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童趣文学经典名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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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初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导读

在朋友的介绍下,华生和福尔摩斯有幸结识。刚一见面,福尔摩斯就给华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福尔摩斯似乎对华生这位室友也兴趣盎然。两人彼此一见如故、充满好奇,就此也拉开了长期合作破案的帷幕……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是经朋友斯坦弗介绍相识的。在这之前,我做军医助理在阿富汗前线[1]受了伤,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休养调整,但是只有一点儿微薄的补贴,我的生活过得比较拮据。为了节省开销,我打算找人合租房子,就这样,我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间化学实验室里,他当时坐在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地工作着。听到脚步声,福尔摩斯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然后就跳了起来,欢呼着向我们跑来,手里还拿着一根试管:“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与血红蛋白反应沉淀,别的都不行。”

斯坦弗为我俩做介绍道:“这是华生医生,这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然后使劲地握住了我的手,“看来您刚从阿富汗回来。”

“您怎么知道?”我万分惊讶。

福尔摩斯笑了笑,岔开话题:“现在我想谈谈试剂。”

我回答道:“从化学研究上来说,这的确很有意思,但在应用方面……”

“不!先生,这是近年来应用法医学界最重大的发现了。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血迹鉴别上万无一失。请跟我到这边来!”我们跟着福尔摩斯来到他之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等我弄点儿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将血滴进了一个装了水的容器中。

“现在我把这点儿血放到了一升水里。您看,血在这种混合液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说着,福尔摩斯把几粒白色结晶体放进混合液中,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混合液呈现出暗红色,还有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下来。

“快看!”福尔摩斯拍着手喊道。

“这是一次很棒的实验。”我说道。

“简直太棒了!过去的检测方法,既难操作又不准确,而且还受血迹留存时间的影响。但是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试剂都一样有效。”

我赞许道:“的确棒极了!”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在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人。在检查嫌疑人的衣物时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其他痕迹?这是一个令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因为缺乏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这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两眼放光,整个人神采奕奕。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觉得很惊奇,说道:“祝贺您。”

“我们到你这儿来是有点儿事情,”斯坦弗突然说话了,“我的这位朋友想找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租,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我们两人住的话完全合适,不过,但愿您不讨厌烟草的气味。”

我开心地回答说:“我也抽烟。”

“那好极了。还有,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做实验,希望您不反感。”

“当然不会。”

“对了,有时我状态不佳,一连几天不开口,您千万不要以为我是生您的气。您有什么想要说一说的吗?”

“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每天起床很晚,而且怕吵闹。”我说道。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了起来:“明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也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定下来了。”

“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一起过去。”

我握着福尔摩斯的手说:“好,明天中午准时见。”

跟福尔摩斯告别后,我和斯坦弗一起朝我暂住的公寓走去。

走着走着,我突然站住,充满疑惑地转向斯坦弗:“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朋友笑了笑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我搓着两手开心地说:“真是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凑在一起。”

“你一定要好好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不过你会发现,那家伙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慢慢走向我的公寓,我很开心能结识这样一个有趣的朋友。

注释

[1]此处指1878—1881年的第二次英阿战争,1881年英国从阿富汗撤军,战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