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华商股票市场制度与实践:187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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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西方近代股份制的输入

一 西方近代股份制概况

人类要生存,就要进行生产,即用一定的方式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生产出特定的所需产品。这些“一定的方式”就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生产组织形式。股份制就是其中的一种,[2]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闲散资金聚拢起来,转变为生产资本,统一使用,自负盈亏,按股分红。股票的发行者拥有资金的使用权,而资金的所有权仍属于股票的持有者。

股份制在西方有较为久远的历史,其渊源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当时“合股制”应用很广,尤其是航海等风险较高的行业,以“海事借款”为例,其操作方式是“把海外商业的损失和盈余按比例分配到船只和载运货的所有者以及为这次航行放款的一切资本家”[3]。而在古罗马,催生股份制产生的还有包收制度。包收制度是一种税收制度,“在包收制度的基础上,一些特殊的企业产生出来,这些企业可以使我们远远地联想到股份公司。有时个别的富豪不拘他们的资本有多么雄厚也包不起某种东西:于是为了包收的权力,就必须先把大宗的款项交给国家。因此,几个包收商人便集合起来组成商号,商号的每一个参加者在这件事业中加入一定部分的资本并取得相应数量的利润。人们用这些‘股票’投机,人们买卖它们,利用它们的涨落来赌博”[4]。可见,古罗马时期的“股票”与现代意义的股票,在形成机理和运行机制上是一致的,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股票雏形。[5]

至17世纪初,出现了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是世界上首家股份公司。至1695年英国已有100家股份公司,资本总额达450万英镑。[6]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股份制开始应用到工业领域。19世纪上半叶,股份制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开始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7]19世纪70年代,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电气时代,电力带动机器生产,新的科学技术又层出不穷,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呈现爆发式增长。在此背景下,单个私人资本已不能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股份公司可通过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巨额资本,刚好符合这一要求。诚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言:“股份公司是一种使其他一切(经营)形式都黯然失色的组织。可以说,以其财政力量,能征服整个世界。”[8]

就股份公司的组织形态而言,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等。发展的结果,股份有限公司最受人们青睐,成为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典型形态。股份有限公司之所以受欢迎,同这种公司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分不开。它建立在委托经营的基础之上,基本原则是股权平等、股份均一、有限责任,可以向全国甚至全世界募集资本。它极大地促进了资本集中的速度,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9],加速了资本征服世界的进程。股东可以凭股票依法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亦可转让股票,出让股权。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不仅筹资范围广,而且筹资手段较为简便,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二 西方近代股份制企业的侵入

19世纪初,渊源于西方的近代股份制,输入中国。此时,正值清嘉庆年间,广州一地垄断中外贸易,是中国中外交流最为繁盛之地方。最先侵入中国的是西方的保险业。1835年,宝顺洋行在广州创立於仁洋面保安行,这是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0]1836年,怡和洋行在广州创办谏当保安行。[11]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英江宁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五口通商,海禁大开。外商纷纷来华设肆营业,号称‘洋行’”[12]。仅1842年,就有11家洋行在上海创立,[13]此后,洋行数量快速增长,到1852年,上海各类洋行已达41家,[14]1865年更增至78家,[15]其投资领域扩展至航运、公用事业、金融、轻工制造等。不过,在上海洋行数量猛增的同时,其贸易量并未成比例地增长。从1850年英国工业品进口总额数据看,与1844年相比,额度不升反降了70万英镑,[16]连仁记、琼记、宝顺、怡和等老牌洋行也未能实现贸易“成比例地增加”[17]

洋行的组织形式大多为股份有限公司,也有少数公司开始为独资或股份合伙企业,[18]后因业务发展,资金不足,则“仿欧西成例,在沪集合资本,发行股份证券(俗称股票)”[19],公开招股。如美国旗昌洋行原是一个合伙企业,其创立之初计划购买三艘总价48万美元的明轮,[20]进而“在极短时期内取得长江航运的统治地位”[21]。按照当时旗昌的财力,这一计划根本无法实现。旗昌洋行上海经理金能亨和他的合伙人迅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发行股票、筹集资金。[22]旗昌洋行首期发行股票32万美元,至1861年8月便完成了认股。金能亨并不满足,认为还应该继续开拓业务,“在1861年8月至1862年3月这几个月中,他又成功地筹集到100万美元资金……1862年3月27日,拥资100万两(相当于135.8万美元)的旗昌轮船公司正式开业了”[23]。通过股票融资,旗昌洋行成功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它成为美国在华最大的轮船公司。

招股成功的旗昌轮船公司,成为在华洋行效仿的榜样。1862年3月,英商天祥洋行率先筹组股份公司,拟收资本30万英镑,首期招股15万英镑,每股10英镑,共计15000股,其中中国股份2500股。[24]此后,美国琼记洋行也筹组了省港澳轮船公司,1865年10月开始营业,股票发行总额75万美元,每股100美元,共计7500股。[25]

新式轮运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保险业、银行业的扩张,直接刺激了码头船坞行业的发展。到1872年轮船招商局成立之前,仅华商附股的外国企业已达25家(见表1-1),表明外商股票市场已初具规模。整体上看,市场中主要是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公司股票,没有中国人的企业。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讲,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公司的法人地位是由国家颁行的《公司法》所规定的,但当时清政府根本就没有这类法律。[26]这些外国公司或注册于本国,或注册于香港,[27]而它们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受到冶外法权的庇护,中国政府不能干涉。从行业来看,这些公司主要集中于金融、交通及能源领域,具体包括保险、银行、轮运、船坞、天然气等行业。轮运业上市公司最多,有9家,其次为保险业,有8家。从创办时间来看,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最早开始募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国内河航运的开放,轮运、船坞和码头公司快速崛起。

表1-1 1872年前华商附股的主要外国企业统计

资料来源:《申报》《捷报》《字林西报》等,主要数据摘录于汪敬虞《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98—105页。