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法治功能供给不足
忠诚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内容,对党忠诚是政治灵魂,体现着政治建警的根本方针,是公安队伍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这是我们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共识。也因此,基层派出所在基层被赋予了很多政治任务,派出所的政治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方面,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同历史时期派出所的职责和任务有密切关系。党和国家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动员力量历来是党和国家对派出所的要求。任建新在第十九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政法工作的首位,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44]“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对敌斗争与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45]“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法特别是公安机关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忧患意识,强化政权观念,高度重视维护稳定的工作”。[46]在基层,派出所要善于“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要依靠社区、居(村)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
另一方面,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公安派出所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负有特殊的使命,既要发挥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又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综合治理情况的问题,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由于派出所在该辖区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党委决策过程中不能被动地应付而必须主动地参与,最主要的就是掌握决策规律,为总体决策服务,为党委决策的前、中、后三个阶段献计献策。[47]
当派出所主要警力和精力更多偏向于参谋,那么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处罚、打击犯罪等执法功能则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愿意花更多精力应付可能引起舆情的事件,而无暇顾及那些只涉及个体的行政处罚和打击犯罪等事项,不利于派出所自身形象建设,更不利于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治安管理机关和刑事司法力量性质的实现,反过来影响公安机关政治功能的发挥。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在公安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中,执法公正是价值取向,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要求,必须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环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执法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执法实现的法治功能取向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公安机关工作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既要防止政治功能的泛化,又要防止法治功能供给不足,甚至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