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召开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于欣
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于1963年11月25日—12月2日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神经内外科和精神科工作者代表70余人出席,大家在一起研究学术、交流经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学科的第一次全国学术会议。
此次会议参加精神病学小组的代表共有22人,其中包括了我们耳熟能详的精神科老前辈如沈渔邨、夏镇夷、伍正谊、陶国泰等,会议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有关精神病的论文123篇,针对精神病学的6个专题进行了讨论:①精神分裂症的实验性研究;②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诊断;③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问题;④精神分裂症的复发问题;⑤神经衰弱的治疗问题;⑥精神疾病的分类学与疗效标准。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精神疾病分类草案》,本草案以上海、四川两地提出的建议草案为基础,经与会代表重新讨论修订后产生,基本上按照病因学原则,结合症状,并兼顾传统的精神疾病划分。这次制定的《分类草案》,尽管没有正式颁布,但是对精神科临床实践仍有重要指导意义,也直接影响了此后中国精神疾病分类诊断标准的制定。
在本次会议的总结报告中提到“在此次会议中,大家看到了本学科近几年的成绩是肯定的。但是以国家规划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衡量,必须承认我们的工作在某些环节还是很薄弱的,甚至是空白的。已经取得成绩的方面,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需要改进的问题:首先,这次会议交流的论文,数量和质量还有所不足,今后要加强积累临床资料的计划和分析总结的科学性,把临床研究的科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实验性研究发展比较晚,所以应当特别强调和重视。今后科学研究的方向,应当从临床和实验两个方面,本着‘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齐头并进、迎头赶上’的原则开展工作;其次,从论文资料上看,反映祖国医学的继承和应用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我们希望各地同志们把学习和继承祖国医学的工作绩效开展下去,以期在以后会议中,有更多的成果报道出来;再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的工作队伍虽然有了巨大的增长,但各地对于本学科的需求更大,现有人力还不能满足需求,有些地方的青年干部在基本功训练、业务水平提高、科研工作能力培养等方面仍存在困难和问题。我们希望各地本学科的青年干部,本着发愤图强、自力更生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边做边学、刻苦研究、努力提高自己。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单位、地区和老一辈专家,把培养更多更好的干部,看作是事业发展,提高学术水平的基本任务,继续开办进修班,接纳进修人员,积极参加讲学,指导工作等活动;最后希望今后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就召开这样的学术会议,也可以举行一些专题会议、专科会议或地区会议,不断总结经验,把下一次全国神经精神科会议开得更好。”
根据原卫生部要求,会后精神科与会代表还结合会议讨论成果,继续讨论并形成了《关于今后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提出:①精神病防治工作的总任务是: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减少复发,保证劳动人民的健康,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服务;②开展精神病的预防工作,加强医疗工作和专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技术指导作用;③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改善病房环境,改进管理方法和护理制度,加强收容和疗养工作;④尚未设有防治院的省、自治区尽早建立起来,中央及各省的“三人小组”应加强领导;⑤加强医学院教研组和防治院的合作,组织编写教科书和参考书,加强治疗药品的生产等建议,供部领导参考。
这次会议全体代表克服旅途劳顿,在广州进行了近一周的学术交流。我们在中华医学会的档案室整理保存的会议资料时,不禁感叹当年开会条件的简陋,更是为前辈们对学术孜孜以求的认真精神所折服。一百多页的会议资料,几乎全部是手写文件,从会议开幕致辞到大会总结报告,从小组发言纪要到会议签到,字里行间透露出与会者的专注与热忱。这次会议对当时精神科学术的推动作用,和对后辈们的教育意义,都应该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