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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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已植根于我国土壤,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格局形成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时参加新政协的党派共14个,即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此后不久,中国人民救国会宣布解散,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合并,最终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构成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1.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截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514.8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86.4万个,其中基层党委27.3万个,总支部31.4万个,支部427.7万个。[22]

2.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人士创建,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现阶段,民革主要由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社会和法制、“三农”研究领域专业人士组成。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现任主席万鄂湘。截至2020年11月底,民革共有省级组织30个,党员15.1万余人。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1941年3月19日,民盟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现阶段,民盟主要由文化教育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历届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蒋树声、张宝文。现任主席丁仲礼。截至2020年11月底,民盟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盟员32.5万余人。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1945年12月16日,由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在重庆成立。现阶段,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相关的专家学者组成。民建历届领导人和主席为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成思危、陈昌智。现任主席郝明金。截至2020年6月底,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建立了组织,会员20万余人。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1945年12月30日,留居上海的部分文化教育出版界进步知识分子和工商界爱国人士,在上海正式成立了一个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的政治组织,定名为中国民主促进会。现阶段,民进主要由教育文化出版传媒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历届主席为马叙伦、周建人、叶圣陶、雷洁琼、许嘉璐、严隽琪。现任主席蔡达峰。截至2020年10月底,民进有省级组织29个,会员18万余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1930年8月9日,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在上海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11月10日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2月3日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现阶段,农工党主要由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教育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历届领导人和主席为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季方、周谷城、卢嘉锡、蒋正华、桑国卫。现任主席陈竺。截至2020年10月底,农工党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党员总数17.9万人。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1925年10月,由华侨社团发起,在美国旧金山成立。1947年5月,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改组,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政党。现阶段,致公党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致公党历任主席为李济深、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罗豪才。现任主席万钢。截至2020年11月底,致公党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党员共计6.3万余人。

九三学社。1944年底,一批进步学者为争取抗战胜利和政治民主,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与民主科学精神,在重庆组织了民主科学座谈会。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1946年5月4日,在重庆正式召开九三学社成立大会。现阶段,九三学社主要由科学技术以及相关的高等教育、医药卫生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九三学社历任主席为许德珩、周培源、吴阶平、韩启德。现任主席武维华。截至2020年6月30日,九三学社共有省级组织30个,市级地方组织281个,县级地方组织29个,基层组织7326个,社员总数19.01万人。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在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主义运动的台湾省人士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现阶段,台盟主要由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以及从事台湾问题研究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台盟历届主席为谢雪红、蔡啸、苏子蘅、蔡子民、张克辉、林文漪。现任主席苏辉。截至2017年底,台盟在19个省、直辖市建立了组织,盟员总数3000多人。

3.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没有党派组织但有党派性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后,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现阶段,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著名的无党派代表人士有郭沫若、马寅初、巴金、缪云台、程思远、袁隆平、林毅夫等。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项制度既不同于美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竞争型政党制度,也有别于苏联、东欧等原社会主义国家曾经实行的垄断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千姿百态,从根本上说,都是各国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因此,对政党制度最基本的分类,是以社会制度为依据,分为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怎样,其实质都是无产阶级专政[23],这个专政都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24]。与此相应的政党制度都是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并长期执政。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怎样,其实质都是资产阶级专政。虽然通过定期的公开选举,由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轮流执政,却不会改变国家机器始终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的事实。

另一种分类,是以政党执掌国家权力的方式和政党互动的方式为依据,把各国政党制度分为竞争型、垄断型和合作型。竞争型,即一个国家的不同政党通过定期的公开选举竞争国家权力(议会或总统),获胜的一方执掌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落败的一方成为反对党或在野党。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不同政党轮流坐庄,容易导致恶性竞争,造成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受损。垄断型,即一个国家由一个唯一合法的政党垄断国家权力,不允许其他政党合法存在,更不允许其他政党染指国家政权。这种政党制度由于缺乏监督,执政党容易犯大错误,造成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受损。合作型,即一个国家的不同政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目标,团结合作,相互配合,有序地执掌和运用国家权力。这是一种新型政党制度。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25]。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正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制度最鲜明的特征。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处于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核心地位,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百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赶上了时代,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是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4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

在我国,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是中国共产党的合作者,是参政党。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我国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及其参政地位也是历史形成的。主要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成立的各民主党派,其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有着反帝、爱国、民主的政治要求,是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并在严酷斗争中不断加强这种关系,为实现中国的和平、民主而共同奋斗。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民主协商、合作建国。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始终不渝坚持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共同经历风雨磨难,共同推动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个字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和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初,分别由毛泽东和胡耀邦提出来的。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变革时期。中国共产党成功地运用统一战线,以一场不流血的革命,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实现了对资产阶级分子和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的教育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和平过渡,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独树一帜,是中国共产党运用统一战线的一个光辉范例。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各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两个阶级的人们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这两个阶级相联系的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正在转变为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在失去了原来的社会基础之后,各民主党派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6]同年9月,党的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写入决议,成为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方针。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统一战线内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致性进一步增强,团结合作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1982年1月,胡耀邦在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27]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的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这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又增加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六字”方针正式确立,并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着力点在于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参加政党协商。

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各种形式的协商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会议协商,分为专题协商、人事协商、调研协商和其他协商。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每年四至五次。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进行协商。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主要就民主党派中央的重点考察调研成果及建议进行协商,邀请有关部门参加,一般每年二次。其他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中共中央统战部主持召开,通报重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商的程序是:每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统战部等部门,在广泛听取民主党派中央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全年会议协商计划,确定议题、时间、参加范围等,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通报民主党派中央。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统战部,根据全年协商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次会前,一般提前十天告知民主党派中央;有关部门一般提前五天提供文件稿,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集中阅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解读说明;民主党派中央集体研究准备意见建议。会议协商中,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作有关情况说明,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发表意见建议,进行交流讨论。

约谈协商。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中共中央统战部,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个别交谈,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协商的程序是: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应将相关信息提前告知有关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可根据需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或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落实。民主党派中央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可由中共中央统战部报中共中央,并协助中共中央办公厅落实。

书面协商。中共中央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中央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中央以书面形式反馈。民主党派中央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商程序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书面沟通协商,由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落实。民主党派中央的协商意见由中共中央统战部汇总后报送中共中央。民主党派中央或其负责同志的调研报告、建议等书面意见,可由其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

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包括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和协商反馈机制。一是知情明政机制。有关部门应适时向民主党派中央直接提供有关材料。中共中央统战部定期组织专题报告会和情况通报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二是考察调研机制。中共中央每年委托民主党派中央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由中共中央统战部组织实施。中共中央统战部每年召开选题介绍会,协助民主党派中央确定调研题目,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调研,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支持民主党派中央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三是工作联系机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开展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加强同民主党派中央的联系,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四是协商反馈机制。需要办理的协商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统战部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情况一般在三个月内向中共中央办公厅报告,并抄送中共中央统战部,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反馈民主党派中央。

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要结合实际,参照上述规定对开展政党协商作出具体安排。

(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中应当占有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统战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二名左右党外正职。

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党外干部。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要保证民主党派可以以本党派的名义在政协大会上发表意见和主张,可以提出代表本党派组织的提案,可以自主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在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常委不少于65%;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50%(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各级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应当坚持广泛协商,党内的由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门提名,其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应当在提名前与民主党派协商。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组织部门报同级党委审定,然后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组织的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范围同相关民主党派建立和加强联系,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的制定,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政府参事的聘任,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主体,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的作用。

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宴请外宾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出席重要庆典、慰问、纪念活动,可视情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地方党委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健全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考察调研建言献策,是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开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推进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交往,为维护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完全统一作出贡献。

(三)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是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参加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其他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在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党委要切实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批评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党委及其领导干部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要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三、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形势发展,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进步,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实现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一)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定位,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尊重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发挥民主党派的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讲求实效,注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实际问题,为民主党派更好履职尽责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多党合作优良传统,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建设政治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加强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团结引领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巩固政治共识。深化政治交接,加强政治引领,持续开展多党合作历史传统记录工程,传承多党合作优良传统,丰富政治交接的时代内涵,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

强化思想引导。深入开展思想状况调研,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思想动态,根据不同领域、类别成员的特点和需求,突出重点,分类引导,精准施策。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对成员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工作。

用好网络手段。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把握网络传播规律,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引导工作,建好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三)扎实推进组织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高组织发展质量,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建设组织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坚持集体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建立健全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协作,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握成长规律,严格标准条件,加强科学规划,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突出思想政治和能力素质教育培训,注重培养锻炼和推荐使用相结合,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代表性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

提高组织发展质量。突出质量优先,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的方针,落实组织发展政策规定,规范组织发展程序,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质量关。

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交流、挂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严格制度执行,严肃考评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围绕中共中央的中心工作,发挥自身人才智力优势和界别特色,着力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能力,建设履职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紧扣大局履职。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真学习领会、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加强对民主党派成员的宣讲解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工作。自觉服务和维护大局,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参政要参到点子上,议政要议到关键处。

发挥整体优势。建立多方参与、资源共享的集智聚力机制,调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探索适应履职需要、符合民主党派特色的智库。

深入调查研究。完善考察调研制度,规范选题论证、组织实施、成果会商等关键环节。创新调研方式,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蹲点调研、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提高调研广度、深度、精度。

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培养骨干队伍,完善课题审定、考察调研、集体研究、成果报送、评比奖励等工作流程。健全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规范民主监督内容、形式和程序。健全政党协商工作机制,按照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精心组织准备,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

(五)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严格纪律要求,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等良好形象,建设作风优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端正思想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优化知识结构,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深化对多党合作初心、参政党性质地位的认识,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道实情、办实事、出实招,以严实的精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建立健全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与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联系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红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六)切实抓好制度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将制度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履行职能全过程,逐步构建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系统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理论学习制度。完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度。

民主决策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党派各自章程规定,系统完善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主委)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探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民主生活制度。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内部监督制度。规范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及骨干成员遵守本党派章程、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情况的监督。

(七)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加强领导、有力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定期研究推进,加强督促检查。

完善保障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机关干部队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力度。

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党派工作,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履职成果要纳入考核考评。

强化研究宣传。把多党合作理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建立宣传部门与统战部门联席沟通机制,将多党合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讲好多党合作故事。

延伸阅读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

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中共中央的号召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马叙伦、王绍鏊,致公党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谭平山,无党派人士郭沫若等12人在香港联合致电毛泽东,表示完全赞成“五一口号”。其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致公党、民主同盟、农工民主党、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九三学社以及在港民主人士、留港妇女界等先后发表响应“五一口号”的声明或宣言。为了筹备新政协、创建新中国,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纷纷前往解放区。1949年1月22日,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5人,联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明确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之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以期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由来

1956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份,国内国外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国际上,整个形势趋向缓和,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10年或者更长),战争打不起来。在国内,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接近完成,最后一个剥削阶级——资产阶级将不再存在,中国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正向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转变。1月中旬,毛泽东从杭州回到北京不久,为党的八大作准备,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从2月14日到4月24日,用43天时间,听取了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国家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当李富春汇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毛泽东说:“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他们可以看着我们,这也是一种民主。共产党有两怕,一怕老百姓,二怕民主人士。”“怕”是毛泽东的一个形象的说法,即接受监督的意思。[28]4月25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提出“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针。根据李维汉的回忆,毛泽东在讲话中论述党与非党关系时说:“我们的方针是要把民主党派、资产阶级都调动起来。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资产阶级不要万岁,再有两、三岁就行了。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中很少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毛泽东的上述思想后来被概括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