人为道亦苦,不为道亦苦)
牟子答言:
有道虽死,神归福堂。为恶既死,神当其殃。
此乃报应之说。《四十二章经》有曰:
恶心垢尽,乃知魂灵所从来,生死所趣向,诸佛国土道德所在耳。
经中涉及轮回报应,其言非一。至若无我一义,则仅见于下列一章。
佛言,熟自念身中四大,名(疑是各字)自有名,都为无吾,我者寄生亦不久,其事如幻耳。
“无我”此译“无吾”。汉魏经典又称“非身”。盖无我仅认为精灵起灭,寄生不久,形尽神传,其事如幻。释迦教义,自始即不为华人所了解。当东汉之世,鬼神之说至为炽盛。佛教谈三世因果,遂亦误认为鬼道之一,内教外道,遂并行不悖矣。
《史记·封禅书》: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于是李少君言上曰:“祠灶则致物”云云。(《汉书》如淳注曰:物,谓鬼物也)而方士少翁亦能致鬼。东汉王充《论衡》尤多辨世俗鬼神之说。《论死篇》云:“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又曰:“世间死者,令生人殄而用其言,及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谈。”则时人固信鬼可据巫之形体也。王充又谓“死人不能生人之形以见”。又言“未有以死身化为生象者也”。此皆指鬼魂具人之形状而言。未尝论及轮回之说。注7其《福虚篇》曰:“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此亦仅谓祸福降于本身,或至子嗣,而非及身行善,来生受报也。《论死篇》又有曰:
或曰: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者,伸也。申复无已,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
鬼神盖阴阳二气之别名。王充据此破斥世俗之所谓鬼神。但桓帝时边韶作《老子铭》中有曰:
厥初生民,遗体相续,其死生之义可知也。或有“浴神不死,是谓玄牝”之言,由是世之好道者,触类而长之。以老子离合于混沌之气,与三光为终始,观天作谶,(缺)降什(斗字)星,随日九变,与时消息,规矩三光,四灵在旁,存想丹田,太一紫房,道成身化,蝉蜕渡世,自羲、农以来,(缺)为圣者作师。
王充谓人禀神气以生,其死复归神气。虽无轮回之说,然元气永存,引申之则谓精神不灭。边韶言:老子离合于混沌之气,与三光为终始。固不但好道者根据“浴神不死”之名,且亦用阴阳二气之义,触类而长之。因谓老子即先天之道,遗体相续,蝉蜕渡世。(《论死篇》亦用蝉蜕喻生死)形体虽聚散代兴,而精神则入玄牝而不死。佛家谓释迦过去本生,历无量劫。道家亦谓老子自羲、农以来,叠为圣者作师。(《魏书·释老志》云,老子“授轩辕于峨嵋,教帝喾于牧德,大禹闻长生之诀,尹喜受道德之旨”云。盖述老子自黄帝以来,叠次下生,教化圣者。又现存葛洪《神仙传》卷一,历述老子自上下三皇及羲、农以来十二代叠降生为仙师,文烦不具录)道家主元气永存,释氏谈生死轮转,因而精灵不灭,因报相寻,遂为流行信仰。轮回报应,原出内典。浴神不死,取之道经。二者相得而彰,相资为用,释、李在汉代关系之密切,于此已可见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