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廉政建设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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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共八届二中全会,防止产生“特权阶层”

中共八大之后不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发生了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引起中国共产党的认真思考,党对自身的建设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1956年11月10日,中共召开八届二中全会,讨论波匈事件发生后的国内外形势,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针对波匈事件中所暴露出来的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在党的建设中要防止各级领导人员特殊化及防止产生“特权阶层”、“贵族阶层”的重要思想。

刘少奇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所做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党的以及国家的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人员,无论如何也不要脱离工农劳动群众。这是一个根本问题。”“鉴于若干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国家的领导人员有可能(也不一定)成为一种特殊的阶层,特殊的‘统治阶层’……如果我们不注意,让其自流的话,在我们这些国家,也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在工人阶级里面可以产生,在共产党里面也可以产生。我想是有这种可能性的。”[11]周恩来也认为,“在中国还有中国的特点,那就是封建性很大。我们尽管打倒了封建主义,但封建官僚的习俗在社会上还存在着。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生活特殊,讲究排场,中国的统治阶级过去是这样的,我们也很容易这样做。从上到下,凡叫‘长’的,就容易被人家看得特殊一点。所以,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土壤上实现以后,如果不有意识地经常地排除某些旧的社会习俗,它就会经常来侵蚀我们”。[12]刘少奇提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一是在党内、在人民中间进行教育,在小学、中学和大学的教科书里面都要有这种教育内容。在干部中间要用整风的办法进行教育。要批判特权思想、站在人民头上的思想、社会沙文主义的思想、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思想、官僚主义思想。二是要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制定出一种群众监督的制度,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接近人民群众。他认为对人民代表大会如何监督政府和领导人员、报纸如何监督、党委和党代表大会如何监督,要认真研究。三是对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什么事情他有多大的权力,什么事情不准他做。四是我们国家领导人员的生活水平应该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过分悬殊。最高工资同最低工资不要相差过大,经验证明差距过大是不好的,人民会不高兴。总之,“一些特殊的待遇,也可以叫特权,应该取消”。[13]

毛泽东在闭幕式的讲话中,针对党内产生的不接触干部和群众,不下去了解情况,不与群众同甘共苦,还有贪污、浪费等特权现象,号召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经济工作人员首先是各方面的负责工作人员: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全党同志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密切依靠人民群众的原则,与群众同甘共苦。反对一切形式的脱离群众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现象,提倡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为此,他提出全党来年要采取整风的方法,同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做斗争,坚决革掉“贵族阶层”。只有这样,才能团结、调动六亿人口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强调从制度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腐败和各种不良风气问题的对策,防止“特权阶层”的产生,深化了八大的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史上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