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近年来,中国社会组织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这不仅表现为规模总量的快速增长,也表现为传统的“宏观鼓励,微观约束”[1]的制度环境正在朝向更为宽松的方向转变。[2]身处这个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历史时刻,更有必要深刻思考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条件与政策选择。
国内学术界总体上是在“国家与社会”理论范式下来思考这一问题的。作为一种具有政治哲学关怀且长于宏大叙事和结构分析的理论框架,该范式倾向于将社会组织发展置于一种与国家(State)互动的结构性情境中,其基本预设是作为“社会”载体的社会组织具有弥补国家不足的重要作用,且强调用国家塑造的制度空间来解释社会组织发展的境遇和特征。受这一范式影响,国内的相关研究在认识社会组织的成长条件时基本上形成了广受认同的认知框架:一是论者以国家为参照物,视之当然地预设了社会组织的功能取向,如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构成[3]、多元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4]、“非市场治理机制”的重要载体[5]等,在这种情势下,发展社会组织已成为一种较少反思的“迷思”[6]。二是强调政府的制度设置对于社会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现有制度中暗含许多约束性条件,因此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缺乏活力、对体制依赖性强等特征。[7]在前两点研判的支持下,论者大多同意: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条件就是形成鼓励发展和加大投入力度的新型政策思路。[8]上述三个环节构成了逻辑严密的认知体系,在当前学界和政策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最近的研究从两个维度对以上理论范式进行了反思。一方面,学界意识到社会组织发挥各种理想的功能是以一系列复杂的条件为基础的,[9]且这些条件镶嵌于治理转型的多个领域,难以简单地被概括为“鼓励发展”等论点。若无这些条件的支持,社会组织发挥功能难免会遇到许多深层挑战。另一方面,一些前沿研究意识到中国社会组织领域政策执行的复杂性,[10]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会根据自己的治理逻辑来有所取舍地执行宏观政策,因此不能单纯从制度文本出发来理解社会组织的发展条件是否具备,而是要考察相应的政策执行框架。这两个维度的反思促使我们把关于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条件的思考进一步从抽象“应然”的层次向更为具体、精致的分析层次推进,从而形成更具现实洞察力的分析思路。
本章试图结合前述两个维度的研究构建研判中国社会组织生长条件的新型分析视角。首先,通过梳理经典研究,从理想类型意义上建立起社会组织功能与条件间的关联图谱。已有的反思性研究更多在较为抽象和一般化的意义上理解社会组织发展的条件,如“公共性的构建”[11]“政社间的组织边界”[12]等。本章将进一步挖掘这些抽象条件背后具体和中观维度的制度要素,从而延长制度分析的解释链条。其次,笔者将从制度实践的层次讨论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中前述制度要素的配置现状。党的十七大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显著放宽了传统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发展恰逢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进程,一个快步发展的公共服务外包市场初具雏形。围绕公共服务项目设计、外包、落地等环节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悄然成为影响多数社会组织发展逻辑的新型制度框架。本章结合S市的系统案例资料对这一迄今仍缺乏深入剖析的制度框架做出分析,着力判断那些影响社会组织功能的重要制度要素现状,由此剖析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深层问题。最后,基于“理想条件”和“制度要素配置现状”之间的张力,进一步探讨中国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一些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