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面对“不伦之恋”,作者持怎样的态度
霍桑的人生经历与《红字》有什么关联吗?前面我们讲到,一批英国清教徒因为深受迫害,乘坐“五月花”号抵达了北美。而在这群英国人中,就有霍桑的五世祖。在他的影响下,霍桑的整个家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清教徒。
霍桑有两代长辈都曾担任马萨诸塞州权力机构中的重要职位。其中一位是马萨诸塞州殖民地议会的首任议长,名叫威廉·哈桑,因为参与迫害辉格党而臭名昭著。另一位是他的叔叔约翰·哈桑,曾任地方法官。1692年,在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镇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驱巫案”,约翰在该事件中担任法官,表现出了他的宗教狂热及残酷无情。
这样一个宗教氛围浓郁的家族,对霍桑造成了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霍桑的一生深受清教影响。有人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往往是一生的,更何况是这种世代相传的家族风气。而且在马萨诸塞州这个地区,宗教与人们的生活联系非常紧密,有些时候,宗教甚至等同于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效力。
但另一方面,霍桑在年幼时就已经意识到,清教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残酷践踏。他对祖先们的某些行为感到羞愧,甚至深深自责,于是他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哈桑)里加入一个“w”,变成Hawthorne(霍桑),以此将自己和罪孽深重的祖先区分开。
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在霍桑的作品中总是既带有清教主义思想,却又模糊地流露出一些反清教主义的倾向。这是不是意味着,认识到清教的本质之后,霍桑最终可以成长为一个反宗教的倡导者呢?恐怕不是的。相反,他终其一生都没能摆脱清教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识到,霍桑的道德观是建立在宗教教义基础上的道德观。对于祖先们的所作所为,他虽然感到愧疚,但这愧疚仍然局限于宗教范围内。清教思想中的“原罪”意识在霍桑的道德观中占据核心地位。对于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他尽管怀有同情甚或是赞颂的态度,却仍免不了用“罪”去定义它。
这种“原罪说”根植在霍桑的心中,深刻地影响着他此后数十年的创作生涯。他认为每个人都有隐秘的罪恶,外表的纯洁不过是一种假象。所谓的正人君子,只不过是用各种各样的欺骗形式把罪恶隐藏起来罢了。
无论是海丝特·白兰这样的殉道者,还是像罗格·齐灵窝斯那样畸形毒辣的人,无论是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还是绞刑台前的普通看客,在霍桑眼中,几乎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只不过有些人的罪恶是公开的,如海丝特·白兰;有些人的罪恶是隐秘的,如牧师丁梅斯代尔;而更多的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如齐灵窝斯,他一直以受害者自居,被复仇的怒火烧昏了头脑,最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中之罪——摧毁他人的灵魂。只有海丝特·白兰和丁梅斯代尔的女儿珠儿几乎是完美无瑕的,她象征着作者的宗教理想。
有了原罪,便要赎罪。霍桑主张通过善行和自我忏悔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以赎罪。他认为自己祖先们的恶行也是一种原罪,因此他要不断地替祖先们赎罪。
《红字》的写作初衷便是基于这样的观念,这也反映在主人公们的命运中。海丝特·白兰出狱后,本可以到别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她不愿意离开新英格兰,因为这里曾是她犯下“罪孽”的地方,她应该在这里受尽人间的惩罚,洗清自己的罪过。
于是她搬到海边一座远离尘嚣的茅屋,在漫长的7年里,克服了孤独寂寞与他人的蔑视,靠刺绣和缝衣赚取微薄的收入养活珠儿,并不断接济穷人,积德行善。她的勤劳与善良终于减轻了她的“罪恶”,“净化”了她的灵魂,使她受到了人们的喜爱和尊重。
还有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丁梅斯代尔,作为一位牧师,在政教合一的新英格兰殖民初期,丁梅斯代尔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他却因为自己的“罪行”,不仅受到疾病的困扰,还受到灵魂的折磨。极度的悔恨使他的心灵得不到片刻的宁静。他清楚自己的“罪孽”,但又不愿失去自己的名誉、信用和地位。多年来,丁梅斯代尔的良心一直不能战胜伪善、自尊和自私,只能用对肉体的惩罚来减轻自己灵魂的负担。
但是,肉体的痛苦无法使他净化自身,更无法使他获得心灵的解脱。在绞刑台上的最后一幕,丁梅斯代尔放弃出逃,勇敢地与海丝特、珠儿站在一起,当众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揭去了自己正直清白的面纱,袒露自己掩藏在法衣里的红字,以生命为代价,与海丝特“用这一切悲苦彼此赎救了”。
霍桑通过丁梅斯代尔的悲惨经历告诫人们:“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出你的最坏之处。”但这种强烈的宗教情结也导致了霍桑的唯心主义倾向。当时的社会正处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和调整。但在霍桑看来,技术的进步和各种先进机器的使用,不但不能改善社会的道德面貌,反而会使人陷入更深的“罪”的旋涡。霍桑认为,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不在物质生活中,而在人们心中。根据霍桑的观点,解决一切社会问题都需要从“恶”入手,这种观点也在他的作品中被充分展现出来。
此外,在霍桑创作《红字》的同时,美国第一次妇女大会恰好在纽约州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财产权不平等的问题,他们指出当前法律和社会对待女性非常不公正,因为女性“一旦结婚,在法律的角度看如同死亡。他(丈夫)拿走了她所有的财产权,甚至她所赚取的工资”。他们提出,女性和男性应该平等地工作,以便从经济的层面摆脱对男性的依附。
在某种程度上,霍桑对于男女平权持有肯定态度。他塑造了海丝特·白兰这样一位特殊的女性。海丝特付出劳动,达到了经济独立,从而获得了人格的独立。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人们的尊重,重新书写了自己的身份。
但是,对于男女性别分工这个问题,霍桑的观点还是相当保守的。他为海丝特找到了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让她拥有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但海丝特所做的针线活本身却带有很强烈的性别色彩。在霍桑生活的时代,已经有部分女性开始挑战男权,从事在传统价值观念中男性才能从事的工作。但霍桑对这些“出格”的女性相当厌恶,并曾经因为看到女儿从事文学创作而大发雷霆,因此,他自然也不会为海丝特寻找某种超出女性领域的谋生方式。这也是霍桑思想上的一大局限。
因此,有人评价《红字》最大的特点就是含混,这与霍桑本人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既然霍桑拥有那么多缺点,他的作品也不是那么尽善尽美,我们为何还这么推崇他和他的作品呢?借用雷塔·科·戈林对霍桑的一句评价:“霍桑在他小说中写的是他前面的时代,却也写的是他的时代,而我们今天读来发现他也写了我们的时代。”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霍桑虽然是19世纪美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但在他的文字中,已经隐隐流露出现代主义的某些特点。对于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个人在时代中所处的状态,霍桑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入思考。
霍桑所生活的年代正值美国工业革命时期,这场革命给19世纪美国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作家凭借敏锐的眼光和观察力,意识到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狂热追求可能会导致危机,他在《胎记》等作品中表达了对这种危机的担忧,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人与科学之间关系的见解。在霍桑眼中,假使人们利用科学技术任意妄为,任由自己被欲望驱使,就会迷失自我,丧失良知。在霍桑所处的那个年代,这样的观念无疑具有前瞻性。
更加宝贵的是,霍桑在他的小说中表现出的矛盾和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是具体的某一个时代或者某一个国家的处境,而是整个人类社会面对的困局。霍桑在他的作品中流露出对科技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关系的思考,表现出深切的人文关怀,甚至包括他对原罪的认识,对“恶”的探讨,也深入地透视和剖析了人性。因此,宗教主义的影响,既导致了他的局限性,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深刻性。
另外,尽管霍桑对“恶”挖掘到了极致,但实际上,霍桑并不因此对人类失去信心,他在对人性善恶的思考中也表现出对善的追求。尽管他对人性之善仍然保持怀疑,可他愿意去相信并引导人们洗清自身的罪恶,不断向至善至美之境靠拢。
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的孩子名为珠儿,英文单词为“珍珠”(pearl)。虽然珠儿诞生于罪恶,但这无损她的善良正直,就像珍珠虽然孕育在受到伤害的牡蛎内,却依旧美丽和纯洁。霍桑对于珠儿的塑造,也是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和无限期许。
此外,霍桑在写作手法上也有一定的创新。他不仅在作品中运用了大量象征、反讽等现代派技法,也对人的心理活动拥有超常的兴趣和洞察力,并且在自己的小说中运用了心理分析法。这种心理分析法到了20世纪演变为意识流,这也是霍桑对于世界文学的一大贡献。
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霍桑都饱受争议。59年的人生中,霍桑受宗教主义、浪漫主义、超验主义的三重影响,在近三十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五部长篇小说、百余部短篇小说。
保守中蕴含着进步、局限中蕴含着深刻、理性中蕴含着悲悯,这就是我们对霍桑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