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级查房制度
一、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即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负责制体现在急诊、手术、抢救、查房、值班、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需逐级请示。
二、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科的医疗质量负责,具体指导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疗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关工作。
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病人及新入院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三严”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建议。
三、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和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科病人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科病人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人员汇报病情,倾听病人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计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定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主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听取病人对医护人员的建议。
四、住院医师受主任、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人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人,按时完成住院病历,制订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人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住院医师工作日每日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日至少查房1次。系统巡视危重、疑难、诊断尚未明确、新入院、手术后病人,检查所管病人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及危急值处理情况,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检查病人。
五、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汇报病历、目前病人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会诊医师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病人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七、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未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推诿、拒绝或未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诊疗意见探讨。
八、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人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定期督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情况和查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