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短篇小说选》自序
近年来有人称我为老作家了,这对我是新鲜事。老则老矣,已经六十一岁;说是作家,则还很不够。我多年来不觉得我是个作家。我写得太少了。
我写小说,是断断续续,一阵一阵的。开始写作的时间倒是颇早的。第一篇作品大约是一九四〇年发表的。那是沈从文先生所开“各体文习作”课上的作业,经沈先生介绍出去的。大学时期所写,都已散失。此集中所收的第一篇《复仇》,可作为那一时期的一个代表,虽然写成时我已经离开大学了。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写了一些,编成一本《邂逅集》。此集的前四篇即选自《邂逅集》。这次编集时都做了一些修改,但基本上保留了原貌。解放后长期担任编辑,未写作。一九五七年偶然写了一点散文和散文诗。一九六一年写了《羊舍一夕》。因为少年儿童出版社约我出一个小集子(听说是萧也牧同志所建议),我又接着写了两篇。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一年写得多一些,这都是几个老朋友怂恿的结果。没有他们的鼓励、催迫,甚至责备,我也许就不会再写小说了。深情厚谊,良可感念,于此谢之。
我的一些小说不大像小说,或者根本就不是小说。有些只是人物素描。我不善于讲故事。我也不喜欢太像小说的小说,即故事性很强的小说。故事性太强了,我觉得就不大真实。我的初期的小说,只是相当客观地记录对一些人的印象,对我所未见到的,不了解的,不去以意为之做过多的补充。后来稍稍展开一些,有较多的虚构,也有一点点情节。
有人说我的小说跟散文很难区别,是的。我年轻时曾想打破小说、散文和诗的界限。《复仇》就是这种意图的一个实践。后来在形式上排除了诗,不分行了,散文的成分是一直明显地存在着的。所谓散文,即不是直接写人物的部分。不直接写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有时只是一点气氛。但我以为气氛即人物。一篇小说要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作品的风格,就是人物性格。
我的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为之。我不喜欢布局严谨的小说,主张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苏轼说:“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又说:“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文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的小说的题材,大都是不期然而遇,因此我把第一个集子定名为“邂逅”。因此,我的创作无计划可言。今后写什么,一点不知道。但如果身体还好,总还能再写一点吧。恐怕也还是断断续续,一阵一阵的。
是为序。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注释
原载《汪曾祺短篇小说选》,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