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具有证据意识,要保留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协议书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保留用人单位签收提前通知的书面证据,用人单位拒不签收的,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等邮寄方式送达,并保留邮寄送达的书面证据。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好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尽管法律对此没有要求,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劳动者使用该形式,否则用人单位如辩称劳动者未经通知就擅自离职,将会使劳动者陷于被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对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行使即时解除权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还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上述情形都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出现第2种情形的,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权必须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列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限制劳动者行使该权利。劳动者依据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实中,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时向用人单位递交的书面通知往往很不规范,导致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笔者在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供广大劳动者使用,该通知书适用于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被迫辞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昌盛食品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存在下列第3项情形,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人:武有理
2009年8月12日
只要用人单位存在通知书中的前7种情形的任何一种,劳动者就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而不必遵守解除预告期和书面形式通知的要求。用人单位存在第8种、第9种严重违法行为时,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完全可以省略书面通知的送达程序。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实践中,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有的递交辞职报告,有的递交辞职信,还有的递交辞职申请,最终的结果大多都是用人单位不批准。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就是劳动者递交的书面通知不规范。笔者在第四篇4中将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同时,还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要求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