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感知与理性
“在整部《新约圣经》中,”温和而虔诚的尼采用最为激烈的措辞说道,“只有一个人值得尊敬:古罗马犹太总督彼拉多……在他之前,‘真理’一词被无耻地误用,这个罗马人只说了一句话,可其中卓越的讽刺丰富了《新约》的内涵,成为整本书中唯一有价值的一句话。”这句话就是“真理是什么呢?”(《新约圣经·约翰福音》,18:38)。阿纳托尔·法朗士认为这是人类问过的最深奥的问题。还有什么问题不是由此而生呢?
在哲学的盛宴上,逻辑学不过是一道可怜的开胃菜,它刺激了一个人上千种食欲,却又使其索然无味。我们质疑逻辑学,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大多数推理本质上都是欲望的体现,只不过被披上了理性的外衣。我们假装在建造不偏不倚的思想大厦,而实际上我们往往只选择那些给某些个人或某些爱国主义愿望赋予尊严的事实和结论。我们怀疑逻辑,是因为人到中年,我们已经知道生活比三段论更广阔,更可靠,更深刻;逻辑是静态的,充满了“不变的真理”,而生活是流畅多变的,让各种规则措手不及。勒庞在他的《物质的进化》一书中说,“最初被理性否认,但最终又得到其认可的事物,在数量上相当可观。”或许,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把各种深思之后的规则都熟记于心,结果却发现,对知识的追求、对真理的认知、对生活的领悟,都跌出了这个优雅而有序的世界。这种逻辑会让哲学变得枯燥无味、索然无趣,把它留到最后该多好啊!真不想把它滞留在此,使其成为我们解决一些问题的阻碍,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根本性的问题,但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十分重要。但我们不能这样做,如果事先弄不清楚自己的目标和实现途径,我们就不能开始对真理的追寻,否则,当我们与真理不期而遇的时候,我们将无从识别。除此之外的任何顺序都是不合逻辑的!
我们从一开始就发现,古代的智者派已经清晰地抓住并回答了有关逻辑的主要问题,只不过这些自由职业者的贡献并没有得到世人足够的重视。他们说(据说,这是在2 000年后由洛克发现的),知识只来自感觉;因此,对真理的检验、彼拉多的问题的答案,都将归于感知。真理就是你所尝、所摸、所闻、所听和所见的。还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呢?但是柏拉图对此并不满足:如果这是真理,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真理,因为每个人的味觉、嗅觉、听觉、触觉和视觉都不一样。如此一来,对于真理的判断,狒狒与智者处于平等的位置。那么,谁可以在他们之间做出评判呢?柏拉图确信,理性是真理的一部分;理性的思想之于感官的体验,正如政治家之于民众——乌合之众之中的秩序的中心。
亚里士多德很赞同他的观点,并尝试构建理性的各种规则,使逻辑学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一件事情,除非符合一个完美的三段论,否则不应被判定为真理。由于人是理性的动物(这种被轻信的命题仍然存在于逻辑学家的书中);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因此,苏格拉底是一个理性的动物。但是皮浪却说,事情根本不是这样,每一个三段论都是一个循环论证,是问题的一个开始。除非你的结论是正确的,否则你的假设也不是正确的,但是你不能提前假设结论是正确的;除非你先假设苏格拉底是理性的,否则你就不能以人是理性的动物为命题,或许他不过是一个正在变得理性的动物。
由此看来,理性永远是不确定的。因而,古希腊杰出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者伊壁鸠鲁说道,这样很好,让我们回归智者们的观点,相信我们自己的感觉。但是,怀疑论者又问,这怎么可能呢?在我们的感觉中,太阳就像南瓜那么小,星星可能是“天空中的一颗皮疹”,我们能相信我们的感知吗?最后,皮浪总结道,没有什么是确定的。因此,在他死后,虽然他的学生敬爱他,却不为他悲伤,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死了。
因此,理智与感知之间的游戏占据了哲学历史的很多时日,直到古希腊和罗马从历史的舞台上消失,欧洲被基督教和教会占据。然后,由于基督教义迫使人们接受其信仰,因此,相信感官所否认的东西变成了神圣的事情,智者和伊壁鸠鲁被人们遗忘。尽管经院哲学家们将真理定义为思想与事物之间的充分对应,他们还是遵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理性的推崇。而其中最好的便是演绎推理,它从一种毫无争议的信条中推导出一个关于世界的连贯体系。思想是比声音和景象更伟大的现实,因为这些有血有肉的东西有其开端和终结。但是“普遍性”,或者伟大的思想,是永恒的,它们以特定形式出现在短暂存在的事物之前、之中和之后。人类比任何一个人都真实,美比任何玫瑰都生动。笛卡儿,虽然使人从物质中解脱,其实还是受制于此,他要求每一个哲学家都要拒绝感知的体验,只有清晰的思想是确凿存在的,除此之外,别无他物。随着感官重新登场,现代性开始了——科学始于伽利略,哲学始于培根。天文学家通过仪器增强了感知;哲学家通过观察磨炼了理性,并对最受推崇的演绎进行了归纳检验。如果你一定要读逻辑学的著作的话,那就先读培根的《新工具论》一书:在这里,逻辑学就像一场决斗一样精彩,推理变成了一次冒险和征服,而哲学则变成一部侦探小说,但是反派是被追杀的真理。多么警醒,多么智慧!看看这本书的开篇之言:
人类,作为自然的代表和阐释者,他所能做的、所能理解的,仅仅局限于在自然允许的范畴之内,他对自然秩序的观察……除此之外,他一无所知,也无从得知。
还有比这更彻底的向所有神秘主义、蒙昧主义和迂腐主义宣战的檄文吗?这是“召集智慧的钟声”,敲响了文艺复兴的警钟。
紧接着,英格兰和欧洲大陆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莱布尼茨、康德和黑格尔对感官充满了各种怀疑,主张理性是一切感官印象的仲裁者;霍布斯、洛克和穆勒嘲笑这种解释毫无意义,因为它的真理追寻之路竟敢超越了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和听觉的范畴。但康德说,数学的确独立于感官之外,是先于经验存在的;不管我们的感知如何,5的平方都是25。但是穆勒回答道:不是这样的,我们相信2×2 = 4,只是因为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在个人的经历或在社会中所传播的种族经历中,觉得或认为4是2乘以2的结果。洛克说,所有的知识都来自感觉,在感官经验盖上它认可的印章之前,即使是高等数学中最高深的推论,也是不确定的。
从来没有一场辩论会如此奇怪地终结。最终,捍卫真理脱离经验的先验主义在欧洲大陆消亡,却移居到了英国;把感官作为所有知识的源泉和检验标准的经验主义却在英国消亡,在美国复活。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一直有一种务实的倾向,其逻辑中追求实事求是定论的做法在中产阶级那里折射出英伦生活的规则;但是现在,即使是中产阶级,也在全英国范围内巩固其在英国绅士中取得的胜利,英国思想家,突然变得微妙而让人费解,居然进口了所有康德和黑格尔的残余思想,把感官贬得一文不值,并且从演绎推理中构建了新的思想准则,将其不仅仅用于逻辑学,而是整个世界。布拉德利把经验称为绝对的存在,然后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鲍桑葵则把逻辑学简化为推理心理学,然后用日耳曼语的华丽辞藻,将推理定义为“通过展示直指现实的差异的普遍性,对普遍存在的现实差异进行间接的指涉”。伯特兰·罗素并没有把逻辑视为推理的科学,而是使其成为“最完整的抽象的科学”,在怀特海教授的帮助下,他建立了一种演绎确定性的数学结构,这种结构与所有经验尽可能地完全分离,然后他给真理做出了自己的定义:
当一个词与某种事实产生某种联系时,它就是真实的。但是,事实是什么样的?联系是什么样的?我认为其中的基本关系是:如果一个人懂这种语言,而他所处的环境包含着这些词的意义特征,并且这些意义特征能够在他身上产生足够强烈的反应,使他在当下的环境中使用这些词,我们就可以说这些词是真实的。[1]
唉,英国人是在德国学英语吗?我们是否正处于另一个经院哲学的时代——对思想的追求与人生经验或成果毫无关系?当代的思想中有多少是把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变成了没有人能够理解的知识!
在威廉·詹姆斯看来,在一个过于活跃而不能容忍抽象的美国背景下,晦涩并不是哲学的一个先决条件,真理的意义简单到连商人都能理解。真理就是效能。詹姆斯没有对一个思想从其起源对其进行评断,也没有从不可违背的第一原则中的推论来对其进行判断,而是对其进行了功能检验,探寻了它在应用时产生的实际影响,然后又把思想转向事物。对约翰·杜威来说,思想似乎成为一种工具,就像人的胃和腿一样,因此,对思想检验的标准就是其功能的恰当实现,也就是对生命的理解和控制。如此,英格兰的归纳、经验主义传统又恢复了活力;实用主义不过是“旧的思维方式被冠以新的名称”。这只是对培根观点的一种阐述,后者认为,“实践中最有效的法则在理论上也是最正确的”,这也是对边沁的制造哲学中“效用是检验一切的标准”的阐述。
实用主义有许多缺陷,其创造者如此和善,竟然允许简单的头脑进行如下假设——只要他们最喜爱的信仰有一丝效能,在世界残酷的公平中可以帮助并安慰他们,这样的信仰就是真实的。当然,个人的和暂时的效用并没有将真理的荣耀赋予一种信念;只有永久和普遍的效用才能使一个想法成为现实。由于这是一个“从未完全”满足的条件,真理只不过是一种概率。一些实用主义者说一个信念“曾经”是正确的,因为它曾经有其效用,他们看似博学却毫无道理;这样的观点很实用,但是只是一个错误,不是真理;我们永远无法确定我们最珍爱的真理,用尼采的话来说,可能是我们所知道的“最有用的错误”。世界并不是一个理性的存在。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智者那里,重申他们的结论:感官检验真理。但是在所有的感官中,任何一个都可能会骗到我们,比如光会让我们看错颜色,距离会给我们造成尺寸上的错觉;并且一种感官所犯的错误只能由另外一种感官才能纠正。真理是始终如一的感知。但是,“感知”必须包括我们借助工具所获得的一切,这些工具使我们的感观更广、更加敏锐。光谱仪、望远镜、显微镜、感光板、X射线等增强了我们眼睛的观察力;电话、听诊器,甚至收音机,是好奇的耳朵的延伸。最后,感知必须包括内在感觉;我们内心对自己的生活和思想的“感觉”就像任何报告一样直接而可靠,从接触外部世界的感知器官到我们对生活和思想的感知。尽管我们善于自欺欺人,但是我们还是最了解自己。
的确,感观未必真实,生活也是如此。在这一方面,休谟的观点是对的:感官揭示的并不是神秘的“因果关系”,而只是顺序。我们不能因为B总是发生于A之后,就断定B一定会发生在A之后。感知永远不能完全保证未来的某一刻的出现;我们必须冒着很大的风险,根据过去观察到的规律,来预测事情在未来继续存在的可能性。这才是我们所需要做的;只有逻辑学家才需要知道更多。世界是如此多样而流畅,我们的“真理”必须永远是片面的和不稳定的;绝对并不存在,只有相对才是永恒的,我们必须学会接受世事的相对性。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自己,还有其他人,他们有自己的感觉——自然,他们会有自己的“真理”。所以,他们的感觉与我们的感觉并不总是一致的。意大利戏剧家皮兰德娄戏剧中的西尼太太曾说,她会相信自己眼睛所见和手指所感,然而,劳迪西却告诉她:“对别人眼睛所见和手指所感,你应该有所尊重,即使这与你的所见和所感完全相反。”的确如此,在不止一个人的情况下,真理必须是众人一致的感知;当涉及的时间点不止一个瞬间的时候,它就必须与感知保持永远一致。现实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玻璃圆顶,从其中的任何一个小角落,我们每个人都能看到一个万花筒,不同的颜色组合在一起。也许真理只是我们共同拥有的错觉,而确定性则是所有人共同的错误。我们必须对此感到满足。
由此,荒谬的平民逻辑证实了街上最普通的民众所持的偏见,那么,理性的位置又在何处?它在这里的作用,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就是要进行协调——把感知变成思想,把思想变成知识,把知识变成智慧,把目的变成个性,把个人变成社会,把社会变成秩序。在征服真理的过程中,理性所起的作用是次要的,但至关重要:它必须把许多感官的混乱和矛盾编织为统一而和谐的结论,这些结论必须经得起后来的感知的验证或否定。但是,感知却不是那么可靠,因为“在超越实际感知所得时,我们肯定会使用推论”[2]。每一个远离直接感知的推理步骤都会降低我们获得真理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要扩展我们的理解和学识,我们就必须与不同的感观和片面的观点进行协调,这也是生命所必须进行的一次赌博。只有在他们通观全局之后,科勒的黑猩猩才展示出最佳的理性,同理,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合乎逻辑的真理,就像哲学和智慧,就像美德和美貌,是一种整体观,是部分与整体的和谐统一。通过感知,我们立足于世;通过理性,我们的心灵之眼超越了当下的感官世界,并构思出新的真理,这些真理总有一天会被感官证实。感知是对真理的检验,而理性是真理的发现者。
[1] 《哲学》,第262页。
[2] 布拉德利:《逻辑学原理》,第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