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逻辑(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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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欧洲中央银行简史

1999年最具实力的跨国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正式开始运作,欧元区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开始失去单独发行现钞、制定货币政策的功能。纵观历史,人类社会很少有不诉诸武力而实现货币统一的,欧元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伟大创举,并且欧元的影响力还在不断扩大。

1.4.1 欧元区的成员国

1999年欧元问世之初,欧元区共有11个成员国,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在此之后,希腊(2001年)、斯洛文尼亚(2007年)、塞浦路斯和马耳他(2008年)、斯洛伐克(2009年)、爱沙尼亚(2011年)、拉脱维亚(2014年)、立陶宛(2015年)陆续加入欧元区。截至2018年12月末,欧元区共有19个成员国,人口约3.4亿,涉及24种语言,人均GDP比日本的稍高,位居世界第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欧洲爆发了债务危机,欧元区不少成员国深陷其中。希腊政府退出欧元区的言论曾经一度甚嚣尘上。欧洲中央银行位于德国法兰克福,《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是其成立的制度基础。欧洲中央银行以德意志联邦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即德国的中央银行为蓝本,以物价稳定作为其首要目标,同时保持政治独立性,免受政治当局(各成员国政府和欧盟)的干扰。

1.4.2 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制

作为最年轻的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结构类似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元的货币政策是由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来制定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不仅包括欧洲中央银行,而且包括已经加入欧元区的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目前共有19家)。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设有执行委员会(The Executive Board)和总裁理事会(The Governing Council)。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4位理事共6人组成,他们与19位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共同构成了总裁理事会。总裁理事会负责确定货币供应量、基准利率、外汇储备规模和整个金融体系流动性水平等目标值的决策。总裁理事会每两周在法兰克福开一次会,由理事会25位成员商讨并进行投票。欧洲中央银行执行总裁理事会的政策决定,对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下达指令。简要流程如图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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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组织架构

《马约》最初规定,总裁理事会采取“一人一票”(One Member One Vote)的投票制度,并且要求总裁理事会中的每位成员国代表在投票时应当以欧元区整体利益而非其代表国家的利益为重。但是,各成员国代表在投票时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仍有待商榷。最糟糕的情况是,“一人一票”的制度很有可能使得货币政策决策被欧元区的小国所绑架。从欧元诞生至今,欧元区成员国数量已经从11个扩大到了19个。最初,总裁理事会中每个成员国参与每一次投票,拥有一票表决权。随着欧元区的扩张,小国的数量随之增加,如果众小国在投票时彼此联手,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决策就可能出现偏差。例如,假设德国处于经济繁荣阶段,此时德国希望欧洲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以防止经济出现通胀。与此同时,假设希腊与斯洛伐克等小国正处于经济衰退阶段,需要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刺激其经济增长。在“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下,希腊与斯洛伐克等小国相互联手,投票结果是欧洲中央银行需要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这将导致德国经济过热。由于德国的经济规模占欧元区的比重最大,这最终会使得整个欧元区出现严重的通胀。这种结果并不符合欧元区的整体利益,这也是《马约》规定总裁理事会中的每位成员国代表在投票时应当以欧元区整体利益为重的原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总裁理事会修改了相关投票规则和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总裁理事会每次投票的成员国数量应当不超过15位(也就是说共15个国家的代表参加投票,即15票,不论未来有多少新的成员国加入);第二,投票权的分配实行“轮转投票制”,即不是每个成员国每次都有投票权,而是存在轮空的可能性。每个成员国轮空的概率基本相同。何谓“轮转投票制”(Rotation of Voting Rights)呢?总裁理事会依据各成员国的经济规模和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把成员国分为两组。经济规模较大的5个成员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荷兰)为第一组,投票权为4票。其他14个成员国为第二组,投票权为11票。未来新的成员国加入,分到第二组,但是总的投票权仍然为11票。全部的投票权保持不变,为15票(4+11)。投票权在分组内部每月依次轮转。因此,从概率来看,每次投票时第一组中各成员国有80%的可能性获得1票投票权(4/5),第二组各成员国获得投票权的概率取决于成员国的数量。2015年立陶宛成为欧元区第19个成员国,欧洲中央银行才开始正式实施此规则。此时,第二组各成员国有78%的概率(11/14)获得1票投票权,这保证了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被小国所控制的概率更小。目前,第二组成员国获得投票权的概率稍小于第一组成员国的概率,并没有很大的差距,这确保了每个国家的权利基本相同,也大体符合“一人一票”的原则。随着更多的国家加入欧元区,第一组成员国获得投票权的概率不会发生改变,而第二组成员国获得投票权的概率则会随着成员国的增加而逐渐降低。此外,执行委员会的6位委员拥有永久的投票权。上述制度安排与美联储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投票设计安排非常类似,不同的是,欧洲中央银行采取的是每个月轮转的制度。

众所周知,欧洲中央银行是以德意志联邦银行为蓝本来制定货币政策的思路的,同时欧洲中央银行的行址位于德国的法兰克福,这是否说明德国对欧洲中央银行具有巨大的掌控能力,甚至包括决定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的人选呢?1999年欧洲中央银行诞生之前,首任行长人选花落谁家的象征意义巨大,德国与法国意见并不统一,德国推荐由荷兰中央银行前行长维姆·德伊森贝赫担任,他被称为“欧洲的格林斯潘”,是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货币局(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的局长,法国则推举本国的中央银行行长让-克洛德·特里谢。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欧洲中央银行第一任行长由德伊森贝赫来担任,当其任期达到一半时由法国的特里谢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