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博弈论
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在运用博弈论分析决策者做出的战略选择时,决策者行为的选择不仅依赖于自己,而且也受他人选择的影响,他们之间的策略是相互依赖的。每个决策者都企图预测其他参与者的可能抉择,以确定自己的最佳策略。所以,各决策者战略选择是相互影响的,而且也可能是反复的,使得最终会达到各个决策者的利益最大的结果。但是,这种结果怎样以及效果怎样,取决于很多条件,如博弈的规则、各策略主体是否掌握对方的真实信息及掌握了多少信息、各策略主体对其他局中人行为的判断能力等。
博弈论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它不仅用来分析经济学现象,而且正日益渗透到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成为社会科学研究范式中的一种重要工具。博弈论开始于1944年由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作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出版,到1953年,随着“纳什均衡”的提出,博弈论才正式成为一门学科,随后大量的学者对博弈论展开了研究,由完全信息到不完全信息,由静态博弈到动态博弈,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效用、结果和均衡。参与人指博弈中的行为主体;战略是指参与人行为的规则,即在博弈进程中,什么情况下选择什么行为的预先安排;均衡是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或行动的组合。一般认为,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根据行为的时间序列性,博弈可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两类;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又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政府主导农地流转的过程是各方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基于博弈论,农地流转要求在尽力满足各参与主体经济利益的条件下,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纳什均衡。当然,参与流转的各利益主体存在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实情况,其中农民议价能力的高低、流转价格的制定以及政府采取何种行为推动农地有序流转都是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