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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怀疑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曾经的下属、保卫处消防科科长陶运来。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几件事:
大概是1999年10月的一天,机械厂的黄师傅在传达室用煤气炉烧了一壶水,中途出门解手不慎把自己反锁在屋外。传达室装了防盗门,窗户上焊了拇指粗的铁栏杆。黄师傅急得抓耳挠腮,只得去隔壁公安科办公室求助。
那天陈志不在,是陶运来负责值班。后来黄师傅说,陶运来只用了一根铁丝便捅开了传达室的防盗门。可当陈志问起时,陶运来坚持说他只是把手伸进纱网一掏便把锁打开了。
这不是什么大事,陈志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黄师傅又把钥匙锁在屋里,来找陶运来求助。那天陶运来刚好不在,陈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把锁打开,最后只能说,要不就锯窗棂吧。
黄师傅不愿意,这样干他会被厂里罚款,他一个劲儿地要陈志把陶运来找来帮忙。陈志没搭理他,窗棂还是锯了,黄师傅果真被罚了款。为此,黄师傅有一个月不愿搭理陈志。
陈志找了个机会向黄师傅主动示好,又请他在厂附近的小酒馆喝了顿酒。谈到开锁,黄师傅夸陶运来很有本事,“就是把那根铁丝弯了几弯,伸进锁头里挠了挠,然后‘咔吧’一声,锁就开了……”
陈志说不可能,陶运来跟自己共事快十年,真有这本事自己能不知道?退一步说,真有这本事,他还用在厂里干治保?这是陈志的一句玩笑话,但黄师傅说,陶运来的叔叔是城里“兴旺开锁”的老板,技术没的说,都是亲戚,陶运来难道就不会跟他叔学点什么?
这句话差不多说服了陈志,但电光石火间,陈志却想到了另外两样东西。那就是“3·21专案”中铁厂武装部靶场和杂物房那两把没有被破坏的锁头。
当年,那两把完好的锁头确实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除了彻查有钥匙的员工及男性家属,案发之初,警方也怀疑过技术开锁,对城里会开锁的人员进行过地毯式普查,其中也包括“兴旺开锁”的老板,但同样一无所获。
“陈志怀疑陶运来还有两重原因,一是陶运来的身形和赵金柱的确差不多,在光线不好的地方穿上工装,从背后看很难分清两人;二是陶运来当年也追求过王艳,但王艳没同意。这事陈志知道,还劝陶运来‘找媳妇目标实际些’。”朱警官说。
2002年胡斌调走,临走前陈志和陶运来请他吃饭,又谈及此事。趁饭后陶运来去买单的工夫,胡斌悄悄跟陈志说,当年案发时,陶运来曾多次嘱咐他不要向外人提自己之前也追求过王艳的事,担心节外生枝。当时陈志酒后脑袋发蒙,加上本就知道,便没把胡斌的话放在心上。
等第二天酒醒后,陈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打电话问胡斌,为啥要告诉他这件事。胡斌却在一旁打着哈哈,说自己没别的意思,酒喝多了,随口一说。
当年,警方对所有追求过王艳的机械厂男性职工都进行过普查,但没有查到陶运来的头上。案子挂起来之后,陈志也关注过一些人,但同样没有关注到陶运来。对于这一切,陈志说是他的原因——从一开始,他就根本没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会有嫌疑,况且公安科配合警方查案时,陶运来也一直在忙前忙后。
很快,陈志又想起一个细节。
早在1996年5月王艳第一次举报被人尾随时,陈志曾查过本厂各车间的夜班排班表;1997年1月17日王艳失踪时,他也给警方提供过夜班排班表;后来自己在厂里调查时,也整理过与王艳同上夜班的人员名单。虽然这些名单上的人除了当年的赵金柱外,都被排除了嫌疑,但那时陈志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自己在整理全厂职工夜班时间表时,唯独忘了自己所在的公安科。
他马上去找当年公安科的值班记录,翻到一半才突然想起,陶运来当年是住在公安科值班室的。
此前,陶运来一直住叔叔家。1994年陶运来堂哥结婚后,他向厂里申请单身宿舍,但厂里宿舍不够。后来在陈志协调下公安科腾出一间办公用房,一来解决陶运来的住宿问题,二来相当于给公安科增加一个夜间值班“常备力量”,双方皆大欢喜。
陈志越想越觉得陶运来可疑,可一时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陶运来与王艳被害一案有关的直接证据。
“那他为什么不趁早把这些怀疑告诉公安机关?他和陶运来是同事,有些话问不出口,但警察不存在这些麻烦呀?”我问。
朱警官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陈志觉得警察做事单刀直入,陶运来又是他的同事,他不方便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知警察。的确,陈志后来也承认,他这辈子做错过两件事,一是赵金柱的案子办得太急,二是陶运来的案子想得太多。
“那2004年,陈志又为啥把这件事讲给你?是因为他找到了什么直接证据吗?”
朱警官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