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保“十三五”规划提出12项具体指标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突出了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
1)《规划》提出了12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
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2)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率要由2015年的76.7%提高到2020年的80%以上,到2020年细颗粒物未达标的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8%。
从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就全国而言,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峰值都在明显下降。
3)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要打好攻坚战,还要打好持久战。就是把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当前特别是北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老百姓的“心肺之患”。
4)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要由2015年的66%达到2020年的超过70%,劣Ⅴ类水体比例要由2015年的9.7%下降到2020年的低于5%。水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流域生态破坏的现象目前还比较普遍,面源污染应该说现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问题突出。
5)全国水环境目前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地表水质总体上稳中趋好,但是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二是良好水体保护形势严峻;三是主要的污染因子出现分化,COD出现了下降,但是氮磷目前看此消彼长。为解决群众最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提出了‘1+2’个工作重点:
一是要狠抓饮用水的安全保障;二是从好水和差水两头抓起。所谓好水就是现在没有被污染的Ⅲ类以上水体,要加强保护;差水就是所谓“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要抓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