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廷文化政策的调整
清朝前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它不仅一度呈现出经济、政治上的鼎盛,而且在学术思想文化上也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清初最高统治者采取“崇儒重道”的基本国策,尊崇二程和朱熹,把朱子学确立为官方哲学,作为统治方术。一方面,清政府的这一文化政策,对于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促进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方面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因与封建文化专制的合流,导致了清前期陆王心学思想中理性思维光辉的暗淡无光。可以说,在清初,陆王心学学说地位极其低下,不被统治者所重视,尽管如此,陆王学术并没有成为绝学,依然按照其内在逻辑向前迈进。
诚然,作为上层建筑重要内容的思想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有其对思想文化起重大作用的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制约,体现出学术发展的基本规律;而另一方面它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又无不为统治集团的根本利益所左右。顺治一朝,天下大势尚未定局,依然是戎马倥偬,而未遑文治,各种有关文化政策皆草创未备,基本上还是一个沿袭明代旧制的粗犷格局。到了康熙初叶,南明政权残余势力扫荡殆尽,清廷统治渐渐趋于稳固。圣祖亲政之后,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政局的逐渐稳固,文化建设亦相应得以加强,各种基本国策随之确定下来。康熙二十三年(1684)以后,平定三藩,台湾回归,清初历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伴随清廷文化政策的调整,学术文化事业亦蒸蒸日上,渐臻繁荣。
总体而言,顺治一朝,是清朝入主中原后的初始时期,尽管在思想文化统治措施中,也采取了诸如世祖“临雍释奠”,鼓励太学师生们笃守“圣人之道”66;诏谕礼部把“崇儒重道”定为基本国策;还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67并举行经筵盛典;于弘德殿祭祀圣人孔子等一系列的文化举措。但是此时,战火尚未完全熄灭,以军事征伐巩固统治,依然是其大局所在,故而于文化建设方面尚无暇顾及,乃处于一种守成状态。
圣祖亲政以后,随着政权的进一步稳固,统治政策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圣祖作为一个出身于少数民族的封建帝王,却十分了解和熟谙中原儒家传统文化之精髓,他对儒学极为尊崇,确立以“崇儒重道”为基本的文化国策,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比较典型的。康熙六年(1667),圣祖亲政,又过两年,清除了权臣鳌拜,才使文化建设重新走向正轨。这一年,圣祖亲临太学释奠孔子。康熙九年(1670)八月,恢复翰林院;十月,圣祖又提出了以“文教是先”的十六条治国纲领;从十一月起,相继举行“日讲”和“经筵”大典。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颁谕吏部:“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我朝定鼎以来,崇儒重道,培养人才,四海之广,岂无奇才硕彦,学问源通,文藻瑰丽,可以追踪前哲者?”68于是,诏举“博学鸿儒”,以备顾问著作之选,罗致天下名士学者共一百四十三人参加,经过次年春天的大考,最终录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俱入翰林院供职。圣祖诏举“博学鸿儒”之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清廷“崇儒重道”的国策已经得以实施,奠定了奖掖儒学的基本格局。此后,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冬,圣祖在南巡返京途中,专程到曲阜孔子故里拜谒孔庙,在大成殿为先圣孔子行三跪九叩大礼,亲书“万世师表”四个大字,而且还与衍圣公孔毓圻及孔子后裔孔尚任等讲论儒学。由此,也标志着康熙一朝文化政策的最终方向。
诚然,圣祖这一文化政策的最终确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从学习到体认,到最终形成的漫长过程。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几位满腹经纶的儒学近臣。可以说,把清圣祖引入儒学之门,对他影响最深的则是儒臣熊赐履。熊赐履从康熙十年(1671)二月至十四年(1675)三月之间充任日讲官,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年轻的圣祖对程朱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以朱子注《论语·学而》篇的讲解为始,在这四年时间内,向圣祖进讲朱子之学,为清圣祖奠定了坚实的程朱理学基础。
圣祖在学习二程、朱子学说的同时,自然也不可能逃避陆王心学学说,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也会不断地接触到陆王心学学说。譬如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朕常读朱子、王阳明等书”,可见,圣祖于陆王心学不仅理解而且亦有相当研究和看法。由于熊赐履笃信理学,这使得他在日讲中所偏重的方向,自然也是程朱理学而非陆王心学。但这就给圣祖提出了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使得清圣祖在提倡儒学时必须首先要做出回答:是尊朱还是尊王?理学到底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不得不使年轻的清圣祖去思考,去进行比较和体认并找寻答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宫廷内一连串事件的不断发生,清圣祖最终下定决心,确立了自己的思想文化政策方向。
在这诸多事件之中,有两位人物的事件最具代表性。其一,为崔蔚林事件。崔蔚林(1634—1687),字夏章,号定斋,又号玉阶,直隶新安(一说属河北;一说属江苏新沂)人,清初著名学者。康熙十八年(1679)十月十六日,清圣祖把崔蔚林召入宫中,君臣之间就“格物”、“诚意”诸范畴进行了问答和辩论。崔蔚林学主陆王,其依据自然是王守仁的心学学说,解释“‘格物’是格‘物’之本,乃穷吾心之理也”,而“朱子解作天下之事物,未免太泛,于圣学不切”,对朱子学说进行了抨击和批判。崔蔚林对于“诚意”的阐释也是如此,他对圣祖这样说道:“朱子以意为心之所发,有善有恶。臣以意为心之大神明,大主宰,至善无恶。”69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十天以后,君臣二人就前此问题再次进行讨论,圣祖依据程朱理学对崔蔚林的观点进行了辩驳,说:“天命谓性,性即是理。人性本善,但意是心之所发,有善有恶,若不用存诚工夫,岂能一蹴而至?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学问原无躐等,蔚林所言太易。”70并且,圣祖还指出:“蔚林所见,与守仁相近。”71圣祖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崔蔚林主张王守仁思想学说,且能够在圣祖面前慷慨陈词,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与此大相径庭,言与行极不相符,还有就是居乡又颇招物议,这更加引起圣祖的不满。所以,当在后来议及崔蔚林职位升迁之时,圣祖就发表了对崔氏这样的看法,说:“朕观其为人不甚优。伊以道学自居,然所谓道学未必是实。闻其居乡亦不甚好。”72由此,崔蔚林不仅没有得到升迁,反而更加引起圣祖的反感。在一年之后,也就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的十月,圣祖就理学真假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说:“日用常行,无非此理。自有理学名目,彼此辩论,朕见言行不相符者甚多。终日讲理学,而所行之事全与其言悖谬,岂可谓之理学?若口虽不讲,而行事皆与道理吻合,此即真理学也。”73对于圣祖所言,吾师陈祖武先生曾经进行分析,其中语:“这段话包含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是说理学有真假之分;第二层是说理并非玄虚的精神实体,无非就是规范人们言行的道理;第三层是说言行如一与否,是检验理学真伪的试金石。”74陈先生之言可谓一语中的,道出了清圣祖之所以推尊理学的实质所在。
果然,到了后来,圣祖就是以他的标准来对待崔蔚林的。当崔蔚林上疏请求告病还乡时,圣祖便向他开了刀,他向臣下这样讲道:“崔蔚林乃直隶极恶之人,在地方好生事端,干预词讼,近闻以草场地土,纵其家人肆行控告。又动辄以道学自居,焉有道学之人而妄行兴讼者乎?此皆虚名耳。又诋先贤所释经传为差讹,自撰讲章甚属谬戾。彼之引疾乃是托词,此等人不行惩治,则汉官孰知畏惧!”75
其二,为李光地事件。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福建泉州人,清朝理学名臣。康熙三十三年(1694)四月,李光地母亲病逝,按照清朝传统礼制,官员遭父母丧时应弃官家居守制,但当李光地上疏请求离职回乡奔丧时,圣祖未应允,由于他并没有再三坚持疏请,因而招致言官的弹劾。一时之间,朝廷上下一片哗然,最后,圣祖不得不出面平息。一次,在九卿会议时,圣祖责问参与弹劾李光地的大臣彭鹏说:“我留他在任,自有深意,不然朕岂不晓得三年之丧,古今通礼?我所以留李光地之意,恐一说便难以保全。九卿如要我说,我便说。不要我说,我便包容。”76由此可见,并非是李光地夺情,而是圣祖有意为之。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想利用这一“夺情”事件,对于当时日趋激烈的廷臣党争进行整治。所以,此后不久,他便以《理学真伪论》为题目,对翰林院全体人员进行考核。考试一结束,圣祖又借熊赐瓒于考试中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发挥,对行径不轨的理学诸臣指名道姓地大加鞭挞。被他指责的大臣当中不仅有李光地、熊赐瓒二人,而且还有已经谢世了的魏象枢、汤斌等人,就连熊赐履也在其内。
经过上述一系列事件后,圣祖最终确立了自己的儒学观,这就是:“果系道学之人,惟当以忠诚为本。”77圣祖目的十分明确,也就是要求臣下必须以封建伦理道德为规范,忠诚于国家,切实地去身体力行,要言行一致,绝不能阳奉阴违。也正如圣祖晚年所语:“理学之书,为立身根本,不可不学,不可不行。朕尝潜玩性理诸书,若以理学自任,则必至于执滞己见,所累者多。反之于心,能实无愧于屋漏乎?宋、明季代之人,好讲理学,有流入于刑名者,有流入于佛老者。昔熊赐履在时,自谓得道统之传,其没未久,即有人从而议其后矣。今又有自谓得道统之传者,彼此纷争,与市井之人何异!凡人读书,宜身体力行,空言无益也。”78
圣祖经过长期的学习体认,最终确立朱子学说为官方哲学。康熙四十年(1701)之后,圣祖下诏以“御纂”的名义,令理学名臣汇编《朱子全书》。康熙五十一年(1712)正月,圣祖更加明确地说道:“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经今五百余年,学者无敢疵议。朕以为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弘巨。”79他随即颁谕,将朱子在孔庙中的祭祀之位加以升格,由东庑的先哲先贤之列,提升至大成殿的十哲之次,成为配祀孔子的“四配十二哲”之一。我们应当知道,在孔庙大成殿内配享的四配十二哲之中,其中十一哲皆为孔门弟子,唯有朱熹为后世儒者,由此可见朱子于儒学史上之地位。至此,朱子学的正统地位确立起来,同时,也标志着清初文化政策的最终确立。
圣祖最终确立朱子学为官方哲学,对崔蔚林、李光地辈皆大加指责和批判,但同时,这一事实至少也能够充分说明:其一,在当时位居权要的朝臣之中,不仅仅有宗程朱理学者,而且亦不乏信奉陆王心学者,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者同时并存,共存于高高的庙堂之上。其二,既然有宗陆王学者的大臣存在,那么,他们的学术思想就会影响到圣祖,而对于崔氏、李氏的指责和训斥,实事求是地讲,皆不是因为他们的学术倾向使然,而是他们的所言、所作和所为,在圣祖看来,即是言行不一,算不上一位一心一意、忠心耿耿之人。其三,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清初统治政策之状况,可以考见,最高统治者对陆王心学采取的是一种不加干涉的态度。
诸如明崇祯十二年(1639),余姚人沈国模、管宗圣、史孝咸等人讲学于半霖,因建义学,奉祀先贤王守仁,名“姚江书院”。邵廷采于“康熙初,从毛奇龄游,主讲姚江书院十七年”80。康熙五年(1666),“贵州水西建开元寺,寺中有王公祠,奉祀王阳明”81。康熙十二年(1673),“贵州巡抚曹申吉捐资重新建筑阳明书院,落成后,置图书千余卷于其中”82。康熙二十二年(1683),邵廷采等推荐史标主持姚江书院。83康熙三十六年(1697),王材成“任江西南康知县,建阳明书院”84。康熙五十四年(1715),“绍兴知府俞卿重修王阳明墓”85。如果仅仅从上述史事来看,不可能看出圣祖对于陆王心学采取禁锢的态度,反而给人一种陆王心学在清初仍然得到统治阶级认可的深刻印象。
清初曾经出现过几次大的文字狱事件,细细分析开来,亦值得我们深思。例如毛重倬案,顺治五年(1648),大学士刚林举发武进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文字中沿用南明年号,这在当时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可以说是犯了清廷大忌,是关系国家正统的严重问题。最终结果是毛重倬被处以极刑。又如乌程庄廷鑨《明史》一案。庄氏一心想学习和效法春秋时期著名史学家左丘明编写一部能够传世的史学著作,于是不惜花费重金购买到明朝大学士朱国祯撰作的《明史》一书遗稿,然后再加以整理编辑修补成书,接着他又遍访江浙一带名士“列名参阅”,以壮大声势,且为之刊刻印行。只是,该书中在叙述历史史实时仍然沿用了南明隆武、永历年号,显然是在表明其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同时,该书中还涉及满族先祖旧事这一清廷大忌,因此,在是书刊刻印行之后,遂被他人告发,最终,庄廷鑨被剖棺戮尸,家庭成员中十六岁以上男子皆斩首,女子发配边疆,牵连者达数百人之多。
清初文字狱的出现,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原因。1644年,清朝入关,取代明朝而王天下,具有浓厚华夷之辨传统的汉族百姓从骨子里是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尤其是具有清醒头脑的一大批汉族士人知识分子更是存在着强烈的民族反抗意识。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便是“乾坤反覆,中原陆沉”,现实社会将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而“华夏”之族亦将被“夷狄”所统治,是一件不得了的头等大事。可以说,当时的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且空前尖锐起来,人们的反清思想和情绪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并与恢复明朝为目的的反清事件结合在一起,使清王朝的统治面临着极大威胁和严峻考验。文字狱事件便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作为一种镇压反清情绪的工具随之产生的。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文字狱事件的不断出现主要是针对汉族士人百姓的反清情绪,并非是上升到具体的统治思想是程朱理学还是陆王心学的层面。
总之,清初统治者于思想文化领域内,虽没有像对程朱理学那样对陆王心学进行大力表彰和鼓励,但对于陆王心学及其他一些学说也并没有大张旗鼓地进行排挤和施行高压政策,而是采取了一种相对宽松的态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