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说明
《名医类案》是我国第一部中医医案类书,由明代医家江瓘及其子江应元、江应宿编集,书成于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
《名医类案》全书12卷,共分205门,辑录明代以前历代名医临床验案2400余首。是对明代以前中医医案的全面整理、系统选编。该书的编纂,实开我国医案类书编纂之先河,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名医类案》既是明代以前著名医家临床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密切结合的成果。从中可以看出,历代医家在运用中医理论研究和处理具体病证时,补前人之不足,发前人之未发,完善了中医基本理论,丰富了临床治疗经验,促进了中医学术的发展。《名医类案》一书,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学习、掌握古代医家的治病经验,继承、发扬历代先贤的学术思想,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此次整理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选本。《名医类案》的版本约有20余种之多,现存主要版本有:明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刊本、日本元和九年(1623)猪子梅寿刻本、日本宽文元年(1661)野田庄右卫门刊行本、清·乾隆三十五年庚寅(1770)新安鲍氏知不足斋刊本、清·同治十年藏修堂重刻知不足斋本、清·光绪十一年信述堂重刻本、《四库全书》本以及清代以后多种《名医类案》、《续名医类案》的合刻合印本。其中清·乾隆三十五年庚寅(1770)新安鲍氏知不足斋刊本据原刻时间不远,且经当时名家余集、魏之琇、沈烺、鲍廷博等校正,错讹较少;1957、1982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曾据此本两次影印,发行量达24000余册,流传更加广泛,故此次整理仍以知不足斋本为底本,并参照《四库全书》本及我院图书馆所藏清·光绪二十二年丙申(1896)耕余堂铅印本、1914年上海鸿文书局石印本等多种版本进行。
2.正字。底本中的繁体字、异体字(包括俗字、古体字)、通借字,一般均径改为规范简体字;其中个别有特殊意义者如瘅、癥等则酌予保留。
3.标点。根据文义与医理,对原文进行标点。标点符号以句号、逗号为主,酌用引号、冒号、分号、书名号,一般少用问号、惊叹号。
4.校勘。凡底本脱、讹、衍、倒之处,影响文义者,均据校本详加校勘,并于改正,不出校记;凡底本正确而校本有误者,不加校勘,不出校注;底本原有注文,均以小号字排列于原文之后,加以标点,不加括号;凡底本目录与正文标题不一致者,均据正文及校本予以改正;凡底本右方、右药之“右”,悉改为“上”;凡底本引用他书之文献,凡不悖医理、文义者,不予校正;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底本的原貌,对其中不尽符合现代要求的个别论点,未予改动。
5.其他
(1)对底本中的药名,依据权威药典,尽量规范统一,如旋复花→旋覆花、白芨→白及、白敛→白蔹等等。
(2)删去各卷前的署名。
(3)编制病证索引,以便检阅。
本书的校注整理工作,得到了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焦振廉研究员以及卢棣、胡玲、张琳叶等同仁的大力协助,他们的辛勤工作保证了此项任务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圆满完成,谨此并致谢忱。
苏 礼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