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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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早期三民主义学说的提出

一个政治团体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广泛的影响,对人们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量,最根本的条件,是要能顺应时代的潮流,对当时人们最关切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提出可以引导人们前进的正确主张。

中国同盟会筹备会上通过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已经大体上包括了孙中山早期三民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同盟会成立大会上,黄兴提议:刚创刊不久的《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同人大多已参加同盟会,愿将这个杂志作为同盟会的机关报。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同意。但隔了一个星期,日本政府忽然指责该刊第二号的一篇文章“妨害安宁秩序,禁止颁布发卖”。《二十世纪之支那》被迫停刊。这年11月26日,同盟会创办《民报》作为自己的机关报,最初的编辑人兼发行人是张继,实际主持编辑工作的是胡汉民,主要撰稿人有胡汉民、汪兆铭、朱执信、陈天华、宋教仁、马君武、汪东等。它的编辑部事实上成为同盟会本部对外的公开机关。孙中山在为《民报》所写的发刊词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

他在《民报发刊词》中这样写道:“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是三大主义皆基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冶化焉。”他结合中国的情况分析道:“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而民生主义,欧美所虑积重难返者,中国独受病未深,而去之易。”“吾国治民生主义者,发达最先,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还视欧美,彼且瞠乎后也。”[1]

这是孙中山明确地提出他的三民主义学说的第一次。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是要实现民族独立、政治上的民主制度和经济上的民主制度。孙中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可以说提纲挈领地抓住了中国近代社会中所面对的这三个根本问题。

民族主义的抬头,是20世纪初中国思想界的重要变动。

中国的传统思想虽然常爱谈“夷夏之辨”,但更多地是从文化的不同来讲的,同近代民族主义有很大区别。由于中国同世界其他地区长期处在几乎隔绝的状态中,本身又一直是个大一统的帝国,所以在传统观念中常把“中国”和“天下”看作同义词。梁启超在《爱国论》中说:西方人常认为中国人缺乏爱国思想,其实“吾国数千年来,常处于独立之势。吾民之称禹域也,谓之为天下,而不谓之为国。既无国矣,何爱之可云?”。“甲午以前,吾国之士夫,忧国难、说国事者,几绝焉。自中东一役,我师败绩,割地偿款,创巨痛深。于是慷慨忧国之士渐起,谋保国之策者,所在多有。非今优于昔也,昔者不自知其为国,今见败于他国,乃始自知其为国也。”他认为在当今列国之间竞争如此激烈的年代,必须提倡国家思想,发扬爱国精神。这就大大突破了传统思想的框架,具有巨大的启蒙意义。但大概由于存在满汉矛盾的缘故,对清政府采取维护态度的他通常小心翼翼地只谈国家,很少谈民族,更不把两者联系起来。

到革命派出,便把爱国主义同民族主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

革命派所以把民族主义放在突出的地位,固然受到19世纪德意志、意大利和20世纪初亚非民族运动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仍是当时客观存在的民族矛盾的产物。孙中山在《香港兴中会章程》中明确地写道:“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中国今日政治日非,纲维日坏,强邻轻侮百姓,其原皆由众心不一,只图目前之私,不顾长久大局,不思中国一旦为人分裂,则子子孙孙世为奴隶,身家性命且不保乎!急莫急于此,私莫私于此,而举国愦愦,无人语之,无人挽之,此祸岂能幸免?倘不及早维持,乘时发奋,则数千年声名文物之邦,累世代冠裳礼义之族,从此沦亡,由兹泯灭,是谁之咎?识时贤者,能无责乎?”[2]从这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孙中山的革命活动首先是由帝国主义的侵略所刺激出来的,是以避免列强瓜分为出发点的。随着民族运动的日趋高涨,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同盟会成立后,革命派对民族主义思想更从理论上作了系统的阐述。在《民报》第一号上,紧接着孙中山所写的发刊词,便是当时曾脍炙人口的《民族的国民》这篇文章。它强调:“民族者,同气类之继续的人类团体也。”“凡民族必被同一之感,蒙具同一之知觉,既相亲比以谋生活矣。其生活之最大者,为政治上之生活。故富于政治能力之民族,莫不守形造民族的国家之主义。此之主义,名民族主义。”[3]这种主张“民族的国家”的言论,同江统《徙戎论》中所说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表面上虽有若干相似之处,其实已不是后者的继续,而是一种全新的近代观念。

在中国当时面对的诸种矛盾中,民族矛盾无疑居于首要地位,这也是三民主义把民族主义放在第一位的原因所在。

中国近代的民族矛盾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一个是中国国内的民族矛盾(尤其是当时的满族统治者同占中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汉族人民之间的矛盾)。这两者比较起来,前者是主要的,后者是次要的。可是,在同盟会誓词中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突出的却是后者,而不是前者。这是什么缘故呢?

答案可能需要从两方面来寻找。第一,20世纪以来,特别是《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朝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帝国主义从中国攫取的种种特殊权益,大多是由清政府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等形式给予的,并且由清政府公开保护。这自然使人产生一种印象:中国今天所以会落到听任列强随意宰割的地步,是这个卖国政府一手造成的,因而也容易把仇恨首先集中到这个卖国政府身上。第二,当时革命派和他们所依靠的社会力量还是很薄弱的,因而缺乏正面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主观上总期望能走一条更便捷的道路,以为只要推倒了清朝政府,中国便可以走上独立富强的道路,也就可以摆脱外国列强的侵略和奴役。

孙中山在那次留日学生为他举行的欢迎大会上有一段话:“西人知我不能利用此土地也,乃始狡焉思逞。中国见情事日迫,不胜危惧。然苟我发奋自雄,西人将见好于我不暇,遑敢图我。不思自立,惟以惧人为事,岂计之得者耶?”[4]这段话把上面所说的这两层意思大体上都透露出来了。

要求中国人在民族竞争中“发愤自雄”,把基点放在“自立”上,这是对的。主张首先倾注全力推翻那个卖国的清朝政府,这也是对的。这种民族主义思想,既然以使中国摆脱列强的侵略和奴役为出发点,实质上具有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性质。但没有或不敢正面地明确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纲领,这终究是它的一个严重弱点。孙中山晚年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便是鲜明地毫不含糊地高举起反对帝国主义的旗帜。只要比较一下,不难看到他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取得的巨大进步。

民权主义同民主主义的意思是大体相同的。孙中山在提倡民权主义时,突出地宣传了民主共和国的主张,把它看作最好的政体,并且认为是世界进化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

同盟会誓词中着重提出了“创立民国”的要求。第二年秋冬间,孙中山、黄兴、章太炎等共同起草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更规定了它的具体内容:“建立民国。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5]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在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提出了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主张。孙中山在几次讲演中宣传这种主张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他说:“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6]“且世界立宪,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称为真立宪。同一流血,何不为直截了当之共和,而为此不完不备之立宪乎?”[7]尽管许多革命党人如黄兴等,在宣传民主思想时常把它同传统思想中孟子所说的“民为贵”等联系起来,其实这也已是一种全新的近代观念。

民主共和国制度在中国有没有可能建立起来?孙中山满怀信心地作出肯定的答复。他不但批判了那种顽固地认为“中国不能共和”的论调,指出“是反夫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相也”,并且更着重地反驳了立宪派所宣传的必须经过君主立宪才能进入民主立宪的主张。他说:“又有谓各国皆由野蛮而专制,由专制而君主立宪,由君主立宪而始共和,次序井然,断难躐等;中国今日亦只可为君主立宪,不能躐等而为共和。此说亦谬,于修铁路可以知之矣。铁路之汽车,初极粗恶,继渐改良。中国而修铁路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汽车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汽车乎?于此取譬,是非较然矣。”[8]这些话,不仅有着宏伟的气魄,而且也是很有见地的。

自然,孙中山当时提出的民权主义的具体主张,大体上还是照搬西方国家民主共和制度的模式,不尽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且没有看到在当时的国民内部由于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同,包含着一些根本利益上存在冲突的阶级,一小部分人可以在“民主共和国”的名义下对多数人实行压迫。孙中山在晚年提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9]可以看到: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即便如此,在20世纪初年,他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主张来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并把它同实现民族独立的目标紧紧联结在一起,仍是从原有基础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是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的。

再说民生主义。

孙中山对这个问题在他整个学说中的地位是看得很重要的。他在《民报发刊词》中特别强调地说道:“近时志士舌敝唇枯,惟企强中国以比欧美。然而欧美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吾国纵能媲迹于欧美,犹不能免于第二次之革命,而况追逐于人已然之末轨者之终无成耶?”[10]

孙中山有时甚至把他的民生主义称为社会主义。他早在1903年12月17日给一个朋友的信中就这样说过:“所询社会主义,乃弟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弟所主张在于平均地权,此为吾国今日可以切实施行之事。”“欧美今日之不平均,他时必有大冲突,以趋剂于平均,可断言也。然则今日吾国言改革,何故不为贫富不均计,而留此一重罪业,以待他日更衍惨境乎?此固仁者所不忍出也。故弟欲于革命时一齐做起,吾誓词中已列此为四大事之一。”[11]

其实,他的“平均地权”的主张,重点是放在城市的土地问题上。具体地说,就是“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的地价仍归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加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这样一个主观上想防止资本主义祸害的纲领,如果实行起来,实际上只是尽可能减少或取消地主从资本家所得利润中分取的一部分,其结果只能是最大限度地发展资本主义。

可是,从孙中山的主观上来看,由于他亲眼看到西方社会的残酷现实,热烈地同情劳苦大众的悲惨境遇和当时已在西方广泛流传的社会主义思想,他确是力图使中国在走上工业化道路的时候,能够避免资本主义的祸害,实现一个没有剥削和贫困的美好的社会。这是一种主观的社会主义思想。它说明中国的先进分子在许多人正醉心于向西方学习的时候,便已经敏锐地看到西方社会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极乐世界,看到了它所存在的阴暗面,力求加以避免,不想把西方文明的模式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中国来。在当时的中国,能够有这样清醒的认识,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孙中山的早期三民主义学说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最进步的思想体系。尽管它存在许多弱点,但“民族”“民权”“民生”这三大问题的提出,帮助人们从千头万绪的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抓住了要点,给了当时的革命派以一种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在中国近代思想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它也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1]孙中山:《民报发刊词》,《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8、289页。

[2]孙中山:《香港兴中会章程》,《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页。

[3]精卫:《民族的国民》,《民报》第1号,第1、3页。

[4]孙中山:《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3页。

[5]《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页。

[6]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

[7]孙中山:《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3页。

[8]孙中山:《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3页。

[9]《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0页。

[10]孙中山:《民报发刊词》,《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8、289页。

[11]孙中山:《致某友人函》,《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