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提质升级发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通过不断推进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发展,强化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也是我国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把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实施一系列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今后需进一步具体做好: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我国保障经济、能源、生态、粮食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共同发展的责任担当。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我国将按照2030年左右CO2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的目标,继续积极主动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幅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量,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和森林蓄积量,不断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促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与发展路径创新做出自身最大努力。
2)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关键是要通过结构调整和提质升级发展,拓宽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研究制订长期低碳发展路线图。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形成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传统产业和社会生活的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必须加大政府对生态环保等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投入,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新机制。必须在对接全球绿色低碳需求中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倒逼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3)我国致力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愿与各方一道携手努力推动巴黎会议达成一个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协议。我国将积极开展多边和双边国际磋商,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力度,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上为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共同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同建设人类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