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方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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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结论

至此我们已对伽达默尔为确立精神科学正确自我理解而预先提出的四个人文主义基础概念作了解释。按照伽达默尔的分析,教化、共通感、判断力和趣味是人文主义传统留给我们的最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正是精神科学进入科学之列最根本的东西,精神科学将在这些要素里找到它自身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式和真理源泉。教化实际上是精神科学的本质,即通过不断返回过程把自己存在的可能性展示出来,在异己的东西里认识自身并重新回到自己的存在家园。共通感是一种共同性的感觉,是所有人中存在的一种对于合理事物和公共福利的共同感觉,是一种人类的健全感觉,它揭示了精神科学判断的基础不是抽象原则或概念,而是一种共同感觉,一种社会的道德的共在。尽管共通感不能进行逻辑证明,但它具有一种不是逻辑证明结果的确实性。判断力是共通感的基础,它不是简单地依据某个普遍概念或规则对个别具体事物进行判断,而是在个别具体事物中现出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趣味由判断力所规定,或者按照康德的说法,趣味就是一种审美判断力,因而在趣味的认识方式中,关键的并不是普遍的准则,而是具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对于普遍准则具有一种独特的创造性。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如果我们正确掌握这四个重要的人文主义要素,那么精神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另一种认识方式和真理要求就会明确展示出来。

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教化、共通感、判断力和趣味本是先于美学的传统概念,只是在康德的美学里,这些概念被极大地狭隘化,它们原始的丰富意蕴丧失了。不过即使这样,这些早期传统仍在康德的美学中残存着。因此,当精神科学——这是在康德美学基础上发展的——现在发现它们大多没有自我证明,我们没有必要去拒绝康德的美学,我们只需要学会去倾听在康德美学中仍活着的传统的声音,这正是本节标题“审美领域的超越”的含义。康德美学虽然阻止我们承认艺术的真理要求,但它却开启了通往艺术真理源泉的道路。因此伽达默尔并不拒绝康德的美学,而是想在康德美学中倾听到更多于他所说的东西。这种“更多于的东西”就是在美学里仍可找到的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式和真理要求,正是这种独特的认识方式和真理要求才能确立精神科学为科学。

以上伽达默尔分析了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四个主要观念,“教化”乃是人生活于历史社会中,以异化为前提而不断返回自身的运动,其结果则是“共通感”“判断力”“趣味”等能力的建立,它们不但是一种个人能力,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质量;人们因而一方面领会了社会之共同的价值与福祉,一方面也从中形成独立思考的判断能力。伽达默尔认为,通过社会传统的教化,无须科学方法的介入,人们也能理解人文学的真理意义。

一个可供参照的例子是中国先秦的“诗教”传统。先秦诗、乐为一,诗即是歌词乐语,专指后来称为《诗经》的《诗三百》。若据《尚书》《论语》《礼记》等古籍所言,可知今日视为艺术领域的音乐和诗歌,于时乃是现成的、共通的文化资产,作为周代人文养成的必要教材,其目的则如《礼记·经解》所言:“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是要人们在异己的诗乐的熏染中,培养内在情感道德与外在行为言语之双重意涵上的质量,以契合礼乐文化中“和”的价值理想。一个经过诗教的人,意味着拥有温柔敦厚的社会质量,这在先秦社会中,不仅是一种理念的养成,更是包含美感功用在内的具体社会政治实践,它往往发生在邻国交接的外交场合,人们普遍“赋诗言志”,援引既存的诗句来作为外交辞令——这也让我们联想到维柯对强调修辞学和口才对于人文学传统的重要意义。《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有则饶富意味的故事,显示了在共通的诗教传统中,一个真正具有趣味判断的人的先见之明。故事开始于郑伯设宴款待外交使臣赵孟,宴会中,随行的臣子一一赋诗,表达对于赵孟的欢迎之意。大臣中,子展赋《召南·草虫》,表示见到赵孟的喜悦倾慕;伯有则赋《墉风·鹑之奔奔》,诗云“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暗讽国君的无良失德。我们明白这些大臣作为知识分子,必然明了当时的文化氛围,并熟悉《诗三百》中的个别诗篇;如此,选择哪首诗来赋,就必须取决于个体在当前的具体情境中,如何关联特殊诗句与普遍价值理想间的判断力。于此,子展做出了一次“绝妙的讲话”,意味着他说出正确的东西,能在当下的具体处境中,发现《草虫》诗中温柔敦厚的社会理想;相反,伯有引诗暗指国君“无良”,看似符合诗歌美刺的社会效用,其实却是忽略了具体情境的考虑,所以赵孟即以“床笫之言不踰阈”作为回答,认为犹如画眉之乐不出闺阁,议论国政也不当选择外交场合。如此,伯有显然与礼乐文化的共通感受相悖,未能认识真正关键的东西,而做出适切的判断。故事最后还记载了赵孟听诗后的预言,他看出子展身居高位,却仍保持谦和的内在质量,当可家族绵延;反之,伯有“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必将自招祸患。显然,赵孟是真正具有“良好趣味”的人,在诗教传统中熏习的共通感受所带来的确定感,让他拥有理解事物发展关键的先见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