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消防救援体制与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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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俄罗斯

一、俄罗斯消防组织形式

俄罗斯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都可组建由自身经费给养的消防队,群众也可组建群众性志愿消防队。

1.国家消防部队

俄罗斯国家消防部队的组建、改建、撤建和给养均依据《俄罗斯国家消防条例》实施。

俄罗斯国家消防局是俄罗斯联邦的最高级别消防部门。自2001年并入紧急情况部以来,国家消防局划分为联邦消防局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消防局。

国家消防部队由国家消防局直接领导和指挥,实行军事化管理,主要负担城市、核电站等重点单位的消防保卫任务,经费由国家财政开支,实行合同制。采取四班倒工作制,即一昼夜执勤,三昼夜可自行安排。国家消防局设总局长1名、副总局长4名,另有分管干部工作的总局长助理(兼干部处处长)1名。民防和紧急情况局下设特种消防管理局、国家消防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联邦政府各消防部门的工作,并分别设秘书处、消防监督处、灭火处、消防技术装备处、法制处、火灾统计分析处、技术规范处、干部处、财务处、消防宣传部和国际消防联络处等。各处除正副处长外,其他干部按行政职务分为主专家(相当于处长助理)、高级专家(或高级监督员)、专家(财务处为经济师)。

军事化消防部队人员编制以联邦消防部队的军人为主,还设有没有专门职称和军衔的人员(职工),另外消防机构中还包括属于国家公务员的岗位。消防部门财政保障均由联邦预算经费支持,经费的分配由联邦消防机构管理,必要时由其他财政来源予以补充,工资收入比行政机关干部略高。消防部队人员着规定的制服,军人编制授紧急事务部军衔,军官来源主要是消防院校毕业的学员,某些专业人才也选自地方。少尉至上校军官年满55岁或服役满25年即可退休,少将60岁退休,战士工作至45岁也可退休。少尉以下战士从18~35岁的志愿消防队员中征召,入伍后与部队签订为期5年的合同。由于服役年龄上限较高,所以队伍人员比较稳定。

2.地方专职消防队

地方专职消防队由地方自治机关在市政管辖的区域内成立。地方专职消防队工作的目的、任务、成立的程序和组织形式,与其他形式的消防队间的关系,由地方自治机关确定。地方专职消防队主要担负小城镇的消防保卫任务,由地方消防部门统一领导和指挥,经费由地方财政开支。地方消防队也已被法定为军事化消防部队。

3.部门专职消防队

部门专职消防队是为保障消防安全,由联邦执政机关和各单位成立的部门管理机关和分支机构。部门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和分支机构的组织、改建、解散及工作的条件及全体成员承担的职责,经国家消防部门批准由相应的条例确定。

4.私营消防队

私营消防队是在居民区和各单位内成立的,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提供有偿的消防安全服务。私营消防队的成立、改制和解散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

5.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属于基层单位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主要承担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农村防火、扑救初期火灾的任务。志愿消防队员是在志愿的基础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参与消防队防火、灭火的工作人员。参加志愿消防队是具有社会意义的、由居民区和市区地方自治机关确定工作的一种形式。

国家消防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实行登记制度。志愿消防队的财政保障和物质技术保障由地方预算设立支援消防队的企事业经费、消防联合团体的经费、公民和法人的捐助及其他财政来源加以解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政权机关、地方自治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向志愿消防者提供社会保障。志愿消防员按地方自治机关和国家消防部门共同制定的计划表轮流值班执勤,并按平均月工资额发放奖励补贴。该项开支由地方自治机关列入地方预算。执行值班任务的志愿消防员的人数限额由地方自治机关确定。

二、消防人才培养

俄罗斯的消防教育历史悠久,可追溯到1906年在圣彼得堡成立的消防技术员培训班。目前,为俄罗斯消防战线培养人才的院校有俄罗斯消防学院、圣彼得堡消防学院、伊万诺夫消防学院、乌拉尔消防学院、沃罗涅什消防技术学校、东西伯利亚学院消防安全系(位于伊尔库茨克市) 、罗斯托夫建筑大学、沃罗涅什建筑学院、伏尔加格勒建筑学院、下诺夫哥罗德建筑学院和萨玛拉建筑学院及莫斯科国立建筑大学等。俄罗斯的消防教育体制布局比较合理齐全。教育培训分三个层次进行:俄罗斯消防学院主要培养高级消防管理干部;圣彼得堡消防学院主要是培养高级消防技术人员;其他的消防技术学校主要是培养中、初级消防干部。

三、救援装备配备

俄罗斯消防部门有许多不同类型的消防车,这些设备在使用年限和技术能力上有很大差别。

消防车辆分为一般灭火消防车(指通用灭火消防车和专用灭火消防车);专用消防车和辅助车辆。

可操作性消防车目录:

罐车,用于运输灭火剂、灭火和技术装备,以及火灾现场供水和泡沫的运输。罐车可作为独立的火场作战车和一个或多个罐车、泵车和软管车协同作战时则可以作为泵站使用。包括司机在内,每辆车可乘坐3~7人。

紧急救援车,用于运输消防队员、灭火和技术设备、灭火器、应急和灭火设备,可以在火灾发展早期遏制和扑灭火灾并实施紧急救援行动。

消防水泵车,用于从开放水源取水,通过主干线直接向消防车供水,然后向火场供水。消防水泵车通常与消防软管一起使用。此外,消防水泵车可用于在重大火灾现场附近的消防水池中创建缓冲水储备。

软管和软管泵车:包括仅运输软管的软管托架车和运输软管、水和泵的水龙带罐车。

另外,还有消防梯、起重臂升降机、员工车、气体救援车、特殊火灾灭火车、指挥通信车、救援车、机场火灾救援车。

俄罗斯消防部队的日常执勤和灭火作战仍执行苏联时期的规定。基层消防中队配备的消防车一般不少于3辆,基础作战车仍是水罐车和泵浦车,每辆水罐/泵浦消防车在值勤时的战斗定员为6名(一般为班长、驾驶员、1~4号战斗员);在专勤消防车值勤时,每辆登高消防车的战斗定员为2名(驾驶员、操作员),防毒排烟专勤车战斗定员8名(班长、驾驶员,两个战斗小组各3名),二氧化碳消防车战斗定员5名(班长、驾驶员,操作员3名)。有些中队还配备了泡沫车、干粉车、干粉泡沫车、云梯车、曲臂登高车、抢险救援车、通信照明车等。目前26%的城市配备了云梯车,9%的城市配备了抢险救援车。莫斯科市各消防中队还组建了配有空气(或氧气)隔绝式呼吸器等器材装备的防毒防烟专勤班(组)。近年来,随着俄罗斯国产现代化破拆工具投入批量生产,一些中队已经装备有切割器(机)、扩张器、机动链锯等。

许多大城市的消防指挥中心开始在国家消防总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发和应用计算机技术,避免了各地消防部门计算机管理的混乱,以提高消防部队开展防火检查、出警速度及灭火作战的效率。基层消防部队还针对消防重点单位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存入主管中队计算机并输入指挥中心信息库,副本存入该重点单位。各地消防部队进行跨地区增援时,超出本市范围的由州级消防局调遣;跨州(边区、共和国)的由国家消防总局下达命令。在各地消防部队联合作战中,由到场消防部队最高一级首长明确接受灭火指挥权,并组成火场指挥部。在国家消防总局以下各级消防局都常设灭火指挥部。

为了汲取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与亚美尼亚大地震的教训,国家消防局在全国消防中队除普遍加强抢险救援装备和训练外,还重点组建了8个抢险救援大队,每个大队200人,配备了消防、抢险、防化、防辐射、急救、潜水等多种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可以24小时随时出动,在方圆几千公里的区域内机动作战。

四、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在执行灭火和救灾任务中,消防员自身的安全保障至关重要,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消防员防护装备。消防员的防护装备分为专用防护服和面罩。根据技术性能、使用条件和设计方法,专用防护服又分为以下几种:①战斗服(按隔热效果分为三种,按气候条件分为两种);②专用隔热防护服:隔热服、热反射服及局部防护用具;③专用绝缘型防护服:耐热服和抗辐射服;④消防靴和消防手套。

目前,消防战斗服的制作材料主要有防水涂层的耐火织物和聚合物套层的耐火材料。根据气候条件不同,消防战斗服分为两种,适用于-40~40℃之间和-50℃以下低温。专用隔热服按隔热效果分为隔热服、热反射服和局部防护用具三种类型。专用隔热服可使消防员免受热气、水、表面活化剂及其他灭火和抢险救灾中出现的有害物质的影响,减少不良气候条件(风、雨雪等) 的影响。专用隔热服由镀有金属层的材料制作而成。另有耐热服和抗辐射服。耐热服用于有化学危险场所的灭火,不仅能保护呼吸器官、眼睛、黏膜和皮肤,防止燃气、蒸气、尘土、悬浮微粒侵入人体,而且有防热功能,可抵御表面辐射强度达5kW/m2、150℃以下的热浪;并能暂时免受明火的影响。抗辐射服用于核电站及其他有放射物场所的灭火,能保护眼睛、皮肤、黏膜、呼吸道及消化道,防止燃气、悬浮微粒、尘土等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减少放射性元素在体内的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