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云南70年经济政策发展历程
2.2.1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云南经济发展政策(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省广大军民在巩固政权的同时,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尚未完成的各项政治任务与经济任务,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再加上云南省地域、民族、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并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是云南省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在党的正确引领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在这一时期,云南省采取的主要经济政策有两方面。
一是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云南省经济政策是:接受官僚资本企业,创建社会主义经济;统一财政,稳定物价;扶持和改造私营工商业;改革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分给贫下中民。
二是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在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中,云南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从临时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道路,并采取先内地后边疆,先坝区后山区,先汉族地区后少数民族地区的步骤,分期分批与土地改革交叉进行。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从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生产合作社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合作化道路,逐步变个体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是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由低级向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逐步将其改造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这一时期,云南省也开始了工业化的开端:一方面根据全国的部署,云南省从1953年起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编制了全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于1955年正式批准执行。在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过程中,云南省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建设特别是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同时相应地发展地方工业,使工业部门更加齐全,工业产值增长显著,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1964年中共中央做出的建设三线的重大决策也对云南工业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65年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遵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将云南全省划为一、二、三线地区,其中划为三线地区的58个县,新建和扩建了以国防工业为主体的各种三线企事业单位194个。云南三线建设规模之大,项目之多,成就之显著,影响之深远,在云南工业建设史和社会经济发展史上是空前的。不仅为云南民族地区20世纪70—80年代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还为90年代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
2.2.2 改革开放下的云南经济政策(1978年至今)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帷幕。改革开放40年来,云南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各项经济指标显著增长。我们可以把改革开放后的云南经济政策划分为下面几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云南省的经济政策重点又有所不同。
2.2.2.1 认真贯彻八字方针的阶段(1979—1984年)
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云南省把工作重点和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云南的实际出发,转变经济工作中的指导思想,调整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开始探索符合省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道路。
1978年底云南省政府在几个重点企业探索企业改革的路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扩大自主权试点,进行企业改革试点,开展企业整顿。到1980年底,全省企业扩权试点,工业达到195个,商业达到200个。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层层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3年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推行上缴包干或递增包干,一定几年不变的方法,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另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逐步推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责任制。1983年7月实行第一步税利改革。
2.2.2.2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1984—1992年)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国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云南省在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农村经济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从1985年起全面展开。所做的工作主要有:将农村经济逐步纳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改革流通体制,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综合经济部门管理体制改革。
2.2.2.3 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阶段(1992—2000年)
中国经济经过10多年的市场取向改革以后,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最终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云南在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探索多种形式发展经济的路子方面,也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尤其是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规模化的轻工业原料基地,集中力量培植烟、糖、茶支柱产业,通过轻工业积累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科技的成就最大。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合营企业也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总体上看,作为工业原料重要输出基地的云南,由于受国家计划经济的影响和控制特别严重,1949年以来,走的一直是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农轻重及基本建设投资长期以来过度向重工业倾斜。在重工业当中,又以原材料工业和采掘工业为主,重工业产品多以原料的形式指令性调往沿海加工业地区,从而制约了云南加工业的发展。由于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占用资金数额巨大,吸纳劳动力却很少,有限的资金被重工业占用,其余还要重点用于改善已成社会经济发展瓶颈的基础设施、教育科技等方面,导致农业、轻工业、乡镇企业的投资严重不足,发展十分缓慢,不能发挥其快速积累资金和大量吸纳劳动力的功能。加上乡镇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大量转移出来,云南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人口的比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西方国家更是不可相比。
2.2.2.4 西部大开发下的阶段(2000—2009年)
云南省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云南各族人民看到了发展的希望,增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时间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是正确的,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采取的政策措施是符合云南实际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既是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保持全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中央将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作为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方针,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进一步体现项目倾斜,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我国开拓新的广阔空间。
云南省牢牢把握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主动思考、超前谋划,在争取国家支持和帮助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制约,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全省各民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2.2.2.5 新时期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
2009年7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使云南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201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并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桥头堡”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桥头堡”建设是新形势下中央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着眼于提升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构建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和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桥头堡”建设全面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以实施国家“桥头堡”战略为引领,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亮点纷呈,呈现出投入力度加大、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高、发展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桥头堡”建设成效正在不断显现。近年来,云南推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和“桥头堡”战略,为云南省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政策基础,云南省一些产业发展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开工,与周边国家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不断推进,南博会、昆交会、边交会影响越来越大,交通、能源、环境、人力资源等要素不断优化,这都为云南吸引外商投资和外企进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规划走向实践,从愿景转化为现实,进展和成果超出预期,中国同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一系列早期收获,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投融资平台全面运转,政策沟通不断深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领域合作广泛开展。云南省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是连接东南亚和南亚的桥梁,云南北上可以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上可以连接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唯一一个可以同时从陆上沟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并通过中东连接欧洲、非洲。云南与东南亚交往历史悠久、文化相近,加上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使云南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云南省在我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我国西向开放的前沿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门户,“一带一路”建设给云南省带来了重大的战略机遇,使云南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今后,云南的地缘优势、环境优势、开放优势将会更加明显,云南将步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做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的落地。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新年第一个调研地点选择了云南,强调“要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云南省聚集合力向“脱贫摘帽”发起总攻,奋力冲刺,攻克贫困堡垒,经过几年的共同奋斗,云南省扶贫开发取得重大成效,坚定了全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摘帽战的必胜信心和决心。2018年云南省精准脱贫工作深入推进,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扶贫支出增长16.8%。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到52.2亿元。2019年计划内15万贫困人口搬迁安置房开工率为79.3%,新增34.5万贫困人口搬迁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整合规模达368.9亿元。全省3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500个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培养贫困村党员致富带头人2.88万人。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4.17亿元。下达资助资金58亿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60万人次。全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19.25万人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